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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督促未取得“两类人员”安全考核合格证明企业立即整改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8-18 15:32 信息来源:宁国市交通运输局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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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强化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提升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简称“两类人员”)的安全意识与履职能力,保障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稳定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装卸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运输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考核不得收费。”和《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管理办法》第七条 “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在从事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相关工作6个月内参加安全考核,并在从事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相关工作1年内考核合格”以及《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等相关要求,市交通运输局经过排查梳理和监督检查,发现我市辖区宁国市旭红物流有限公司等157家道路货运企业(见附件)存在主要负责人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取得安全考核合格证明,现对上述道路货运企业拟采取暂缓办理审批业务等措施,请相关企业立即进行整改,于15个工作日内按要求报名参加考试。如已取得相应安全考核合格证明但企业名称等信息错误的,请自行申请变更,如遇困难可与运输中心货运科0563-4036333联系。逾期未整改的,市交通运输局将依法采取行政处罚、停业整顿直至取消经营许可等措施。


宁国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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