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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394647658C/202112-00441 组配分类: 专项规划
发布机构: 宁国市卫健委(市中医药局)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名称: 关于印发宁国市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4年)的通知 文号: 宁卫健医〔2021〕60号
生成日期: 2021-12-30 发布日期: 2021-12-30
关于印发宁国市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4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30 14:49 来源:宁国市卫健委(市中医药局) 浏览次数: 字体:[]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安徽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安徽省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4年)的通知》(皖卫发〔202121号)文件精神,全面加强卫生健康行业作风建设,提升廉洁从业水平,提高群众看病就医获得感和满意度,市卫生健康委制定了《宁国市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行动实施方案( 2021-2024)》。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全市一级以上医疗机构应于每季度结束后的次月前3个工作日内、每年度结束后的次年前5个工作日内,向市卫生健康委报送季度工作进展、年度工作总结和下一年度工作计划。

联系人:医政药政科陈莉,电话:4037810

20211228

宁国市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行动实施方案

(2021-2024年)


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国卫医发〔2021〕37号)和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安徽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安徽省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4年)的通知》(皖卫发〔2021〕21号),结合我市医疗卫生领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和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围绕影响群众看病就医感受的突出行风问题,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的“烦心事”,持续纠治医疗领域的不正之风,维护医疗行业公平正义。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结合“医疗质量大改进、服务行为大改善”专项活动,在我市医疗卫生领域开展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行动,为高质量建设健康宁国贡献强大力量。

二、目标任务

(一)集中开展整治“红包”、回扣专项行动。自2021年至2024年,通过开展为期四年的廉洁从业专项行动,集中开展整治“红包”、回扣专项行动,切实履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谁主管谁负责”的主体责任,加大整治“红包”、回扣等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专项行动的力度,对违法违规违纪的从业人员要批评教育一批、通报处理一批、严肃清理一批,对涉嫌利益输送、出现重大行风案件的医疗机构严肃惩处、移送线索、行业禁入,回归救死扶伤、“以病人为中心”的本质属性。

(二)建立健全医疗机构内行风建设工作系统。完善院内管理制度,提升行风管理软硬件水平,提高院内管理制度的执行力,构建打击“红包”、回扣等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提升群众看病就医的获得感,切实保障医疗卫生行业高质量发展。

三、时间安排

印发之日起至2024年12月。

四、整治范围

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

五、主要内容

(一)切实加强党对行风工作的引领。全面加强党对医疗机构的领导,把党的领导真正融入到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治理各个环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带头、表率、示范作用,以党风引导行风,带领群众抓好反腐倡廉工作。充分运用好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有利契机,以党史教育指引行风建设,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不断总结运用好党风廉政工作中的优秀经验,选树先进典型,宣传优秀事迹,引导广大医务人员见贤思齐,崇尚高尚医德,自觉抵制“红包”、回扣诱惑,切实增强抵制行业不正之风的思想定力。

(二)强化警示教育,提高廉洁从医意识。

1.常态化开展行风教育。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认真组织广大干部职工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卫生健康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进一步认真学习“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新时期职业精神。充分利用医师节、护士节等活动,大力弘扬伟大抗疫精神,弘扬“大医精诚”传统医德医风。医德医风和廉洁行医将作为职称评聘、评先评优、提拔使用、进修深造和奖励惩罚的重要依据,采取形式多样、有的放矢进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从业人员职业道德素质,使新时期卫生健康工作宗旨观念融入执业活动中、救死扶伤工作中。

2.常态化开展集中学习。各医疗机构要按照本通知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确定学习教育的具体内容,综合运用主题教育和警示教育形式,注重“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以案明纪,以案说法, 警钟长鸣,坚决抵御不正之风。制定学习培训计划,每月至少安排一次专题学习,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开展行风教育工作,对全院在职在岗人员(含外包物业公司人员)、规培生、进修生、实习生、医学生等开展医德医风和法纪教育培训,培训范围要达到100%,行风教育全覆盖。重点学习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护士条例》《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安徽省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收受商业贿赂处理办法(试行)》(皖卫医〔2017〕61号)《加强新时代全省卫生健康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十条要求》(皖卫党建〔2019〕1号)等法律法规。

3.常态化开展宣传引导。要综合运用各类应用程序、网络等多种媒介形式,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卫生健康宣传工作要求,大力弘扬伟大抗疫精神和新时代医疗卫生崇高职业精神,实时推送教育内容,广泛开展学习活动。要充分运用网站首页置顶、院内电子屏滚动播放、显著位置张贴海报、组织院内和科室内线上线下学习等形式深入开展学习教育工作。全面推进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精神文明建设,设立廉洁文化专栏,开展廉洁典型评选、廉洁科室创建等,将廉洁文化、廉洁意识根植到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中,形成风清气正的医疗机构内部文化氛围。

