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76475761XE/202111-00048 | 组配分类: | 招标采购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农业农村局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名称: | 2021年宁国市生态补偿增殖放流鲢鱼苗种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1-11-19 | 发布日期: | 2021-11-19 |
经研究,现对“2021年宁国市生态补偿增殖放流鲢鱼苗种采购项目”进行询价,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2021年宁国市生态补偿增殖放流鲢鱼苗种采购项目
2、采购人:宁国市渔业管理服务中心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采购预算:33448.00元
6、采购方式:询价
7、采购项目内容:为扎实做好我市2021年生态补偿增殖放流活动,宁国市农业农村局渔业管理服务中心现采购鲢鱼苗种3900公斤以上,采购需求详见询价文件。
二、供应商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3、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4、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对本次采购产品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
5、具有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与本项目采购范围相关的内容。
6、具有渔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7、出具将严格按照询价文件中的“二、▲采购需求一览表及三、▲产品要求及验收程序”内容提供货物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制定验收程序,否则将自动放弃成交资格,其提交的所有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我公司承担”的承诺函。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9日至2021年11月26日北京时间上午8:00时至11: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
2、报名地址:宁国市渔业管理服务中心(宁国市城西路老市委大楼四楼)。
3、报名方式:
① 现场报名:供应商在报名截止前须携带:a、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b、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c、供应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d、渔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提交至宁国市渔业管理服务中心(地址为:宁国市城西路老市委大楼四楼)报名。
② 网上报名:供应商在报名截止前须提交:a、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扫描件;b、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c、供应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d、渔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上传至ngscz@163.com邮箱。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26日24时整(以截止时间收到合格的报名材料为准)。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询价时间、地点及确定成交方式。
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询价时间:2021年11月29日10时整;
2、询价地点:宁国市渔业管理服务中心会议室,地址:宁国市城西路老市委大楼四楼(新华书店斜对面)。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宁国市渔业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563-4022578
地 址:宁国市城西路老市委四楼
六、询价公告发布
宁国市渔业管理服务中心信息公开栏(纸质公告)、宁国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
七、公告期限
本项目询价公告期限为7个工作日(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1月26日止)
附:1、询价文件:采购需求概况、采购需求一览表及产品要求、验收程序
2、报价响应文件
宁国市渔业管理服务中心
2021年11月19日
正(副)本
响 应 文 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 应 商(盖章):
年 月 日
序号 |
资料名称 |
页码范围 |
一 |
询价响应声明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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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报价响应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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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有关证明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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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相关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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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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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询价响应声明函
致:
我方已阅读贵方“2021年宁国市生态补偿增殖放流鲢鱼苗种采购项目”的询价公告及文件,并已研究了该询价公告及文件的全部内容,知悉参加询价的风险,我方承诺接受询价公告及澄清修改部分(如有)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现向贵方提出承诺报价。我方愿意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的货物与服务,总报价为人民币(大写) ;人民币(小写) 。
(一)责任与义务
1、我方的响应文件一旦被认可,其报价即为合同价,我方提供的所有产品来源渠道合法,并且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不存在任何质量问题以及假冒伪劣情况。
2、我方的响应文件一经发出,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即不可撤回。如若成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将按照询价公告的规定向采购人足额提交履约保证金。
3、我方同意在询价公告中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日内(响应文件有效期)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法律约束力。我方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我方提交响应文件正本1份和副本一式2份,并保证响应文件提供的数据和材料是真实、准确的。否则愿承担《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法律责任。
5、我方一旦荣幸地成为本项目的签约方,同意将本响应文件作为合同组成
分。我方承诺遵守《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保证在获得成交资格后,按照询价公告及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我方同意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一览表等证明材料(具体详见询价通知书规定)作为附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
供应商:(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1、报价一览表(分项报价)
序号 |
品种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小计 |
其他所有费用(含所报鱼苗本身价格、公证费、装苗器具费、运输、装卸、税费、保险、人工费、员工福利及食宿、交通、电话及鱼苗交付过程中涉及到的其他一切费用),如有须详细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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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供应商公章:
备注:
1、报表中所列货物为对应本项目需求的全部货物。如有漏项(填)或缺项(填),将作无效处理,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2、手写或未加盖公章(鲜章)的报价均作无效报价处理。
3、供应商须按照表中所列顺序详细填写品种、规格以及价格数量等全部内容。如有漏填或缺填,将按无效处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附件2、诚信报价承诺书
为维护宁国市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本单位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二、本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全部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和合法的。
三、不采取不正当的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不恶意压低或抬高报价。
四、不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报价,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或者成交后放弃成交资格。
五、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及评审委员会成员行贿或以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方式牟取中标或成交资格。
六、不以伪造、变造响应文件资质材料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资格。
七、不进行虚假、恶意投诉或以其他方式扰乱政府采购市场秩序。
