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湖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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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723347876T/201908-00071 组配分类: 公共服务清单
发布机构: 天湖街道办事处 主题分类:
名称: 【为民服务指南】天湖街道公共服务事项服务指南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08-08 发布日期: 2019-08-08
【为民服务指南】天湖街道公共服务事项服务指南
发布时间:2019-08-08 00:00 来源:宁国市天湖街道办事处 浏览次数: 字体:[]

事项名称:农村危房改造对象确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责任部门:城建办

部门地址:天湖街道办事处二楼城建办

联系电话:0563-3791001

事项名称:土地使用权更正登记(初审)窗口受理

依据:《土地登记办法》

责任部门:国土所

部门地址:天湖街道办事处一楼国土所

联系电话:0563-3791001

事项名称: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土地抵押变更登记(初审)窗口受理

依据:《物权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3、《土地登记办法》

责任部门:国土所

部门地址:天湖街道办事处一楼国土所

联系电话:0563-3791001

事项名称:宅基地使用权初始登记、变更登记(初审)窗口受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11、59、60、61、63条 ;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25、43、44条;

《土地登记办法》

责任部门:国土所

部门地址:天湖街道办事处一楼国土所

联系电话:0563-3791001

事项名称: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初始登记、遗失补发登记(初审)窗口受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11、59、60、61、63条;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25条;《土地登记办法》

责任部门:国土所

部门地址:天湖街道办事处一楼国土所

联系电话:0563-3791001

事项名称:建设用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初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2、12、56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6条;443、《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7、8、29、30、31、32条; 4、《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土地登记办法》

责任部门:国土所

部门地址:天湖街道办事处一楼国土所

联系电话:0563-3791001

事项名称:国有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让审批(初审)窗口受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54条;2、《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29、31、32条;3、《土地登记办法》

责任部门:国土所

部门地址:天湖街道办事处一楼国土所

联系电话:0563-3791001

事项名称: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年度检查(初审)窗口受理

依据:《安徽省矿产资源管理办法》第30条;2、《关于认真做好采矿权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皖国土资〔2009〕37号)文件

责任部门:国土所

部门地址:天湖街道办事处一楼国土所

联系电话:0563-3791001

事项名称: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初审)窗口受理

依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2、23条;3、《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26条

责任部门:国土所

部门地址:天湖街道办事处一楼国土所

联系电话:0563-3791001

事项名称:临时用地审批(初审)窗口受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57条: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国有土地或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8条: 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占用耕地的,土地使用者应当自临时用地期满之日起1年内恢复种植条件。3、《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45条: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国有土地或者农民集 体所有的土地的,由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的临时用地,在报批前,应当先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责任部门:国土所

部门地址:天湖街道办事处一楼国土所

联系电话:0563-3791001

事项名称:设施农用地审批(初审)窗口受理

依据:《农业部关于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责任部门:农办

部门地址:天湖街道办事处一楼农办

联系电话:0563-3791001

事项名称:农村宅基地审批(初审)窗口受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通知》综合窗口

责任部门:国土所

部门地址:天湖街道办事处一楼国土所

联系电话:0563-3791001

事项名称:生育证核发窗口受理.

依据:《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责任部门:卫健办

部门地址:天湖街道卫健大楼

联系电话:0563-3791263

事项名称: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办件统计

依据:《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试点方案(试行)》

责任部门:卫健办

部门地址:天湖街道卫健大楼

联系电话:0563-3791263

事项名称:计划节育手术并发症鉴定申请办件统计

依据:《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鉴定管理办法》第三章

责任部门:卫健办

部门地址:天湖街道卫健大楼

联系电话:0563-3791263

事项名称:病残儿医学鉴定初审办件统计

依据:《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第9条

责任部门:卫健办

部门地址:天湖街道卫健大楼

联系电话:0563-3791263

事项名称: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办件统计

依据:《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试点方案(试行)》

责任部门:卫健办

部门地址:天湖街道卫健大楼

联系电话:0563-3791263

事项名称:孕环检服务、孕前优生检查、避孕药具发放(3项)

依据:《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责任部门:卫健办

部门地址:天湖街道卫健大楼

联系电话:0563-3791263

事项名称: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窗口受理

依据:《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责任部门:卫健办

部门地址:天湖街道卫健大楼

联系电话:0563-3791263

事项名称: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窗口受理

依据:《安徽省计划生育证件办理系统管理规范(试行)》

责任部门:卫健办

部门地址:天湖街道卫健大楼

联系电话:0563-3791263

事项名称:生殖保健服务证(一孩)窗口受理

依据:《安徽省计划生育证件办理系统管理规范(试行)》

责任部门:卫健办

部门地址:天湖街道卫健大楼

联系电话:0563-3791263

事项名称:计划生育证明书(新增)办件统计

依据:《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责任部门:卫健办

部门地址:天湖街道卫健大楼

联系电话:0563-3791263

事项名称:城乡低保、农村五保生活保障审核(城乡低保审核)