4.强化警示教育效用。分层次开展警示教育,医疗机构全年召开1-2次警示教育大会,教育全体干部职工以案为鉴、警钟长鸣,营造讲纪律、守底线的浓厚氛围;领导班子成员每年召开2次专题学习会,将廉政教育、纪律教育、行风教育作为学习的重点;临床科室负责人每年至少为所在科室讲授1次廉洁警示案例课,紧密结合本部门、本科室的特点,用实际案例警醒身边人。市卫生健康委将不定期开展督查,进一步加强对从业人员的监管,一体化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建设,保持反腐倡廉高压态势。

(三)落实纠正责任,健全完善治理体系。

1.优化医疗机构行风管理架构。医疗机构要落实治理“红包”、回扣行为的主体责任,建立由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的专项工作机制,负责机构内行风管理政策制定、具体工作任务安排。院本级人事、财务、信息、采购、质控、护理、药剂、设备、医保等部门全程参与,压实压紧行风管理各项责任。要建立完善重点科室、重点领域、重点项目、重点岗位等关键环节风险防范内控管理制度,全面落实“三重一大”决策机制,对重点岗位实行AB岗、交叉责任制,建立风险防范台账,对高风险环节出现的问题及时梳理,限时整改,对廉政风险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制定科学的医务人员医德考评体系,建立医务人员医德档案管理制度。

2.构建打击红包、回扣长效机制。要加强医务人员教育,建立健全奖惩机制、医患双方不收不送“红包”告知制度,对不知情或不可抗“红包”建立上缴登记制度。以单位负责人、重点科室负责人和涉及药品、器械、耗材、试剂、设备、基建等岗位工作人员为重点,充分发挥信息化作用,建立完善重点岗位、重点人员、重点医疗行为、重点药品耗材等关键节点的监测预警体系,形成具有可行性的“红包”、回扣主动上缴、线索反映、调查核实、处置上报等管理制度。利用多种形式开展随访,借鉴患者满意度测评的做法和经验,在门诊挂号结算或者办理出入院手续时开展即时行风满意度评价,搜集工作线索。

(四)明确“红包”范畴,扎紧扎牢制度笼子。

1.明确红包内容。医务人员在从事诊疗活动过程中,收受患者及其亲友通过各种方式赠与(给予)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以及安排、组织或者支付费用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及《安徽省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收受商业贿赂处理办法(试行)》规定的有关情形,均认定为“红包”,全部纳入此次整治范围。

2.加大纠治力度。医疗机构要通过全面改善医疗服务,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利用网络预约、扫码预约、线下预约等多种形式有效提高医疗资源利用率,增加医疗资源信息的公开透明程度,清除“红包”产生空间。各医疗机构要在院内显著位置公布医务人员收受“红包”的本单位和市卫生健康委举报途径(市卫生健康委举报投诉电话:0563-4037127),对查实的违规人员坚决予以严肃处罚。

3.强化防控措施。要完善回访制度、畅通举报途径、加强线索查办,建立完善社会监督员制度,采取明查暗访、聘请第三方机构评估、媒体监督等办法加大对本单位医务人员收受“红包”线索的发现力度。提升防范“红包”的硬件设施水平,在院内容易产生“红包”行为的重点场所应当加强监管措施,消除“红包”行为高发场合的监控死角。严厉纠治收受“红包”、术中加项、“持刀加价”、小病大治、重复检查、捆绑推销药品耗材、将普通食品冒充特医食品推荐给患者、医疗机构内宣传和销售母乳代用品等行为,及时清除影响群众就医获得感的行风问题。

(五)聚焦回扣乱象,规范各项招采使用。

1.严防各类形式回扣。建立清正廉洁的新型医商关系,依法与利益相关企业交往,严禁收受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试剂等生产、经营企业或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严禁参与或接受影响医疗行为公正性的宴请、礼品、旅游、学习、考察或其他休闲社交活动;严禁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发布医疗广告,参与医药产品、食品、保健品等商品推销活动;严禁参加以某医药产品的推荐、采购、供应或使用为交换条件的推广活动;严禁从业人员通过介绍患者到其他医疗机构检查、治疗或购买医 药产品等形式接受回扣、提成等。

2.严守各项招采纪律。严格遵守国家采购政策,严格落实医疗卫生机构各项内控制度,严禁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药品、医疗器械采购和基本建设等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药品、耗材集中采购的政策规定在省级医药集中采购平台采购所需的药品和耗材,优先采购、使用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并依托智慧医疗、大数据分析对使用情况进行监测。严禁医疗卫生人员违反规定私自采购、销售、使用药品、医疗器械、医疗卫生材料。

3.落实责任规范管理。要严格执行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八部门印发的《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医疗检查的指导意见》及安徽省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相关要求,坚决纠正扰乱医疗服务领域行业秩序行为,预防、惩治医疗检查中的回扣、腐败问题。各医疗机构必须落实管理职责,承担管理责任,规范医疗运行管理秩序,针对重点岗位、重点人员、重点药品耗材要细化管理措施,以电子病历为基础,对医疗重点环节开展监控,严格审批程序,分类甄别、及时预警,要充分运用同学科横向比较手段,对医务人员药品耗材使用情况排名靠前且无正当理由的,要根据行为性质,进行约谈、调岗、核减绩效或哲停执业。完善医药代表院内拜访医务人员的管理制度,参照“定时定点定人”“有预约有流程有记录”(“三定”“三有”)的方式,拟定细化可执行的院内制度,对违规出现在诊疗场所且与诊疗活动无关的人员要及时驱离。

