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地企业:
根据《关于印发宁国市核心基础零部件产业集聚发展基地企业高质量发展奖励扶持意见的通知》(宁政办〔2020〕21号)要求,现将本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19年度已纳入宁国核心基础零部件产业集聚发展基地名录库管理的企业。
二、申报材料
1、宁国核心基础零部件产业集聚发展基地专项资金
申请表;
2、企业2019年度完税证明;
3、企业开票资料及收据;
4、奖励项目所需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申报时间
请符合申报条件的基地企业于2020年10月10日前提交以上资料至市经信局,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科4036056
支持创新发展、绿色制造、疫情防控投资科4036752
支持两化融合信息化科4036754
附件:宁国核心基础零部件产业集聚发展基地专项资金申请表(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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