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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中溪镇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04-25 发布日期: 2019-04-25
关于中溪镇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9-04-25 00:00 来源:宁国市中溪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位代表:

受镇人民政府委托,现将中溪镇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预算草案提请大会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这一年,我镇财政工作在镇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在镇人大的监督支持下,一如既往地坚持以发展为中心,积极组织收入,强化财政监管,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切实保障财政运行平稳,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有效应对了经济下行的压力,超额完成了各项财政任务,促进了我镇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稳中有进、稳中提质、稳中向好。

(一)收入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实现税收收入11231万元(含开发区亚新科税收),占年初预算的108%,较上年增加709万元,增长6.7%。其中目录企业税收收入10634万元,总部经济和交通运输业税收收入597万元。

实现财政拨款收入2747万元。

实现其他资金收入1395万元。

(二)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完成财政支出40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1%。其中财政拨款支出2747万元,其他资金支出1325万元。

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12万元;

(1)人大事务19万元

(2)政府行政运行390万元

(3)共产党事务156万元

(4)群众团体事务13万元

(5)安全生产及农产品食品安全支出14万元

(6)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支出100万元(含信访、禁毒、普法经费)

(7)国防支出10万元

(8)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支出80万元

(9)其他行政事业性支出130万元

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5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3万元;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2万元。其中医疗保障25万元、人口与计划生育事务107万元;

5、农林水支出661万元。其中农业事业运行99万元、林业支出22万元(森林防火等)、水利行业业务管理21万元、对村民委员会和党支部的补助支出162万元、支持农村发展支出357万元;

6、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对企业政策性补助)537万元;

7、住房保障支出77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59万元,提租补贴18万元;

8、美丽乡村建设支出105万元;

9、土地复垦支出155万元。

其他资金支出情况:

1、美丽乡村建设及基础设施建设支出230万元;

2、对教育的投入29万元;

3、农村道路畅通工程支出49万元;

4、一事一议项目建设及管护支出99万元;

5、地质灾害项目支出177万元;

6、土地复垦支出135万元;

7、征迁、土地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支出125万元;

8、水利建设支出147万元;

9、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支出122万元;

10、农村非卫生厕所改造支出91万元;

11、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支出121万元。

(三)2018年财政运行情况分析

1、围绕科学发展,注重财源建设,保持财政收入稳定增长。

2018年,我们始终坚持经济发展为第一要务,全力服务经济,加快财源建设步伐,把做大收入“蛋糕”作为工作的中心,认真落实壮大经济、培植财源的各项措施。一是认真开展税源调查活动,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状况,配合税收征管,确保应收尽收,促进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二是竭力挖掘非税收入,积极盘活土地资产,组织非税收入1395万元,有效缓解了财政支出压力,实现了财政收支平衡。

2、围绕公共财政,优化支出结构,保障社会事业协调发展。

围绕公共财政建设目标,不断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努力实现社会事业的全面协调发展。坚持“一要稳定、二要发展”理财原则,量财办事。首先确保人员工资性支出按时发放及政府机关的正常运转;其次,严格控制一般性公务支出,推行指标量化控制,进一步完善公用经费定额管理办法,强调公务接待规定,确保“三公”经费稳中有降;最后,加大支农投入力度,改善民生,实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美丽乡村、农村综合环境整治等项目的建设,总投入1189万元,促进农村公益事业发展。

3、围绕制度建设,积极履行职能,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一是强化预算管理,坚持“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促发展”的原则,适度从紧,依法科学编制财政和部门年度预算。二是规范预算执行,强化预算约束,建立严格的预算指标控制制度,定期分析预算执行情况,加强预算绩效目标管理。三是强化对专项建设资金监管,对农村道路、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水利建设、美丽乡村等建设项目的实施进行全程监督,做到操作流程规范,资金流向明确,提升了项目资金运行质量。四是强化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财政监管要求,出台了《中溪镇财务管理制度》,规范了财务收支行为,同时出台了《中溪镇建设工程项目暂行管理规定》,规定了镇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和政府采购工作流程,使政府的采购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提高了财政管理水平。

4、围绕服务宗旨,落实惠民政策,提升财政服务质量。

随着国家强农惠农政策不断出台,公共财政的服务领域愈来愈广、内容愈来愈多,财政的职能由“征管型”向“服务型”转变。一方面确保国家各项惠农政策落地生根,进一步加强了“一卡通”发放日常管理,全年通过“一卡通”平台发放了农业类、民政优抚类、社会保障类、村级报酬类等其他类补贴资金1325.67万元。另一方面服务好项目建设,财政部门为禁养区、夏林路建设、地质灾害点、亚新科扩建等征迁项目,积极筹措、兑付征迁补偿资金,为推进项目建设、发展地方经济发挥了应有作用。

