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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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03256060X/202504-00187 组配分类: 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题分类:
名称: 宁国市云间水韵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文号:
成文日期: 2025-04-27 发布日期: 2025-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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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题分类:
名称: 宁国市云间水韵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文号:
成文日期: 2025-04-27
发布日期: 2025-04-27
宁国市云间水韵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5-04-27 00:00 来源: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 字体:[]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宁自然资规执罚﹝2025﹞13号
处罚名称
处罚类别 没收非法财物;其他-退还土地;罚款
处罚事由 2024至2025年,你公司在未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的情况下,于我市青龙乡西林村占用145.4㎡茶园地(农用地)建设青龙西林雲间水韵旅游项目观景平台、漂流滑道和挡土墙.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
行政相对人名称 宁国市云间水韵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1881MADA9D0L6G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码
税务登记号
居民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 尚*
处罚结果 1.责令15日内自行拆除非法占用97.9㎡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建设的观景平台,恢复土地原状; 2.责令将非法占用的145.4㎡土地退还到青龙乡西林村; 3.没收符合规划部分非法占用土地建设的观景平台(建筑面积19.8㎡)、漂流滑道(建筑面积27.7㎡)、挡土墙(长度43.3米); 4.对非法占用的土地按照每平方米100元的标准,处罚款1454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5-04-27
处罚机关 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
地方编码 341881
备注
公示期限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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