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推行市场主体歇业备案制度为企纾困解难
发布时间:2022-07-27 16:53
来源: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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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民之家”市场准入窗口在全市范围全面推行市场主体歇业备案制度,为经营困难的市场主体提供一个缓冲性制度选择,降低市场主体维持成本,更好地为企纾困解难。
近年来,我市部分市场主体因疫情等因素暂时无法正常开展经营活动,但仍有较强的经营能力,待情况好转后仍可以重新经营。《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明确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原因造成经营困难的,市场主体可以自主决定在一定时期内歇业。市场主体自主决定歇业的,应当在歇业前办理歇业备案。
据了解,市场主体可以到登记机关现场提交申请,也可以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市场主体登记全程电子化系统提交申请。提交申请后,登记机关将市场主体调整为“歇业”状态,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歇业期限、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等信息。市场主体首次申请歇业后,可以在期限届满前申请延长歇业期限,申请延长歇业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30日内办理备案,也可以在恢复经营后再次申请歇业,但歇业期限累计不得超过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