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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00111222F/201912-00109 组配分类: 保障政策
发布机构: 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名称: 关于做好宁国市体育场地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12-03 发布日期: 2019-12-03
关于做好宁国市体育场地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03 17:00 来源:宁国市教体局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企事业单位:

根据《安徽省体育局、安徽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及体育场地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皖体财[2019]10号)、《宣城市教体局、宣城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及体育场地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教计[2019]4号)等文件要求,为做好全市体育场地统计调查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体育场地统计调查工作。

体育场地是体育事业和体育产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是开展全民健身、运动训练、体育竞赛活动的主要载体。体育场地统计工作的基本任务是通过统计调查和统计分析,准确、及时、全面地反映体育场地发展状况,为各级政府及体育管理部门制定发展政策、实施监督管理提供依据。为全面及时掌握全国体育场地情况,结合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国家体育总局决定开展全国体育场地调查工作。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体育场地统计调查工作,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完成本次全国体育场地统计调查任务。

二、认真组织体育场地统计调查工作。

体育场地统计调查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深入细致的工作,需要全社会、各单位作配合,各调查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要认真组织学习,执行《宁国市体育场地统计调查工作实施方案》。确保2019年6月顺利完成本次体育场地统计调查数据上报工作。

三、切实加强体育场地统计调查工作领导

为做好全市体育场地统计调查工作,宁国市教体局、宁国市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成立了宁国市体育场地统计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名单如下:

组 长:胡正平 市教育体育局局长

副组长:任万霞 市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胡家洲 教体局党委委员

罗 燕 港口镇副镇长

朱 赟 中溪镇副镇长

金雅玲 云梯乡副乡长

卢 苇 仙霞镇党委委员

叶卫珍 万家乡副乡长

谭亚杰 南极乡党委委员

杨艳萍 宁墩镇副镇长

刘 芳 梅林镇组织委员

郑 莉 胡乐镇副镇长

程 辉 甲路镇副镇长

陈 峤 方塘乡副乡长

黄兰兰 霞西镇副镇长

蔡樱良子 青龙乡副乡长

方 玲 河沥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朱玉美 西津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阮国慧 南山街道办事处纪工委副书记

甘 标 汪溪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付立群 竹峰街道办事处人工委主任

靳珍珍 天湖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委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宁国市教体局

办公室主任:胡家洲 教体局党委委员

成 员:李 燕 宁国市教体局体育科

葛 正 宁国市教体局办公室

孙 慧 宁国市教体局计财科

蔡新龙 宁国市业余体校

赵成荣 宁国市教体局体育科

陈章平 宁国市教体局体育科

方 园 宁国市教体局体育科

王晓宏 宁国市教体局体育科

唐 劲 宁国市教体局体育科

特此通知

附:宁国市体育场地统计调查实施方案

2019年2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宁国市体育场地统计调查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做好体育场地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为规范、高效、高质量的完成本次体育场地统计调查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调查目的

通过对体育场地专项调查和统计分析,全面、准确、及时地了解掌握我市体育场地建设数量、面积、功能、布局等基本情况,核实体育场地管理运营单位的基本信息,建立完善体育场地名录库和信息管理系统,加快构建体育场地规范化调查制度、现代化调查体系和常态化应用机制,为市政府部门制定发展政策、加强宏观调控、深入实施全民健身国家战略,进一步加快体育强市建设提供基本依据。

二、调查对象和范围

调查对象为可供我市居民开展运动训练、比赛和健身等的各类体育场地。

调查范围覆盖全市除军队和铁路系统外拥有或者管理体育场地的各行业各类单位。

三、调查时点

调查的标准时点为2018年12月31日。

四、调查内容

体育场地及其管理单位的主要基本情况,包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单位名称、所在地址、机构类型、行业类别、场地类型、场地名称、建成年份、资金来源、体育场地面积、体育场地数量、建筑面积和固定座席等,相关标准和规范按照《全国体育场地统计调查制度》(国统制﹝2018﹞138号)要求执行。

五、调查方法

采用全面调查的方法,以我市现有体育场地和法人单位名录库为基础,以体育场地管理单位和运营单位为对象,采用全面报表,分区域、分行业、分类别对全市所有的体育场地入户调查、现场登记,获取全面详实数据。充分利用行政记录的信息、数据、资料等,搜集获取、筛查核对体育场地有关统计数据。

