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417020032559734/202101-00021
组配分类
保障性住房调换
发布机构
宁国市住建局
发文日期
2021-01-05 16:15
发布文号
无
关键词
调换,保障性住房调换
信息来源
宁国市住建局(市人防办)
主题导航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信息名称
公租房调换
内容概述
公租房调换
因就业、子女就学、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调换公共租赁住房的,可向所在社区书面申请调换,经所在社区、市住房保障部门书面同意后,承租人之间可以互换所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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