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主
职责
具体工作事项
备注
1
制定地方气象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并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及气象业务建设的组织实施;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重要气象设施建设项目的审查
负责制定地方气象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年度预算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办公室
负责组织实施综合气象观测站网、气象探测技术装备、气象通信网络的规划布局、建设和管理
气象台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重要气象设施建设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
负责气象装备技术保障业务管理
2
依法保护气象探测环境;管理本
政区域内涉外气象活动
组织编制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规划
负责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避免危害气象探测环境初审
负责除国家基准气候站、基本气象站以外的气象台站迁移初审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涉外气象探测仪器设备和资料管理
负责监督检查涉外气象探测活动
接受涉外气象探测活动所获取气象探测原始资料的汇交
签订气象资料保密协议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的保护工作
防灾减灾
3
在本行政区域内组织对重大灾害性天
跨部门的联合监测、预报工作,及时提出气象灾害防御措施,并对重大气象灾害作出评估,为本级人民政府组织防御气象灾害提供决策依据;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应急服务。负责编制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强化重大气象灾害的灾前预评估、灾中跟踪评估和灾后恢复评估工作;强化气象灾害应急管理,完善联动机制
负责组织编制实施气象灾害防御规划,拟订气象灾害风险区划
负责组织开展气象灾害防御,协调灾害性天气监测、联防、评估工作
气象台、办公室、防灾减灾
负责组织气象灾害应急管理工作,拟订政府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协助编制重点行业和单位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负责对重大气象灾害作出评估并提出防灾减灾措施建议,以及提出划定临时气象灾害危险区建议
组织重大活动、突发公共事件气象保障工作,建设管理气象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平台
组织指导气象信息员开展防灾减灾工作
防灾减灾、气象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