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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关于进一步推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发布文号:宁发〔2021〕36号发布机构: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日期:2022-06-01

重点内容

第十四条:支持民营企业积极参与“精品安徽、皖美智造”央视宣传系列活动,在省财政补贴的基础上,市财政再给予30%的宣传推广费用补助。

服务部门

宁国市经信局

联系方式

4036752

申报材料

已纳入“免申即享”政策范围,无需企业申报材料。

办理流程

宁国市经信局根据上年度参加“精品安徽皖美制造”宣传的企业名单,依据文件直接将相关奖励资金拨付至企业。(各级奖励资金金额不得超过企业支付金额,即宁国市按照宣传推广费用20%进行奖补,金额22.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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