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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汪溪街道办事处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房地一体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进展情况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08-11 发布日期: 2020-08-11
关于房地一体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进展情况
发布时间:2020-08-11 10:12 来源:汪溪街道办事处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宁国市房地一体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办秘[2020]37号)文件要求,我办已于7月13日召开各村及相关单位负责人会议,对该项工作进行部署。目前该项已经依次在6个村开展。

一、基本情况

房地一体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目标是要全面查清我办辖区内农村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的权属、位置、界址、面积、用途、地上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的基本情况,确保到2020年底完成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不动产权籍调查,房地一体确权登记颁证率达90%以上,基本实现应登尽登,为农村集体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工作提供基础资料。

、基本原则

(一)依法依规、自愿申请。遵循“权属清楚、界址清晰、面积准确”原则,依法确权,规范登记,严禁通过不动产登记将农村违法用地合法化。采取农户自愿申请,农房所有权人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不动产登记申请。坚决执行“房地一体”和“一户一宅”的原则,对权属合法、产权清晰的先予确权登记颁证;对有争议的加大调节力度,待权属明晰后再予以确权登记。

(二)尊重历史、注重现实。已登记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按照不变不换的原则,之前依法颁发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等继续有效,不重新登记。对于宅基地已登记,地上房屋没有登记,群众有换发不动产权证意愿的,在完善农房调查信息后,依申请办理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

(三)先易后难、稳妥推进权属清楚、界址清晰的集体建设用地优先办理确权登记颁证;对存在矛盾纠纷,村、组不能及时化解的,要如实记录纠纷原因,只调查不登记。

(四)属地管理、部门协作。各村、各单位按属地管理的原则,依照有关法律及相关政策,积极组织开展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颁证调查审核工作;各相关部门要明确分工,密切协作,共同组织实施,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完成。

、研究解决问题。

对在确权登记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由领导小组不定期进行讨论研究,对符合政策规定的,给予合理解决;对在政策规定范围外的问题,请示市人民政府和自然资源局批复后予以解决。

、分步组织实施。

按市政府的要求时限,2020年底完成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不动产权籍调查。按照成立组织,政策宣传、业务培训、收集资料、开展权属调查、开展不动产测绘,调查结果公示、权利人确认,结果审批,逐步完成农村宅基地和房屋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加强监督检查

实行月报制度,各村每月20日向领导组办公室填报工作进度表,由办事处领导组办公室汇总后上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各村的调查成果的准确性、完成任务情况进行工作督查,对工作推进缓慢的,要重点督促指导,集中研究解决难题,对组织不力,工作落实不到位,违规收费以及土地纠纷处理不当造成上访的,将依照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确保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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