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417020032563436/202004-00095 | 组配分类: | 上级政策 | 
| 发布机构: | 胡乐镇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民政、扶贫、救灾 | 
| 名称: | 关于印发宁国市困难群众产业就业帮扶巩固提升方案等四个提升方案的通知 | 文号: | 无 | 
| 生成日期: | 2020-04-27 | 发布日期: | 2020-04-27 | 
| 序号 | 病种 | 序号 | 病种 | 序号 | 病种 | 
| 1 | 高血压(Ⅱ、Ⅲ级) | 14 | 慢性心功能不全 | 26 | 冠心病 | 
| 2 | 脑出血及脑梗死(恢复期) | 15 | 慢性阻塞性肺疾病 | 27 | 溃疡性结肠炎和克罗恩病 | 
| 3 | 糖尿病 | 16 | 甲状腺功能亢进 | 28 | 甲状腺功能减退 | 
| 4 | 帕金森病 | 17 | 风湿(类风湿)性关节炎 | 29 | 癫痫 | 
| 5 | 结核病 | 18 | 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 | 30 | 重症肌无力 | 
| 6 | 晚期血吸虫病 | 19 | 银屑病 | 31 | 硬皮病 | 
| 7 | 艾滋病机会性感染 | 20 | 白塞氏病 | 32 | 白癜风 | 
| 8 | 肌萎缩 | 21 | 支气管哮喘 | 33 | 强直性脊柱炎 | 
| 9 | 肾病综合征 | 22 | 弥漫性结缔组织病 | 34 | 精神障碍(非重性) | 
| 10 | 腰椎间盘突出 | 23 | 高尿酸血症 | 35 | 脑性瘫痪(小于7岁) | 
| 11 | 溶血性贫血 | 24 | 前列腺增生 | 36 | 视网膜黄斑变性 | 
| 12 | 慢性骨髓炎 | 25 | 脑垂体瘤 | 37 | 慢性萎缩性胃炎 | 
| 13 | 慢性胰腺炎 | 
特殊慢性病病种表
| 序号 | 病种 | 序号 | 病种 | 
| 1 | 再生障碍性贫血 | 11 | 肝豆状核变性 | 
| 2 | 白血病 | 12 | 系统性红斑狼疮 | 
| 3 | 血友病 | 13 | 淋巴瘤 | 
| 4 | 精神障碍(重性) | 14 | 骨髓瘤 | 
| 5 | 恶性肿瘤(放化疗) | 15 | 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 | 
| 6 | 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期) | 16 | 心脏冠状搭桥术后(抗排异治疗) | 
| 7 | 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 | 17 | 心脏起搏器置入术后(抗排异治疗) | 
| 8 | 心脏瓣膜置换术后 | 18 | 慢性活动性肝炎 | 
| 9 | 血管支架植入术后 | 19 | 慢性肾炎 | 
| 10 | 肝硬化(失代偿期) | 
  饮水安全是“两不愁三保障一安全”基本要求,为保障我市困难群众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困难户饮水的水量、水质、方便程度和保证率,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严格按照“两不愁三保障一安全”关于饮水安全方面的基本要求,保证全市困难户饮水情况从水量、水质、方便程度、保证率四个方面全面达标,保障全市困难群众喝上“安全水”“干净水”“放心水”。
  二、实施对象
  全市建档在册农村困难户。
  三、困难户饮水问题现状
  目前,全市共有困难户75户,53户已通自来水困难户,其中18户已通城市自来水,35户已通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5户困难户接入集镇水厂,30户困难户接入农村小型集中式供水工程);未通自来水22户,其中饮用山泉水16户,饮用井水(压水井)6户。
  四、主要任务和措施
  对照“两不愁三保障一安全”中困难户农村饮水安全工作要求,压实责任,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一)针对已通自来水困难户。
  巩固提升措施:1.已通集镇水厂自来水困难户,加强集镇水厂日常九项自检制度,对水源水、出厂水、管网末梢水进行定期监测。
  2.按照《关于核定我市农村自来水价格的通知》(宁价商〔2015〕23)文件,继续实行水价补贴机制,对我市低保、五保困难家庭每月按照4立方米用水量予以价格补贴,保障困难群体基本生活水平不降低。
  3.已通小型集中式供水工程自来水困难户,及时完成更换破损管道、购置消毒产品、水池清淤消毒等工作,提高供水水质。
  (二)针对饮用山泉水困难户。
  巩固提升措施:1.因地制宜,逐户制定提升方案,有条件接通自来水的困难户全部并入集镇水厂或小型集中式供水管网,完成入户安装工作。
  2.针对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管网延伸不到的困难户,在联户共建的山泉水饮水点,采取购置消毒药品的方法,并按技术要求进行消毒药物的投放和水质检测。
  (三)针对饮用井水(压水井)困难户。
  巩固提升措施:1.对使用井水(压水井)困难户,有条件接通自来水的困难户全部并入集镇水厂或小型集中式供水管网,完成入户安装工作。
  2.对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管网延伸不到的困难户拟使用水塔式供水,4月30前完成。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实施困难群众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作要求高、时间紧、任务重,各乡镇街道、帮扶单位要将其作为当前重点工作,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责任,加大行政推动力,加强工作指导与监督,研究和协调解决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二)强化协调配合。为确保困难户安全饮水巩固提升实施工作落到实处,各乡镇街道、帮扶单位积极协调,密切配合,共同研究解决困难户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作中的各项困难,要利用全市农村饮水安全工作自查自纠及“回头看”等有利时机,通过“逐户、逐组、逐村”查漏补缺,全面查清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制定解决方案,确保全市困难户喝上稳定、安全饮用水。
  (三)强化责任落实。困难户农村饮水安全直接关乎群众生命健康。为确保困难户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巩固提升实施工作落到实处,发挥效益,市扶贫办、水利局及相关部门配合,对各乡镇街道困难户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巩固提升实施进行定期督查检查,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将进行通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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