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信息浏览

宁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政务公开发布协调制度

发布时间:2022-08-04 00:00
  • 【字体大小:小】
  • 一、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布的政府信息,应当遵循“谁负责、谁公开”的原则。

    二、本单位发布的信息涉及两个及以上科室的,其中任何一个科室在公开该政府信息前,都应当与所涉及的其他科室进行沟通、确认,保证公开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

    三、本单位与其他单位联合共同起草生成的需对外公布的政府信息,由组织起草生成该信息的单位负责向公众公开发布,其他单位不得对该信息进行发布。

    四、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发布政府信息,要严格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执行。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