依据:安徽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

责任部门:民政所

部门地址:天湖街道办事处一楼民政所

联系电话:0563-3791001

事项名称:民政对象(低保、五保、孤儿、优抚、社救)资金发放

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责任部门:民政所

部门地址:天湖街道办事处一楼民政所

联系电话:0563-3791001

事项名称:高龄补贴发放办件统计

依据:宣城市高龄老年人津贴发放实施办法

责任部门:民政所

部门地址:天湖街道办事处一楼民政所

联系电话:0563-3791001

事项名称:临时救助窗口受理

依据:宁国市困难群众临时生活救助实施意见

责任部门:民政所

部门地址:天湖街道办事处一楼民政所

联系电话:0563-3791001

事项名称: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复核、申报窗口受理

依据:安徽省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

责任部门:民政所

部门地址:天湖街道办事处一楼民政所

联系电话:0563-3791001

事项名称:老年优待证窗口受理

依据:安徽省老年人优待证发放办法

责任部门:民政所

部门地址:天湖街道办事处一楼民政所

联系电话:0563-3791001

事项名称: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金发放办件统计

依据:宣城市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残联(民政窗口)

责任部门:民政所

部门地址:天湖街道办事处一楼民政所

联系电话:0563-3791001

事项名称:贫困残疾人生活补助办件统计

依据:宁国市贫困残疾人救助与康复实施办法

责任部门:民政所

部门地址:天湖街道办事处一楼民政所

联系电话:0563-3791001

事项名称:贫困精神残疾人药费补贴办件统计

依据:宁国市贫困残疾人救助与康复实施办法

责任部门:民政所

部门地址:天湖街道办事处一楼民政所

联系电话:0563-3791001

事项名称:残疾证受理、咨询窗口受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0563-22090763

责任部门:民政所

部门地址:天湖街道办事处一楼民政所

联系电话:0563-3791001

事项名称:动物检疫证明发放办件统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三十条、第三十八条

责任部门:农业农村办

部门地址:天湖街道办事处一楼农业农村办

联系电话:0563-3791001

事项名称:农业保险认购(新增)办件统计

依据:《农业保险条例》

责任部门:农业农村办

部门地址:天湖街道办事处一楼农业农村办

联系电话:0563-3791001

事项名称:政策性农业保险报灾办件统计

依据:《安徽省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考评暂行管理办法》

责任部门:农业农村办

部门地址:天湖街道办事处一楼农业农村办

联系电话:0563-3791001

事项名称:农业技术咨询、养殖户动物防疫(2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责任部门:农业农村办

部门地址:天湖街道办事处一楼农业农村办

联系电话:0563-3791001

事项名称: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对象核减办件统计

依据:《安徽省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登记办法》

责任部门:移民办

部门地址:天湖街道办事处一楼移民办

联系电话:0563-3791001

事项名称: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申请初审窗口受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责任部门:农业农村办

部门地址:天湖街道办事处一楼农业农村办

联系电话:0563-3791001

事项名称:水域滩涂养殖使用证申请初审窗口受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责任部门:农业农村办

部门地址:天湖街道办事处一楼农业农村办

联系电话:0563-3791001

事项名称:职业技能资格证核发办件统计

依据:《关于颁发〈职业资格证书规定〉的通知》

责任部门:人社所

部门地址:天湖街道办事处一楼人社所

联系电话:0563-3791003

事项名称:创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审核办件统计

依据:《关于加快推进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意见》

责任部门:人社所

部门地址:天湖街道办事处一楼人社所

联系电话:0563-3791003

事项名称:退休人员证明(新增)窗口受理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责任部门:人社所

部门地址:天湖街道办事处一楼人社所

联系电话:0563-3791003

事项名称:就业失业登记证发放窗口受理

依据:安徽省《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实施细则(暂行)

责任部门:人社所

部门地址:天湖街道办事处一楼人社所

联系电话:0563-3791003

事项名称:居民医保收费办件统计

依据:安徽省人社厅和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2013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

责任部门:人社所

部门地址:天湖街道办事处一楼人社所

联系电话:0563-3791003

事项名称: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注销、变更、到龄领取(4项)

依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皖政〔2011〕77号)

责任部门:人社所

部门地址:天湖街道办事处一楼人社所

联系电话:0563-3791003

事项名称:新农合认购(新增)

依据:《安徽省2015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

责任部门:人社所

部门地址:天湖街道办事处一楼人社所

联系电话:0563-3791003

事项名称:新农合意外伤害责任认定申请(新增)

依据:关于印发《安徽省2015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的通知

责任部门:人社所

部门地址:天湖街道办事处一楼人社所

联系电话:0563-379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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