2018年,全镇财政预算收支总体执行情况良好,公共财政保障有力。以此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工作中依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不足:税收增幅较慢,满足不了日益增长的财政支出的需求,财政收支矛盾更加突出;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应对和解决。

二、2019年预算草案和财政主要工作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编制好2019年预算,做好各项财政工作,意义尤为重大。

2019年预算编制及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各项体制改革精神,把“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 ”作为2019年财政工作总体思路,确保刚性支出,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推进预算公开透明;提高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为实现“把中溪建设成宁国市乃至皖东南一流强镇”的奋斗目标提供有力的财政保障。

2019年预算草案安排和财政工作措施如下:

(一)收入预算

税收10500万元(不含开发区亚新科税收),比上年增长12.8%。其中目录企业税收收入9140万元,总部经济和交通运输业税收收入1360万元。

财政拨款收入2813万元。

其他资金收入1360万元。

(二)支出预算

财政拨款支出2813万元,具体安排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65万元;

(1)人大事务20万元

(2)政府行政运行430万元

(3)共产党事务125万元

(4)群众团体事务20万元

(5)安全生产及农产品食品安全支出15万元

(6)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支出110万元(含信访、禁毒、普法经费)

(7)国防支出10万元

(8)其他行政事业性支出135万元

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5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5万元;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3万元。其中医疗保障28万元、人口与计划生育事务105万元;

5、农林水支出859万元。其中农业事业运行237万元、水利行业业务管理22万元、林业支出20万元(森林防火等)、防汛抗旱支出20万元、对村民委员会和党支部的补助支出160万元、支持农村发展支出(村庄整治等)400万元;

6、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对企业政策性补助)500万元;

7、住房保障支出86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67万元,提租补贴19万元;

8、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支出80万元;

9、美丽乡村建设支出100万元;

10、预备费30万元。

其他资金支出1360万元,具体项目如下:

1、美丽乡村建设及基础设施建设支出100万元;

2、对教育的投入30万元;

3、农村道路畅通工程支出60万元;

4、一事一议项目建设及管护支出100万元;

5、地质灾害项目支出80万元;

6、土地复垦支出300万元;

7、征迁、土地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支出300万元;

8、水利建设支出180万元;

9、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支出120万元;

10、生态旅游发展支出50万元;

11、村镇规划设计费用支出40万元。

(三)2019年财政主要工作

2019年,我们将围绕上述预算安排,坚持依法聚财、科学理财,合理用财,攻坚克难,真抓实干,确保全年预算目标顺利完成。

1、坚持强基固本,壮大财源基础。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和引导作用,优化整合财政资源,促进经济稳步增长。着力支持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建设,加快经济转型升级步伐。紧紧围绕增强经济综合实力,在扩大总量、优化存量、提升质量上下功夫。坚持稳中求进保增长,积极培育壮大税源。积极对上争取资金,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和保障民计民生支出。加强与重点企业的联系沟通,提供政策指导和扶持,进一步夯实财源基础。继续做好招商引资工作,巩固和扩大招商成果,促进企业做大做强和增值增效。

2、强化依法治税,做到应收尽收。将组织收入作为财税工作的中心,千方百计做大财政“蛋糕”,确保财政收入稳定增长。积极加强财源建设,夯实财源基础,为财政持续增收奠定基础。健全社会综合治税管理体系,创新征管手段,提高征管效率,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通过加强税源分析预测,强化重点税源监控和风险管理,加大纳税评估力度,细化落实堵漏增收措施等,在提高征管质效上下功夫,切实做到应收尽收。

3、提升财政管理,增强监督效能。认真贯彻落实《监督法》和《预算法》,牢固树立依法理财、依法行政的理念,强化财政各项管理和监督。加强项目支出预算编制,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提高预算透明度。全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各项规定,严格管控“三公”经费等公务支出。继续加强国库集中支付管理,严格公务卡结算制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完善政府采购管理,探索政府购买服务,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各方面监督。

4、围绕提质增效,抓好绩效评价。为维护广大群众根本利益,切实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创新涉农资金管理方式和管理手段,保障涉农资金安全高效运行。一是对涉农资金进行分类管理。补贴补助类资金从政策宣传、补贴对象摸底评议、张榜公示、信息报送和档案管理入手,实行常态化管理;工程项目类资金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施工进度、竣工验收、决算审计等各环节加强监管,做到财政有专人负责监管资金使用情况。二是围绕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探索项目绩效评价制度,开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试点工作。

各位代表、同志们,2019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困难与希望同在。我们将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在镇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在镇人大的监督支持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的各项决议,切实履行财政职能,为实现“把中溪建设成宁国市乃至皖东南一流强镇”的发展目标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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