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道路运输行业管理,确保道路运输市场规范有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对我市辖区内道路运输经营业户进行集中清理。经查,我局清理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无运输车辆或无经营意向的业户25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对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依法予以注销,请辖区各道路运输经营业户相互转告。
特此公告
公示时间:2025年8月8日--2024年8月14日
联系电话:0563-4036033
宁国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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