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417020032559141/202304-00037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科技局 | 发文日期 | 2023-04-24 09:51 |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部门文件 |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科技局 | 主题导航 | 科技、教育 | 
| 信息名称 | 关于印发《宁国市2023年度科技特派员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 | 内容概述 | 关于印发《宁国市2023年度科技特派员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各乡、镇、街道,市直各相关单位:现将《宁国市2023年度科技特派员绩效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科技特派员进行学习,抓好落实。 | 
关于印发《宁国市2023年度科技特派员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市直各相关单位:
现将《宁国市2023年度科技特派员绩效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科技特派员进行学习,抓好落实。
2023年4月24日
宁国市2023年度科技特派员绩效考核办法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科技特派员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科技特派员管理,根据《关于印发<宁国市科技特派员选派管理办法>的通知》(宁科〔2022〕52号)文件要求,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经选派的“一对一”服务行政村(含农村社区)科技特派员。
二、考核内容
科技特派员考核实行日常评价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日常评价内容:主要为科技特派员到行政村开展服务情况和“安徽省科技特派员信息管理服务平台”信息录入情况。
(二)年终考核内容:主要考核年度履职情况、服务成效、满意度等。
三、考核分值设置
科技特派员考核实行百分制,日常评价占50分,年终考核占50分。
四、考核结果运用
科技特派员考核等次分优秀、合格、不合格3个等次。年度考核优秀的科技特派员给予不超过1000元的奖励,并优先安排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项目。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科技特派员资格。
五、考核说明
科技特派员考核工作由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科技特派员办公室负责,市科技局牵头组织实施,根据日常评价和年终考核情况确定科技特派员考核等次,并将考核结果通报科技特派员派出单位。
宁国市2023年度科技特派员绩效考核评分细则
| 序号 | 考核内容 | 分值 | 考核办法 | |
| 1 | 日常评价50分 | 根据服务对象(行政村、企业及新型经营主体等)的技术需求,年初制定切合实际的技术服务方案 | 2 | 报科技局备案,根据报送情况评分 | 
| 2 | 每月为服务对象提供现场科技服务不少于1次,每次不少于1个工作日 | 12 | 平台上传文字、图片等材料,根据录入情况评分 | |
| 3 | 每年开展线下科技培训不少于4场,全年培训不少于100人次 | 16 | 平台上传参训人员签名表、文字及图片等材料。根据录入情况评分 | |
| 4 | 每季度至少在平台上传1次服务成效 | 8 | 根据平台录入情况评分 | |
| 5 | 全年在平台上发布优良品种、种养技术、市场供求等信息及提供远程咨询解答、技术指导等线上服务不少于12次 | 12 | 根据平台录入情况评分 | |
| 6 | 年终考核50分 | 引进推广农业“四新”科技成果,佐证材料报市科技局备案 | 15 | 平台上传文字、图片等材料。根据录入情况及引进推广科技成果数量和质量评分 | 
| 7 | 按照土地(设备)租赁、包产包销、产学研合作、入股(技术、资金)分成、领办创办经济实体等多样方式建立利益联结 | 5 | 根据现场核查及上报备案的利益联结典型案例评分 | |
| 8 | 做实科技特派员示范点(帮扶点),同时探索“科技特派员+党建、生态、文旅”等示范点(帮扶点) | 10 | 根据现场核查及上报的示范点(帮扶点)备案材料综合评分 | |
| 9 | 服务对象根据科技特派员工作态度、工作表现、工作成效等情况进行测评 | 10 | 根据服务对象测评情况评分 | |
| 10 | 完成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科技特派员办公室安排交办的其他工作 | 10 | 根据工作完成情况评分 | |
| 11 | 加分项20分 | 作为项目主持人实施科技项目 | 2 | 根据项目立项及项目实施情况评分 | 
| 12 | 科技特派员撰写、制作与科技特派员工作相关的材料在宣城市级以上官方媒体宣传报道 | 8 | 根据上稿凭证每篇分别加1-2分 | |
| 13 | 获得宣城市级以上与科技特派员工作相关的表彰奖励、经验推广、典型示范 | 10 | 根据相关文件、图片等佐证材料加5-10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