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经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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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组织推荐2020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11-10 发布日期: 2020-11-10
关于组织推荐2020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10 16:28 发布机构:宁国市经信局 字体:[]

各企业:

现将省经信厅《关于组织推荐2020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大家,请符合条件的企业根据通知要求积极申报,并于11月12日前,将项目申报书(一式七份)及电子版材料报送至市经信局信息化科,有关文件和申报表格可从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网站文件公告栏查询下载。逾期报送,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川、丁晓鹏,电话:4036754。

宁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0年11月10日



【通知公告】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经信局,广德市经信局、宿松县科经局: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信管函〔2020〕255号),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我省2020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示范内容
  围绕网络化改造集成创新应用、标识解析集成创新应用、“5G+工业互联网”内网改造、平台集成创新应用、安全集成创新应用等5个方向,遴选一批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通过试点先行、示范引领,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新模式和新业态,推进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
  二、项目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报主体包括制造企业、信息技术企业、互联网企业、电信运营商、高校及科研院所等。申报主体应在安徽省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好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融合创新能力。
  (二)推荐工作遵循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原则。优先推荐以下项目:一是具备向2个以上企业复制示范效果的项目;二是在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工业稳增长和转型升级成效明显市(州)中的项目;三是符合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方向、建设成效显著、转型升级效益突出、带动效应明显的项目;四是提前完成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验收的项目。
  (三)申报项目应符合《2020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要素条件》(见附件1)要求。
  (四)已列入前期试点示范的项目不可重复申报,在建项目(包括已列入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的项目未验收完成前)不可申报。
  (五)安全集成创新应用方向项目已通过2020年网络安全技术应用试点示范工作进行申报,本次不做重复申报。
  三、申报工作要求
  (一)每个申报主体只能申报一个项目,每个申报项目所涉及的试点示范方向不超过1个。申报主体对企业资质、项目申报书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并提供项目相关视频证明材料。
  (二)各市、直管县(市)经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试点示范项目的推荐工作。原则上,合肥市推荐总数不超过6个,其他市推荐总数不超过2个,省直管县(市)不超过1个。各单位推荐项目应按优先级排序。
  (三)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组织对试点示范申报书进行评审后择优推荐。
  (四)请各市、直管县(市)经信部门于2020年11月13日(星期五)前将项目推荐汇总表(加盖公章)、项目申报书(一式六份)及其电子版报送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工业互联网处),逾期不予受理。有关文件和申报表格可从工业和信息化部、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网站相关栏目查询下载。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唐玉星、汪沁紫,电话:0551-62871713,0551-62871764;
  邮箱:tangyx@ahjxw.gov.cn;
  地址:合肥市屯溪路306号金安大厦,邮编:230001。
  附件:1. 2020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要素条件
2-1. 2020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网络方向)
2-2. 2020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标识方向)
2-3. 2020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5G工业互联网方向)
2-4. 2020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平台方向)
3. 2020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推荐项目汇总表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0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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