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反映问题 |
投诉(收文)时间 |
调查人员 |
调查处理情况 |
办结情况 |
1 |
反映宁国市仙霞镇盘樟村正在开发滑雪场,表示按照环保法律规定,大型滑雪场审批不可能通过,要求环保部门对滑雪场开发问题进行调查。 |
6月2日 |
三中队 |
经查,投诉人反映的滑雪场全称为仙霞镇龙门滑雪场,我局已受理了仙霞镇龙门滑雪场综合发开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环评处于审查修改期间,待修改完善后按程序审批。目前,该项目正在开展平整场地及前期准备,后续我局将继续加强对该项目的监管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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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
2 |
反映宁国市港口镇五磁村十一组附近有一家农药厂的存在已严重危害到村民生活健康,现来电投诉要求拆除该厂。 |
6月4日 |
一中队 |
经查,信访人反映的企业为安徽生力农化有限公司,位于宁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港口生态产业园内,主要从事农药系列产品生产,有环评审批、验收等相关环保手续。2023年6月5日,我局执法人员会同港口镇政府、港口生态产业园及五磁村村委会相关工作人员对该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时该公司草甘膦颗粒剂项目未生产,配套建设有旋风除尘+布袋+水膜除尘废气处理设施,水剂项目正在生产,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正在运行。经查阅该公司近期检测报告,结果显示该公司外排废气满足环评批复中要求的各项污染物排放标准,为达标排放。近期我局也将根据天气状况对企业开展废气排放检测。针对信访人反应的农田农作物莫名枯死的情况,我局已对接港口镇政府,请港口镇政府联系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进行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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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
3 |
反映宁国市宏燃酒精厂和宣城市宣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危化品经营,这两个企业都有储存甲醇30吨到60吨左右 没有环评报告 |
6月5日 |
一中队、三中队 |
经我局核实,前期已有信访人向宣城市生态环境局反映关于两家酒精厂相关环评手续问题,根据宣城市生态环境局调查反馈的结论:《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生态环境部令第16号)是现阶段判定建设项目是否需要办理环评的法律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2021年版)》第五条规定“本名录未作规定的建设项目,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经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 年版)》未对酒精燃料销售等化学品销售行为有所规定。综上,以上两家公司现阶段无需办理环评手续。 接到您反映的问题后,我局分别于2023年6月2日和2023年6月20日再次对宣城宣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宁国市宏燃酒精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时宏燃酒精厂正在作业,宣烽能源未作业,未发现环境违法行为。 |
已办结 |
4 |
反映宁国市青山路金安国纪科技有限公司长期晚上散发异味污染环境,影响附近居民正常生活。 |
6月6日 |
二中队 |
经查,投诉人反映的金安国纪科技(安徽)有限公司位于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河沥园区,为一家覆铜板制造加工企业,该公司覆铜板制造加工项目于2022年7月取得环评手续,排污许可证正在办理中。检查时,该公司主要产污环节混胶工序、涂敷烘干工序两条线在调试生产,生产线配套的废气处理装置TO焚烧炉运行正常,厂区内未闻见明显异味。据向该公司负责人了解,该公司因订单不足,生产线无法满负荷生产,白班夜班均按安排两条线生产。 我局已现场要求该公司加快排污许可证办理进度,对厂区废气排放情况开展监测,完成项目验收。同时,我局将安排执法人员对河沥园区周边企业开展进一步排查,对发现违法排污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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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
5 |
反映宁国市青山路开源耐磨厂夜间生产产生很浓的黑色烟雾,气味刺鼻难闻。 |
6月9日 |
二中队 |
投诉人反映的企业为安徽中建材开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宁国市开源电力耐磨材料有限公司),位于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河沥园区,为一家耐磨材料生产加工企业,主要工序为原料、熔炼、浇铸、成型、后处理。 2023年6月10日夜间检查时,该公司一期耐磨球车间未生产,二期射芯工序、熔炼工序在生产,淬火、抛丸、打磨等工序未生产。射芯工序配套建有活性炭吸附及UV光解装置,熔炼工序建有布袋除尘装置。检查时,该公司熔炼炉集气罩使用不规范,砂箱落砂时设备密闭性不佳存在粉尘无组织排放问题,射芯工序废气收集效果不佳,确有异味影响外环境。 我局已要求该公司进行整改,采取措施确保各项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提升各环节废气收集处理效率,降低对周边环境影响,同时我局将加强对该公司巡查检查力度与频次,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及时依法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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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
6 |
反映宁国市港口镇五磁村十三二组污染问题,要求赔偿果树5000元损失,并在自家安装环保检测设施。 |
6月15日 |
一中队 |
经核实,来电人曾于4月26日、5月8日两次通过市长热线反映该问题,接到线索后我局多次对来电人反映的锦洋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污染防治设施均在运行,我局已要求该公司对废气排放情况开展检测,该公司自行检测结果显示为达标排放。5月25日夜间,我局再次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锦洋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厂界无组织废气情况开展了现场检测,检测结果显示为达标排放。 对来电人反映的安装环保检测设施问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安装、使用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该公司已在2条氢氟酸生产线安装了大气污染物的在线监控设备,并已投入使用。经查阅该在线监控近期数据,未发现废气超标情况。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强对该公司的环境监管,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废气达标排放,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如有问题也可直接联系0563-4017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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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
7 |
反映宣城市宁国市轮窑巷书香名邸-南区西南侧约90米水从管道排出来,是白色的。 |
6月17日 |
二中队 |
调查事实:接到该信访件后,我局与信访人取得联系了解相关情况,并于2023年6月21日会同南山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赴现场调查。经查,信访人反映的排水管道位于宁国市中溪南路东侧,排水为书香名邸等附近小区生活污水,管道底部呈白色,水体发黑发臭,尚未接入市政管网,经检测化学需氧量指标浓度为112mg/l、氨氮为45.8mg/l、总磷为3.51mg/l,属黑臭水体。 处理意见:我局已将相关情况函告宁国市住建局,下一步将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尽早将该处污水进行接管,完成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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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