(六)加大惩戒力度,保持治理高压态势。

1.动态实施监测。市卫生健康委统一部署,负责实施辖区内公立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监测工作。监测评价工作注重从患者的角度来评估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成效。根据形势任务变化要求,每年对监测评价指标内容作适当微调。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方式实施动态监测,具体结合日常走访了解、专项检查考核、数据统计上报等方式进行,并适时开展明察暗访和督导检查,部分指标可委托第三方机构监测评估。检测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并作为单位主要负责人考核和调任的重要依据。

2.严肃处理问责。市卫生健康委将加强同市场监管、公安、税务等部门的协同联动,建立对“红包”、回扣等行风问题一体研究、一体部署、一体推进、一案多查、一案多处的联合整治机制,形成行风整治的强大合力。将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行政措施,加强督促检查,并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纳入医院巡查、校验管理、等级评审和医疗卫生人员年度考核、职称晋升、医德考评、医师定期考核的重要内容,对“红包”、回扣问题查处情况定期在全市进行通报。对专项行动执行不力、有禁不止、工作弄虚作假的,对专项整治无明显成效、工作无实质进展的,对隐瞒问题线索、压而不查、查而不实、查处不到位的,严肃问责、追查到底;对顶风作案、 行业作风持续恶化、群众诉求视而不见等恶劣现象的依法从严顶格处罚;对查实收受“红包”、回扣的从业人员从严顶格处罚,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相关部门依法查处。

六、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11231日前)。市卫生健康委制定印发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召开动员会议。各一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要根据本方案内容,结合单位实情,制定本单位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实施方案,细化具体的落实措施和责任部门、时间节点,挂图作战,实施方案于2022年1月5日之前报送至市卫生健康委。一级以下医疗机构由辖区所在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开展。

(二)推进落实阶段(20221月至20243月)。各医疗机构要按照“查改治”一体推进的工作方法,坚持边查边改,边查边治。对照整治“红包”、回扣范畴,全面深入开展自查自纠,畅通“红包”、回扣主动上缴渠道,各医疗机构按季度向市卫生健康委上报阶段工作开展、“红包”、回扣主动上缴和“三个一批”处置情况。市卫生健康委将适时组织开展工作督导,进一步督促指导各单位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三)总结评估阶段(20244月至11月)。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建立我市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评估指标体系,对各医疗机构廉洁从业工作进行情况进行系统全面评估,在总结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政策制度体系,形成长期工作机制和常态化运行。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卫生健康委成立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行动领导小组(见附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扎实推动全市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建设工作。各医疗机构务必高度重视,要成立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工作领导小组,党组织书记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抓,总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职能科室明确各自职责任务,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要将廉洁从业工作作为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重要任务,纳入本单位的总体工作计划和考核指标。

(二)统筹协调推进。医共体牵头单位要充分依托医共体建设管理机制,以强带弱、以大带小推进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工作,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的整体谋划、协调推进,形成汇点成片、连片成面的建设格局。

(三)强化宣传引导。各医疗机构要制定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宣传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宣传。注重结合抗疫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进一步弘扬和展示新时代医务工作者的良好形象。要建立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信息专报制度,确定1名信息报送员,专门负责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信息日常收集和报送工作,总结分析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对广大医务人员的宣传培训力度,妥善处理好治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与矛盾。引导公众树立科学、理性、有序的就医理念,营造全社会尊医重卫的良好风气。

附件:宁国市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行动领导小组

宁国市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 何祖文 市卫健委党委书记、主任

副组长: 程 斌 市卫健委党委委员、市纪委监委驻卫健委纪检监察组组长

王宗兵 市卫健委党委委员、副主任

汪文生 市卫健委党委委员、副主任

梁林萍 市卫健委党委委员、副主任

张年旺 市卫健委党委委员

江 俊 市卫健委党委委员

李再进 市卫健委党委委员、市计生协秘书长

成 员: 黄成 市卫健委办公室主任

  李岚 市卫健委人事监察科科长

 吴念鲁 市卫健委规划财务科科长

  朱越友 市卫健委医政药政科科长

赵 琦 市卫健委综合监督科科长

谢爱青 市卫健委疾病预防控制科科长

邵 宁 市卫健委妇幼健康科科长

程 茜 市卫健委中医药管理科科长

李海霞 市卫健委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科长

汪乐义 市卫健委职业健康科科长

周宇胜 市卫健委老龄健康科科长

汪家亮 市爱国卫生发展中心主任

  下设办公室,张年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朱越友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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