八、我单位响应文件中如出现报价计算错误、前后报价不一致以及其他报价错误的,无条件接受询价文件规定的“报价计算错误修正的原则”的相关规定,并按此原则进行修正,以修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九、我单位承诺:如果我单位成为本项目的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时不向采购人提出任何附加条件,并将按照询价文件的时间要求办理签订合同事宜,否则视为放弃成交、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我单位承诺将严格按照要求履行合同义务。
十、积极配合宁国市相关监管部门调查处理投诉事项,如实反映情况,提供真实材料。
本单位若违反上述承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并接受宁国市监督管理部门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五十四条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作出的处罚。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致:
我们, (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及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项目询价公告及询价文件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询价通知书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审查、评审所需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管理、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以及任何附属机构(单位)没有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四)我方经营及资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务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承担本项目。
(五)我方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正在公示的名单为准);我方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查询结果为准)。
(六)截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我方未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七)截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我方未被列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八)截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我方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九)截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我方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未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
二、我方声明参加此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以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往前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一)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二)财政部门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
三、我方以上声明都是真实、有效的。否则将承担《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法律责任。
备注:供应商被列入上述相应名单(记录)或被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进行过企业情况变更的,则以其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社会统一信用代码为准。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4、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
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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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固话 |
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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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形式 |
组织机构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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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的供应商代表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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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营业收入 |
员工总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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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类型 |
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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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 |
注册号码 |
注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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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证机关 |
发证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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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范围(主营、兼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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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账户开户行及帐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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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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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名称 |
等级 |
发证机关 |
有效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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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综合文字情况简介 |
供应商公章:
备注:“组织形式”按照供应商实际情况对应填写“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企类类型”参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对应填写“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属于监狱企业的应填写为“监狱企业”。
“所属行业”对应填写“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按询价文件规定填写 |
按供应商所投内容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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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商务指标(部分服务要求)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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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内容 |
采购需求 |
承诺及响应情况 |
偏离说明 |
1 |
合同格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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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包装、运输、放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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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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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商检、计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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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付款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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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交货及放流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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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交货及流放服务时间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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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验收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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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履约保证金 |
