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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青龙乡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名称: 关于印发《青龙乡“元旦”期间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青政字〔2018〕278号
生成日期: 2018-12-28 发布日期: 2018-12-28
有效性: 已失效
关于印发《青龙乡“元旦”期间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2-28 00:00 来源:青龙乡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各村、乡直各单位、各企业:

现将《青龙乡“元旦”期间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12月28日

青龙乡“元旦”期间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元旦将至,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元旦”期间我乡安全形势稳定以及广大人民群众过一个平安、欢乐、祥和的节日,现将“元旦”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8年12月28日。

二、检查范围和内容

(一)检查范围道路交通、水上交通、人员密集场所、民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特种设备、旅游等行业领域。

(二)检查内容

1. 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情况;

2.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3. 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

4.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情况;

5. 隐患排查治理信息体系建设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落实情况;

6. 安全设施及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落实情况;

7.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全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8. 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开展情况。

三、检查方式

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纠,各部门监督检查和乡安委会督查督办。

四、职责分工

各主管部门负责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道路(水上)交通:公安派出所、交通办牵头,安监站、各村配合,负责全乡道路(水上)交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人员密集场所:公安派出所牵头,旅游办、食安办、综治办配合,负责全乡宾馆、饭店、农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青龙学校负责暑假期间校园及学生安全检查工作;

民用爆炸物品:公安派出所、安监站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生产、经营、爆破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非煤矿山领域:乡安监站负责辖区内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危险化学品:乡安监站牵头,食安办、公安派出所、环保办配合,负责全乡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建筑施工、燃气:乡住建办牵头,食安办、公安派出所配合,负责辖区内建筑行业和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特种设备:乡安监站、食安办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旅游景区:乡旅游办牵头,公安派出所、住建办、交通办配合,负责辖区内旅游景区和游乐设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食品药品:乡食安办牵头,卫计办配合,负责全乡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加油(气)站(点):乡安监站牵头,公安派出所配合,负责全乡加油(气)站(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乡党政办负责安全生产宣传工作,曝光一批安全生产典型案例;

其他相关部门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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