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99802061L/202207-00023 | 组配分类 |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警示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 发文日期 | 2022-07-13 10:13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公示,主动回应 |
信息来源 | 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 主题导航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信息名称 | 【主动回应】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全面推广使用食安封签的消费提示 | 内容概述 |
为进一步有效预防和控制网络餐饮外卖食品配送过程中的食品安全风险,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就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封签(以下简称:食安封签)作如下消费提示:
一、食安封签是防止外卖食品外包装在运送过程中被拆启或意外破坏、确保外卖食品配送过程安全的有效手段。
二、食安封签具备一次性使用、开启即损坏且无法恢复原状的性能;应以不干胶等材质加工而成,标示“食安封签”字样,标示“封签损坏,请勿接收”等提示。
三、全省范围内外卖食品全面推广使用食安封签。
四、网络订餐平台及其分支机构要加强管理、广泛宣传、全面推广,指导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规范使用,履行食品安全义务。
五、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加工制作餐食,在外卖食品包装封口处正确粘贴食安封签,保证封签牢固、有效。
六、外卖送餐人员可拒收封签已被破坏或封签不完整的外卖食品,送餐时要告知消费者当面检查食安封签的完整性。
七、消费者在接收外卖食品时注意检查食安封签的完整性,拒收食安封签已被破坏或封签不完整的外卖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