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99802061L/202108-00004 | 组配分类 | 价费咨询投诉处理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 发文日期 | 2021-08-01 17:16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公示,价费咨询投诉处理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 主题导航 | 综合政务 |
信息名称 | 2021年7月份价费咨询投诉处理情况 | 内容概述 |
一、7月份全市共接群众价格咨询、举报、投诉1件,市长热线1件。
二、7月份主要调查处理1件:
1、1人反映,“华贝广场的公寓楼反映一个月电费300元,商业用电单价0.6198元,但现在收取电费单价0.9元,高于商业用电”问题1件,回复如下:华贝广场是商业综合体项目,用电实行转供电主体收费政策,商业用房、公寓楼用电为一般工商业电价,实行峰平谷计费、适用功率因数调整电费办法,电价远高于居民生活用电电价。分摊电费包括共用的专用变压器,专变和电路的损耗、公共用电等。具体的转供电主体收费政策请向电费价格调整定价的价格主管部门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