供应商公章:
备注:
供应商须将询价通知书规定的交货、提供服务时间及地点等各项要求逐项分别填写采购需求一栏,有缺项(填)漏项(填)的,则该项视为不满足采购需求(负偏离)。按符合性检查标准进行评审。
供应商必须逐项对应描述询价通知书规定采购需求的响应情况(与询价通知书要求点对点应答),如未填写的,将可能导致响应文件无效。
提供所有符合询价公告(邀请函)、采购需求、评审成交标准中规定的相关证明文件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包括资格、资质证明文件、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其它证明文件等)
供应商须出具将严格按照询价文件中的“二、▲采购需求一览表及三、▲产品要求及验收程序”内容提供货物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制定验收程序,否则将自动放弃成交资格,其提交的所有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我公司承担”的承诺函原件。
(格式可自行提供,包含上述内容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致:
本授权书声明: (供应商名称)的 (法人代表姓名、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我方就“2021年宁国市生态补偿增殖放流鲢鱼苗种采购项目”采购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与该项目采购、签订合同以及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授权期限:即日起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结束之日止。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
职 务:
委托代理人(被授权人)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
职 务:
手 机:
供应商名称:
(公章)
日 期:
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申请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特此证明。
申请人: (盖单位电子印章)
年 月 日
附一:询价文件
一、采购需求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2021年宁国市生态补偿增殖放流鲢鱼苗种采购项目 |
1 |
项目预算 |
人民币33448.00元 注:本采购项目采用固定总价不可更改,各供应商根据此价格对每公斤单价及鱼种重量进行投标报价;即每公斤单价乘以总重量的乘积等于固定总价人民币33448.00元。投标人未根据此原则报价则视为无效报价。数量符合或不得低于采购需求中限定的数量。 |
2 |
项目概况、介绍 |
为扎实做好我市2021年生态补偿增殖放流活动,宁国市渔业管理服务中心现采购鲢鱼苗种不得低于3900公斤,采购需求详见询价文件。 |
3 |
项目联系人 |
采购单位项目联系人姓名:李女士 联系方式(固话):0563-4022578 采购单位地址:宁国市城西路老市委四楼 |
4 |
采购方式 |
询价 |
5 |
项目是否分包及分包预算 |
否 |
6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一、法定资格条件: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具体如下: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具体如下: (二)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对本次采购产品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 (四)具有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与本项目采购范围相关的内容。 (五)具有渔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六)出具将严格按照询价文件中的“二、▲采购需求一览表及三、▲产品要求及验收程序”内容提供货物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制定验收程序,否则将自动放弃成交资格,其提交的所有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我公司承担”的承诺函。 |
7 |
产品及服务证明文件 |
1、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2、检验报告单(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增殖放流经济水产苗种质量安全检验的通知》供应商须提供本通知附件确定的具有检验资质的水产品质检中心出具所投苗种的检验报告或证明材料)。 |
8 |
采购标的中的核心(主要)产品 |
鲢鱼苗种 |
9 |
样品或演示(是否需要) |
否 |
10 |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采购本国货物 |
11 |
合同格式 |
宁国市政府采购合同 |
12 |
包装、运输、放流 |
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承担,最终通过用户及有关部门验收交付使用 |
13 |
培训 |
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承担 |
14 |
商检、计量费用 |
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承担 |
15 |
付款方式 |
鱼苗运至采购人指定地点,经采购人及公证处公证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不计利息)。 |
16 |
资金来源是否落实 |
已落实 |
17 |
交货及放流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18 |
交货及放流等服务时间要求 |
合同生效之日起,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通知的指定时间(暂定2021年12月上旬交货,具体时间视实际情况双方协商后由采购方确定),将苗种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
19 |
验收程序 |
由采购人委派的记录人员、检测人员;公证处人员及成交供应商现场验收(公证费2000元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成交供应商根据鱼苗品种、规格和放流时间分装,放流现场由技术小组负责技术验收,计量小组负责数量验收,抽样验收接受公证人员现场监督,验收单需由记录人、公证人员、检测人、供应商签字方可生效。 详见三、产品要求及验收程序。 |
21 |
采购标的 |
详见“采购需求一览表”格式及填写要求。 注:为提高政府采购工作效率,请采购人按照采购需求格式要求填写。 |
22 |
是否允许分包 |
否 |
23 |
履约保证金 |
按成交金额的10%提交 |
二、▲采购需求一览表及确认成交供应商方式
序号 |
货物产品名称 |
主要参数、规格▲ |
数量 |
单位 |
1 |
鲢鱼苗种 |
规格每尾250克-500克。 |
>3900 |
公斤 |
确认成交供应商方式:在采购预算33448元限价范围内(投标报价按33448元整填写),供应鲢鱼鱼苗总重量>3900公斤且数量最多的投标人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注: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增殖放流经济水产苗种质量安全检验的通知》供应商须提供本通知附件确定的具有检验资质的水产品质检中心出具所投以上苗种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装订入响应文件中。
在确认过程中,询价小组成员将审查响应文件与询价通知书要求是否一致,是否有效签署,有无计算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所有报价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在报价一览表中如遇单价汇总与总价不相符时,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只有询价小组一致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时,才能以标出的总价为准。所有报价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起一律不得变更。
合同的签订:请成交供应商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的三日内(节假日顺延)至宁国市渔业管理服务中心办理采购合同签订等相关事宜,逾期视为放弃成交资格、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三、▲产品要求及验收程序
1、质量要求:提供的苗种必须无违禁药物残留、必须无病无伤。质量必须符合农业部《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规定》要求。
2、成活率要求:运至采购人指定的放流地点苗种的成活率需达到95%以上,否则不予接受。
3、现场公证验收:
(1)供苗数量验收苗种采用全部重量法计数,对苗种全部称重,通过随机抽样计算单位重量的个体数量,折算苗种总数量;需对塑料袋、苗种箱等包装运输的苗种采用抽样重量法,将每计量批次放流苗种全部均匀分装后,通过随机抽样,对样品沥水称重,进行计数统计,求得本计量批次增殖放流苗种总数量。
每个品种随机抽样三次进行验收:
①若三次抽样均在标准称重以上,则以标称值计算同一品种同一批次总量;
②若三次抽样均在标称值以下,则以最小值为计算依据计算同一品种同一批次总量;
③若三次抽样介于标称值上、下之间,则以三次抽样平均值计算同一品种同一批次总量。
(2)苗种规格验收对长度有要求的苗种,在交货地点采用随机抽样的方式测量鱼苗全长,苗种不少于30尾,抽样合格率需达到招标要求的95%以上;规格验收达不到标称值80%,则按照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分项报价表中此品种综合单价乘以该品种所报数量的乘积价格减20%;达不到70%,价格减30%。以此类推,低于标称值50%,则不予接受。
(3)苗种质量验收每个品种随机抽取。成活率不得低于95%,否则不予接受。供货鱼苗混杂其他鱼苗(非禁止放流品种)的比例不得超过3% 。公证人员、采购人及供应商必须在验收文书上签字确认。
(4)苗种包装方式由成交供应商根据苗种品种、规格和放流时间分装。放流苗种在放流现场应由技术小组负责技术验收,由计量小组负责数量验收,抽样验收接受公证人员现场监督。验收单需由记录人、公证人员、检测人、供应商签字方可生效。
(5)公证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须提供两份公证书交由采购人存档。
(6)苗种起水、运输、验收、放流过程接受采购人以及公证人员全程跟踪监督。
(7)成交供应商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全部批次的放流任务的,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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