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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市司法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6-03-30 00:00 来源:宁国市司法局 字体:[]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措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5年,市司法局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相关文件精神,把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作为深化司法行政改革、扎实推进“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主要内容和载体,认真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监督保障工作,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各项工作进展顺利,扎实有效。及时调整了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由专门科室和人员负责。进一步提高和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继续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规范权力运行,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机制。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公开了司法局行政权力清单目录、行政权力责任清单、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我局按照《条例》规定的范围,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及时、主动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司法局网站、有关媒体等多种渠道和形式公开,公开内容涵盖部门领导、部门设置、人事信息、依法行政、政策法规、规划计划、部门财政预算决算、招标采购、新闻发布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题、政府机构等受市民关注的政府信息。

1、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全年共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发布信息242条。

2、严格按照规定,及时公开2014年部门决算、2015年部门预算、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以及2015年“三公”经费拨款支出预算等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受理情况

2015年,我局没有收到申请人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2015年,我局没有收取任何依申请公开信息的费用。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我局未发生针对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要进一步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不断夯实工作基础,确保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到位、责任到位;要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力度,全面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要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方面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的范围;要充分运用新媒体,进一步扩大信息发布量;要进一步完善信息发布均衡性等。

联系地址:宁国市宁城北路101号;

联系电话:4022226;传真:4022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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