六、进度安排

本次调查于2019年2月开始,2019年8月底前完成,分为四个阶段。

(一)布置、培训阶段(2019年2月-2019年3月初)

1.下发关于做好宁国市体育场地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2.制定宁国市体育场地统计调查工作实施方案

3.成立宁国市体育场地调查领导机构及办公室工作人员,选调体育统计调查人员。

4.召开体育场地调查工作动员、布置和培训会。明确调查的各项标准、工作职责、内容范围等。

(二)调查实施阶段(2019年3月1日-2019年4月30)

1.现场调查(2019年3月7日-2019年3月31日)

各调查员对全市体育场地进行全面深入调查,准确填写相关表格。市体育场地统计调查办公室对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体育场地调查全过程进行指导和督查。

2.数据收集(2019年4月1日-2019年4月30日)

我市体育场地统计调查办公室对调查数据进行收集汇总,并进行初步审核和上报。省、市体育场地统计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数据进行检查、审核。

(三)验收汇总阶段(2019年4月21日-6月20日)

1.质量检查(2019年4月25日前)

迎接省、市体育场地统计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我市数据质量进行抽查。

2.汇总审核(2019年5月15日前)

4月30日前完成全市数据第二轮汇总并上报。5月1日-15日开展全市数据质量核查评估,迎接省、市抽查评估。

3.整改上报(2019年6月1日-2019年6月20日)

全省体育场地调查数据报省体育场地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上报国家体育场地调查工作相关部门,并对反馈的问题进行整改。

(四)统计调查工作总结阶段(2019年6月21-8月30日)

1.工作总结(2019年6月21日-2019年6月30日)

体育场地调查工作办公室对全市体育场地调查统计工作进行总结并上报市体育场地调查工作领导小组。

2.分析研究(2019年6月30日-2019年8月30日)

体育场地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市体育场地调查统计数据进行分析研究。

七、组织实施

采用“统一组织、协作分工、分级负责”的原则和“条块结合、多方联动、分类采集”的方式组织实施。

(一)统一领导。成立全市体育场地专项调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对接各级有关部门单位,组织实施全市体育场地调查工作开展,负责全市体育场地调查组织和实施中的重要决策事项。

(二)协作分工。全市各有关部门各负其责,通力合作,信息共享,及时提供行政记录和相关资料,协助开展场地调查、登记和数据评估工作,积极督促和协调本系统、本行业、本领域有关单位配合做好场地数据采集工作。

(三)分级负责。市教体局应加强统筹协调,细化工作方案,成立调查工作机构,明确专人负责,组织和选聘调查人员,落实工作经费,负责全市体育场地专项统计调查的具体实施和同级相关部门单位的沟通协调工作,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做好场地调查工作,支持各级行业协会组织、市场经营主体等积极承接和直接提报相关统计调查数据信息。

八、质量控制

调查工作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经济调查条例》及相关规定组织开展。坚持依法调查,调查对象要按时、如实地提供调查数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调查数据。调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定用于本次调查目的,除作为统计执法依据外,不作为任何单位对调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各级调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调查法纪,不折不扣执行调查方案,不得以任何方式参与统计造假,不得弄虚作假;对在调查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必须履行保密义务。对违法违纪行为,严格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安徽省体育局统筹协调全省调查全过程质量控制的有关工作,对数据采集、筛查审核、汇总分析等各个环节实行质量控制,并对调查数据采取随机抽样和重点抽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质量检验和评估。全市各单位对提报的场地数据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把关,确保调查数据可核查、可追溯、可问责。

九、保障措施

(一)人员保障。教体局充分利用自身专业技术力量,通过集中培训、技术交流、骨干带动等方式,以点带面,快速领会体育场地调查工作的技术要求,建立一支素质好、能力强、效率高,能够确保成果质量的调查队伍。

(二)宣传保障。根据调查工作进展和实际需要,适时适度通过媒体、网络等渠道,采取发布消息、简报等形式进行宣传,引导广大调查对象依法配合调查,为全市体育场地专项调查工作的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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