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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人:何*,来信时间:2026年5月14日 06时32分
来信人咨询:离职后再次入职同一公司,是否还要约定试用期?
回复单位:宁国市人社局,回复时间:2026年5月14日 08时04分您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因此,若用人单位第一次入职时已与劳动者约定过试用期,劳动者离职后再次入职,用人单位不能要求约定试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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