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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宁国市工业企业复工人员管控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02-04 发布日期: 2020-02-04
关于宁国市工业企业复工人员管控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2-04 15:06 发布机构:宁国市经信局 字体:[]

各工业企业:
鉴于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外防输入”压力巨大,为有效遏制疫情扩散和蔓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工业企业复工人员管控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员工信息摸排。企业复工生产前要详细掌握和了解每名员工的健康状态、节假日期间出行和参加集会聚会情况,排查确认职工节假日期间密切接触者中是否有重点疫区来源地人员。
二、做好外来员工管控。对于来自湖北省等疫情较重地区的员工,在疫情结束前一律不得来(返)宁。疫情期间,外地人员原则上不得来(返)宁,如特殊情况需来(返)宁的外地员工(主要为企业高管、技术人才),经批准后,企业要负责对其采取隔离医学观察14天措施,没有异常后方可上岗工作,期间不得安排与其他员工进行接触,外来员工隔离产生的费用由企业自行承担。


宁国市经信局
2020年2月4日


抄:各乡、镇、街道,经开区(港口产业园)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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