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应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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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市应急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5 00:00 来源:宁国市应急局 字体:[]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21〕37号)和宁国市《关于做好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应急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市应急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宁国市宁城北路32号,电话:0563-4030790,邮编:24230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宁国市2021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市应急局高度重视,科学谋划部署,广泛面向社会公众,深化政务公开,优化政务服务,强化交流互动,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等各项应急管理信息公开工作成效明显。

(一)主动公开全面落实2021年度,市应急局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及时将相关法律规章、部门文件、财政预算决算、办事指南、应急管理、减灾防灾、安全生产等政府信息,通过政府网站、应急局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等进行公开。全年共公开政府信息1035条,其中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专题公开281条、决策公开38条、执行和结果公开121条、管理和服务公开297条、重点领域公开197条、新闻发布6条、政策解读24条、回应关切36条、监督保障35条。

(二)依申请公开依法规范2021年度,市应急局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本机关职权,坚持依法依规受理、主动沟通对接、规范办理流程,及时准确向申请人公开政府信息,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全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0件,没有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标准有序2021年度,市应急局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切,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制度机制为基础,以平台建设为载体,继续深入推进。一是形成工作合力。主要领导抓总体,分管领导抓具体,办公室抓落实,各科室(中心、大队)结合业务工作积极配合。二是强化培训学习。积极参加省、市组织的政务公开综合业务能力培训,切实保障和提高工作人员和队伍的素质和整体业务水平。三是规范信息管理机制。按照宁国市政府网站监测标准及时整改完善公开信息内容,结合应急管理实际,编制信息公开目录,明确公开范围、时限、方式以及依据,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制”,确保信息发布内容的规范、准确、及时。

(四)平台建设稳步推进2021年度,市应急局在市政府网站设有救灾和安全生产专题,通过优化网站栏目设置,及时发布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不断提升公开信息集中度,丰富公开信息内容,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规范运维“宁国应急”微博和微信公众号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工作联动的新媒体“双微”矩阵,借助新媒体平台,不断拓宽政务公开渠道,真正为群众提供最直接、最便捷的服务。

(五)监督保障逐步强化2021年度,市应急局根据上级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相关部署要求,修订完善政务公开保障制度,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考核制度,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并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内容、形式和责任部门进行明确。同时,按要求调整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明确局办公室为信息公开机构,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微博、微信等工作,保障政务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完整性、准确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政策解读方面形式较单一,大多数为文字形式展现。二是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等重点工作未及时全面体现,存在发布不及时问题。三是安全生产和救灾领域标准化建设还有差距。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机制,深化主动公开内容,加强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等政策解读,不断总结积累经验,创新工作思路,采取喜闻乐见的形式、多渠道让群众更多的参与到政务公开中,把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事项作为公开的重点,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二是围绕安全生产等重点工作编辑、采写政务信息,增强政务信息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并有效运用各级宣传媒介,开展全媒体宣传报道,立体展现全市应急管理工作成效和综合应急救援能力提升成果。三是对标对表,持续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根据自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反馈问题,建立“安全生产领域”“救灾领域”问题清单,向相关科室发放工作提示函,督促责任科室根据职责分工,做好问题整改,确保政务公开标准化化建设稳步推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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