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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市公安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8-03-30 00:00 来源:宁国市公安局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现向社会公布2017年市公安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共有八个部分组成。

一、概述

2017年,宁国市公安局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办法》等有关规定,规范、有序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作制度建设。我局重视政府信息公开组织机构和工作队伍建设,2017年调整了以局党委书记、局长何琳为组长、局党委副书记、政委韩建民和局党委委员、局党委委员洪科为副组长、其他局党委委员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洪科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指挥中心,负责牵头全局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切实保证政府信息公开的领导力量。认真学习贯彻《条例》《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0〕5号)和我局制定的《宁国市公安局信息公开工作规定》和各项制度,切实增强依法公开政府信息、依法依规答复依申请公开、保守国家秘密和其他不应公开的政府信息的意识和能力,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常运转,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落实。

(二)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我局根据《宁国市2017年政务公开考核办法》,从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工作落实,健全涉警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增强公开实效,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加大对规范性文件解读力度等方面对我局2017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部署。按要求发布了《2017年宁国市公安局部门预算说明》《宁国市公安局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有效加强了财政资金管理,进一步打造“阳光政府”的形象。同时在公众服务网及时公布我局相关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竞价情况、中标情况、流标情况、谈判结果。

(三)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办法》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实时更新维护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按时报送政府信息台帐,及时做好核查工作,提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度,保障公众知情权。加强与所属相关单位沟通交流,配合做好日常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依申请公开的办理,建立良好的合作机制,共同促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积极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广度深度。按照“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积极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在我局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开和更新机构职能、政策法规、办事程序等信息,及时发布重要的政务活动、决策部署、人事任免等信息,主动公开民警招录、警务保障和政府采购等信息,及时发布有针对性的预警信息和安全防范知识,主动回应公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发布权威信息,不断提升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7年,我局按照《条例》规定的范围,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及时、主动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安局部门信息网、上级网站、有关媒体、微博等多种渠道和形式公开;公开内容涵盖机构领导、设置、人事信息、行政权力运行、政策法规、规划计划、部门预决算、招标采购、新闻发布、政府信息公开专题、应急管理、决策公开、公共服务与民生、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新媒体应用等。内容涉及交通管理、户籍管理、治安管理、出入境管理、边防管理、消防管理、禁毒管理、法制管理及综合管理等多种业务。信息公开数量较2016年进一步增加,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共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发布信息349条。

三、代表建议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7年,我局收到人大代表建议14件,政协提案12份,全部办理结束。

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7年,我局无申请人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五、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我局行政复议案件6起,办结6起;行政诉讼案件5起,办结5起。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我局无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人员情况

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机构设立在局指挥中心,负责组织协调局政务公开工作,从事政务公开工作的兼职人员2人。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1、少数单位的工作人员对于公文的公开属性的界定不够清晰,导致公开度不够。

2、一些群众混淆了依申请公开与投诉、申告、举报、咨询的区别,提出了与政府信息公开无关的申请。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1、广泛征集意见。通过宁国公安公众服务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网上依申请公开”、“意见箱”等栏目,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征集社会评议意见和建议,据此采取措施补缺补漏,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2、积极开展培训。通过开展业务学习、组织专题培训、加强日常指导等途径,进一步增强局属各单位负责人和承办民警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视度和民警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

3、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宣传使群众能正确行使好权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效率。

2018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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