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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734952262G/201909-00015 组配分类: 隐患管理
发布机构: 宁国市应急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关于进一步加强灾后重建工程类项目施工安全工作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09-14 发布日期: 2019-09-14
关于进一步加强灾后重建工程类项目施工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9-14 16:49 来源:宁国市应急局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乡、镇、街道,市直有关单位:

当前,我市灾后重建项目已全面启动。由于施工项目多,范围宽,建设时间紧、任务重,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为此,各级各部门必须充分认识加强灾后重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重要性、艰巨性和复杂性,牢牢把握好工程质量安全这条生命线,认真组织,精心建设,确保项目建设时间进度和质量安全“两不误”。根据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指挥部要求,为切实做好灾后重建工程类项目施工的安全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加强资质审查,科学组织施工。组织恢复重建的各施工单位必须具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资质,必须按照工程施工程序以及合同约定,科学组织,严格管理,精心施工,高质量按期完成项目建设。

二、要加强监测防范,确保施工安全。各施工单位要针对所实施的项目灾损情况和险情,制定各项防范措施,全面排除因高山滚石、路基桥基洗空坍塌等可能发生次生灾害的风险点,切实做好重点部位的安全监测工作,坚决遏制因次生灾害引发重建项目安全事故发生。

三、要加强合同管理,明确安全责任。要强化施工合同管理,合同中必须明确施工方安全生产责任。施工合同必须提前备案,严肃查处随意变更合同、违法分包转包、不合理增加合同条款、拖欠支付工程款、拖延竣工结算等违法违规和违约行为。

四、要加强建材监管,保障质量安全。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工程强制性标准施工,选用国家有关标准规定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并对施工质量负责。

各级各相关部门务必严格执行灾后重建有关政策、规定和要求,严明纪律,尽职履责,切实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质量安全。对因施工单位主体责任、行业主管部门及项目所在属地监管责任履职不到位出现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单位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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