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住建局(市人防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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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宁国市住建局(市人防办) 主题分类:
名称: 宁国市住建委重点工程项目新闻发布会制度 文号:
生成日期: 2017-02-15 发布日期: 2017-02-15
宁国市住建委重点工程项目新闻发布会制度
发布时间:2017-02-15 00:00 来源:宁国市住建委 浏览次数: 字体:[]

第一条为深入推进政务公开,树立良好形象,根据宁国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新闻发布会发布的信息主要包括:

(一)本单位需要向外界发布的重要工作部署、重大改革措施和阶段性工作目标进展情况。

(二)本单位出台的新政策、新措施需要对外介绍的情况。

(三)针对外界对本有关问题的疑虑、误解需要通过媒体统一对外说明、澄清的情况。

(四)其他需主动及时向外界宣传、发布的情况。

第三条本单位召开新闻发布会,应当经主要领导批准。

第四条委办公室负责统筹管理、监督指导本机关的新闻发布会工作,有关业务科室具体负责新闻发布会组织召开

第五条新闻发布会的发布人一般由委领导担任,情况特殊的,由委领导指定科室主要负责人担任,新闻发布会的主持人一般由科室主要负责人或委办公室担任。媒体记者的通知或邀请、新闻发布会现场组织协调工作由办公室及相关科室负责。

第六条具体负责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的单位,应当提前准备并提供以下书面材料:

(一)新闻发布稿,一般不超过三千字,时间不超过二十分钟;

(二)背景材料,介绍与发布会内容有关的情况,为新闻发布稿的补充材料;

(三)答问预案,根据境内外媒体近期内对本机关工作所关注的、在发布会上可能被问及的问题,准备简短答问预案;

(四)主持词,介绍发布会主题、简要背景、发布人、议程等内容;

(五)其他宣传材料或光盘等电子产品。

第七条本委实行新闻发言人制度。新闻发言人由委主要领导指定专人担任,委办公室为新闻发言人的联络部门。

第八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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