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国市2021年度农村环境整治农村污水治理、乡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宁国市2021年度农村环境整治、农村污水治理、乡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宁国市2021年度农村环境整治、农村污水治理乡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实施方案
           
           
            
           
  根据宣城市生态环境局下发的《关于报送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转发生态环境部报告厅关于印发2021年农村环境整治实施方案工作进展的通知》(宣环土〔2021〕14号)要求,结合宁国市农村环境整治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大力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一)整治地点
           
  根据2021年度整治任务安排,结合宁国市美丽乡村建设,整治范围包括中溪镇凤凰村、 仙霞镇杨山村、 青龙乡西林村 、万家乡万家村等4个行政村。
           
  (二)整治内容、目标和实施进度要求
           
  1.整治内容
           
  针对区域性突出的环境问题类型,按照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和分类指导的原则,推进分散处理与集中处理相结合、农村生活与农业生产污染防治相结合,尽可能地选取费用投入省、运行成本低、处理效果好、操作简便易行、维护管理方便等实用技术。整治内容为中溪镇凤凰村、 仙霞镇杨山村、万家乡万家村的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以及青龙乡西林村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
           
  2.整治目标
           
  围绕“环境美、生态美、精神美、产业美”的“四美”乡村建设目标,扎实开展4个行政村环境综合整治,完成整治村庄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60%(与下文加快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相同,即要求行政村内60%以上的自然村生活污水基本完成治理,自然村内60%以上农户的生活污水得到收集处理或资源化利用),黑臭水体整治率达到80%,集中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整治完成率达到80%。促使农村突出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农村生态环境质量逐步改善。
           
  3.整治要求
           
  对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1)行政村建成污水处理设施并正常运行,污水治理率达到60%。(2)开展黑臭水体排查,根据排查结果,如有黑臭水体,则须制定黑臭水体整治方案,按要求整改。如无黑臭水体,则以行政村为单位对排查结果进行盖章公示,接受社会监督;(3)如行政村有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服务人口1000人以上),须对集中饮用水水源地进行排查,按照《集中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773—2015)》进行规范化建设。如排查发现问题,则按照《集中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773—2015)》制定整改方案,限期完成整改。上述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黑臭水体排查、集中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整治3项具体任务要确保在2021年9月底前完成。
           
  (三)自查迎评
           
  生态环境分局将按照《农村环境整治成效评估工作方案(试行)》(环办土壤函〔2020〕411号)要求,指导承担农村环境整治任务的乡镇政府开展自查自评,乡镇自评材料于2021年10月底前报宁国市生态环境分局,准备迎接省、市考评。
           
  二、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排查整改
           
  (一)加快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1.治理任务
           
  按照宣城市生态环境局下发的《关于报送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转发生态环境部报告厅关于印发2021年农村环境整治实施方案工作进展的通知》(宣环土〔2021〕14号)要求,2021年宁国市须完成中溪镇凤凰村、 仙霞镇杨山村、 青龙乡西林村 、万家乡万家村、港口镇山门村、 宁墩镇宁墩村6个行政村污水治理任务。
           
  2.治理目标
           
  通过治理,6个行政村内60%以上的自然村生活污水基本完成治理,自然村内60%以上农户的生活污水得到收集处理或资源化利用。
           
  3.自查迎评
           
  按照工程建设审计要求,整理完善污水处理设施的档案材料,包括实施方案、招投标文件、工程竣工验收单、污水管网入户花名册、审计报告等支撑材料,装订成册,于2021年10月底前报宁国市生态环境分局,准备迎接省、市考评。
           
  (二)进一步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排查整改
           
  1.排查任务
           
  各乡镇在前期开展排查的基础上,制定本辖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排查方案,再次组织对辖区内所有集中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大排查。乡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排查方案于2021年7月31日前通过党政办公平台报送至市生态环境分局。
           
  2.排查内容及要求
           
  排查内容为设施是否破损停运、管网是否配套、进水浓度、出水水质是否达标等,根据排查出的问题制定乡镇污水治理设施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主体、改进措施和完成时限等。乡镇污水治理设施排查情况表(见附件1)和乡镇污水治理设施整改方案于2021年8月底前通过党政办公平台报送至市生态环境分局。
           
  3.整改时限
           
  按照整改方案要求,针对存在问题加强整改,确保在2021年12月底前完成整改,确保进水浓度、出水水质达标。乡镇污水治理设施整改工作总结及进水浓度、出水水质监测报告于2021年12月31日前通过党政办公平台报送至市生态环境分局。
           
