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现将宁国市人民医院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内容及评价结果第二次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宁国市人民医院迁扩建项目;
项目选址位于宁国市宁城南路,迁建项目总用地面积27699m2,规划建筑面积62002.66平米。主要建设十四层病房大楼、四层急诊医技综合楼及辅助用房(地上建筑47412.18平米,地下建筑面积14590.48平米);配套建设通风采暖系统、变配电系统、给排水、消防环保设备等基础设施,床位总规模为1000张。
项目经宁国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2020-341881-84-01-002978)。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施工期:施工期间对环境的影响主要是扬尘、废水、施工噪声、建筑垃圾等。
运营期:废气主要来自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燃气锅炉产生的燃烧废气、柴油发电机组产生的燃油废气及食堂产生的油烟。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医疗废水、检验废水以及生活污水;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医疗废物、一次性塑料(玻璃)输液瓶(袋)及生活垃圾等。本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为冷却塔、风机及各种设备运转噪声。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废气
运营期有组织废气治理措施:院区地埋式污水处理站产生的臭气通过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除臭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DA001)。;项目采用低氮燃烧锅炉,锅炉烟气由专用烟道引至裙楼屋顶排放(DA002),排气筒高度不低于15m;柴油发电机燃油尾气经碱液喷淋装置净化后由专用烟道引至室外排放(DA003),排气筒高度不低于15m;同时加强柴油发电机房机械通风;食堂工作过程中产生的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引至裙楼楼顶排放(DA004)。
(2)废水
运营期:项目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经雨水管汇集后,排至市政雨水管网;常规检验产生的酸性废水经中和预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汇同医疗废水、生活污水等进入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到GB18466-2005中表2预处理标准及宁国市城北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经污水总排口排入宁国市城北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冷却塔废水和锅炉排污水直接经污水总排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医院不使用含氯、含铬等试剂,不产生含氯、含铬废水,且影像中心无放射性废水外排。院区新建污水处理站一座(处理能力600m3/d),污水处理站采取“格栅+调节+厌氧池+接触氧化+消毒”工艺,其中接触消毒采用次氯酸钠消毒,污泥采用“石灰消毒+化学调质+污泥脱水”。
(3)噪声:
运营期:项目设备选购时选用噪声较低的同类设备;高噪声设备置于单独设备间,基础隔开,不位于病房正面投影下;安装减振基座,风管上加柔性接管,柴油发电机出风口设置消声器。冷却塔:设置出风消声罩、设置落水消声器;采用隔声罩隔声;进风口安装消声器;应定期对所有机械、电器设备进行检修维护,防止设备不正常工作带来声污染的增强或产生新的噪声源。
项目东场界、北场界、南场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西场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敏感点噪声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的2类区标准。
(4)固废:
运营期:设置医疗废物暂存点(建筑面积60m2),医疗废物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点,格栅渣、污泥暂存于污水处理站。医疗废物中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化学性废物定期由专用车辆送往由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统一处置。医院定期对药品保质期进行检查,对于临近保质期药品的药品退还给药品公司,由药品公司负责处理处置相关工作。格栅渣、污泥(含污水处理站污泥和化粪池污泥)、废UV灯管、废活性炭等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处置。
未被污染的一次性塑料(玻璃)输液瓶(袋):建设废弃瓶暂存点,建筑面积20m2,位于地下负一层,可回收类输液瓶、药瓶等暂存于废弃瓶暂存点,定期交由相应公司回收利用。普通废包装物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产业政策,选址符合《宁国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安徽省“十三五”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宣城市十四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等相关规划要求。项目建设无明显环境制约因素,项目建成后,能更好地为宁国市及周边各区域居民提供医疗救治服务,对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具有重大意义。在落实评价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后,该项目各类污染物排放均能够满足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要求。项目的环境影响较轻,不会降低现有环境质量功能级别。在认真落实评价所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风险事故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是基本可以接受的。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公示期间未收到相关意见和建议。
因此,本评价认为,项目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在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影响角度,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范围:本项目所在区域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居民等。
2、主要事项: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对建设项目实施、选址的意见;项目建成后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对项目造成的不利影响的接受程度;对项目所采取的环保措施的建议;对项目建设有何建议等。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在公告时间内,相关公众可以致电、致信给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也可以书面单独发表个人或团体意见,并建议个人应如实填写姓名合联系方式,单位应如实填写联系地址并加盖公章,便于今后联系沟通。
建设单位名称:宁国市人民医院
联系人:章主任
联系电话:18963709292
联系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宁国市津河东路76号
评价机构名称:杭州皓跃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18067976589
联系邮箱:1986934119@qq.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城厢街道人民路51号五楼141室。
七、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在本公告发布后10日内建设单位或受委托的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电子版链接:
链接:https://www.yunpan.com/surl_y54NmeLarCM(提取码:a0f7)
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版: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等方式与项目建设单位或承担环评的单位进行联系
具体联系方式见上。
八、公众意见表
公众可登陆生态环境部下载公众意见表并按照规定格式要求填写,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spm=zm5072-001.0.0.3.a9EcmB。
宁国市人民医院
2023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