  三、深入推进乡镇政府驻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提质增效
           
  (一)工作任务
           
  按照宣城市生态环境局下发的《关于报送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转发生态环境部报告厅关于印发2021年农村环境整治实施方案工作进展的通知》(宣环土〔2021〕14号)要求,2021年宁国市须完成甲路镇、霞西镇、梅林镇、青龙乡4个基础条件较好的乡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设施的提质增效任务。
           
  (二)工作要求
           
  1. 摸底排查。主要对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污水处理终端进行排查。排查内容为管网是否破损、污水收集覆盖率是否低于80%、设施年运行负荷率低于50%、集中处理设施月均进水浓度化学需氧量(COD)浓度是否低于100mg/l或氨氮(NH3-N)浓度是否低于25mg/l、是否存在出水水质不达标等,根据排查情况,制定宁国市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整改方案,整改方案于2021年7月31日前通过党政办公平台报送至宁国市生态环境分局,以便汇总上报。
           
  2. 整改提升。针对排查出的问题,要逐一整改。对于人口少、相对分散或污水管网难以覆盖的区域,可因地制宜推行人工湿地、净化槽等分散污水处理设施,进一步提升污水处理率。开展污水处理终端设施设备维护和保养,确保污水处理终端设施设备正常运转,确保出水达标排放。通过整改,达到以下目标:基本消除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污水收集覆盖率不低于80%,完成破旧管网修复改造,集中处理设施月均进水浓度化学需氧量(COD)浓度不低于100mg/l或氨氮(NH3-N)浓度不低于25mg/l,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一级A标准。建立健全管护机制,运维管理台账齐全。整改提质增效工作完成后,填报宁国市4个乡镇驻地污水设施提质增效工作信息表(见附件2),撰写乡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设施的提质增效工作总结,并于2021年12月15日前通过党政办公平台报送至宁国市生态环境分局,以便汇总上报。
           
  (三)自查迎评
           
  提供进、出水水质监测报告及整改前后对比照片等支撑材料,完善设施运行台账。按照上级考评要求迎接考评。
           
  四、保障措施
           
  各乡镇人民政府对承担的农村环境整治工作负责,完善组织领导机制,强化责任落实。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制定本乡镇相关工作实施方案,建立问题、任务、标准、责任四个清单,明确工作责任,落实各项保障措施,确保按时按质完成2021年农村环境整治工作任务。
           
           
           
  附件:1.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排查表
           
           
            
             
              | 序号 | 市 | 县(市 、区) | 乡(镇、街道) | 设施 名称 | 处理 工艺 | 设施 所在 建制 村 | 设施建成时间 | 设计处理规模 | 实际处理规模 | 运行情况 | 责任主体 | 资金 来源 | 改进 措施 | 完成 时限 | 运维 单位 | 备注 | 
             
              | 正式运行时间 | 运行情况 | 运行不正常的原因 | 需要特 别说明 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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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受纳污水处理厂名 称。2.集中式(大于20吨/天) 污水处理厂名称。 | 1.生 化处 理模 式。2.生态 处理 模式。3.一 体化 设备。 | 设施所在行政村(已列入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排查的不再重复统 计。) | 时间格 式。到年 | 吨/日 | 吨/日 | 时间格式。到年 | 是/否。此项 填“是”责 任 主体、资 金 来源、改 进 措施、完 成 时 限 四 个 选 项 不填。 | 1.进水水量低于设计规模的60%。2.运行负 , 荷过高。3.主体设施、管网损坏。4.出水水质不达标。5.其他(可多选,填写其他选项需要在备注中加以说 明) | 整改工作的主体责任单位 | 整改工作的资金来源 | 
 | 时间格 式。到月 | 1.村 自主 运维。2.第 三方 运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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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2
           
           
           
           
            
             
              
               | 宁国市4个乡镇驻地污水设施提质增效工作信息表 | 
              
               | 序号 | 县市区 | 乡镇 | 完成时限(年) | 提质增效工作完成情况(含具体实施情况及时间节点) | 处理污水量 (吨/天) | 产生污水量(吨/天) | 污水处理率 | 污水浓度(>COD100mg/L或氨氮25mg/L) | 监测频次 | 达标情况 | 投入资金 (万元) | 整改提升工作总结 | 
              
               | 排查计划(或方案、清单) | 区域覆盖常住人口总户数 | 已接户数 | 接户率 | 是否存在污水收集空白区(污水未收集处理户数) | 破旧管网修复改造 (千米) | 健全管护机制(主支管网运维、台账规范、污泥等) | 
 | 约0.8供水量 | 处理污水量/污水产生量 | 进水CODmg/L | 进水氨氮mg/L | 
              
               | 1 | 宁国市 | 甲路镇 | 2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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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 宁国市 | 霞西镇 | 2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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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 | 宁国市 | 梅林镇 | 2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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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 | 宁国市 | 青龙乡 | 2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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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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