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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规划】关于印发《2017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的通知 文号: 0
生成日期: 2017-06-07 发布日期: 2017-06-07
【规划】关于印发《2017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6-07 00:00 来源:宁国市人社局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乡镇、街道人社所,局各科室、二级机构:

  现将2017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确保年度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特此通知

2017年3月16日

2017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

2017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围绕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深入实施积极的就业创业政策,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保体系,加强人才服务工作,深化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提升基本公共服务能力,为我市实现进军五十强、率先现代化提供有力保证。今年的各项目标任务是:

  一、实施就业优先战略,确保就业局势稳定

  (一)落实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市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开展“送政策进企业”和就业创业“四进四扶”专项活动,落实和完善就业援助措施,积极争取和落实岗位补贴、培训补贴、社保补贴、技能鉴定补贴、稳定企业就业岗位等优惠政策,充分运用失业保险资金预防失业、稳定就业。(责任部门:就业促进科、就业管理局)

  (二)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工作。继续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放在就业工作的首位,加强高校毕业生见习基地建设。全年开发公益性岗位300个以上,帮助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指导和做好退役士兵、随军家属、残疾人、企业下岗职工等群体的就业和培训工作。(责任部门:就业管理局、就业促进科)

  (三)做好企业用工服务。加强就业失业动态监测,出台我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外来务工人员服务与管理工作的意见(试行)》,实现城镇新增就业7600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2%以内。加大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扶持力度,建立省内外劳动力资源输入基地长效机制,赴省内外劳动力资源丰富地区开展招工引才活动。探索开发城乡劳动力资源数据库的应用途径。(责任部门:就业管理局、就业促进科)

  (四)打造创业服务平台。积极实施“创业江淮”行动计划,着力构建扶持创新创业就业保障工程,扩大小额担保贷款规模,鼓励和扶持失业人员、大学生和退役士兵自主创业,扶持小微企业、民营企业和家庭服务业的发展。继续抓好农民工创业园建设,为初期创业者及小微企业发展搭建互助共济平台。积极争取省级“青年创业园”项目,为各类创业人员提供创业孵化平台。(责任部门:就业管理局、就业促进科)

  (五)加强职业技能培训。进一步推进省级“公共职业实训基地”项目建设,认真实施技工大省技能培训工程。继续实施“全市骨干(大型)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培训工程”。完善技工学校办学机制,推进“工学一体”就业就学试点工作。继续举办全市第四届职工技能大赛暨第一届创业大赛。(责任部门:就业促进科)

  (六)构建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充分运用好“安徽阳光就业网办系统”、“安徽公共招聘网”,实现就业网上办事系统和全省公共招聘信息共享。继续利用“宁国广电全媒体”官方微博、微信平台、新闻综合频道每周发布一期用工信息;常年在946城市广播专栏中开播“用工信息”;在《宁国传媒网》和《宁阳》杂志开辟宣传窗口和人社专栏。(责任部门:就业管理局)

  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积极保障基层民生

  (七)扩大社会保障覆盖范围。全面推进“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着力推进服务业从业人员、中小微企业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等群体参加社会保险,基本建立全民参保数据库。做好被征地农民、村干部养老保险工作;做好农村“八老”人员等特殊人群生活补助发放工作。(责任部门:社会保障局、信息中心)

  (八)推进社会保险制度改革。根据全省统一部署,稳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落实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进一步深化县域医疗服务共同体基金支付方式改革工作和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扩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提高大病保险报销比例;改革医保支付方式,加快实现基本医保全省乃至全国联网和异地就医结算。新增异地医疗保险定点机构2家以上。(责任部门:社会保障局、工资福利科、公务员管理科、社会保险科、信息中心)

  (九)抓好社保基金安全工程。推行社保基金预决算管理,建立健全《就业和社保基金内部控制与监督管理实施意见》,组织开展社保基金监督、基金管理风险评估和基金内部专项检查工作;严厉打击欺诈冒领行为,努力实现基金管理、支付的全程监管,确保基金安全稳定运行。健全现场检查与非现场监督工作机制,加强对协议医药机构的监管。(责任部门:基金监督与财务审计科、社会保障局)

  (十)提升社保经办服务水平。健全社会保险经办管理体系,推进社会保险标准化、信息化和专业化,开展“社会保险业务经办提升年”活动;不断优化养老保险退休审批和工伤认定受理经办流程。出台我市社会保障卡功能应用的政策性文件,加载社会保障卡的金融功能,逐步实现社会保障卡在缴费和待遇支付及其他生活领域的应用,为广大持卡人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探索和落实医保健身“一卡通”试点工作。(责任部门:社会保险科、工伤管理科、社会保障局、信息中心)

  (十一)着力加强民生工程建设。坚持民生为本,统筹抓好就业技能培训、就业扶持等就业促进工程,提高就业公共服务水平。全面完成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任务,努力提高参保覆盖面和待遇保障水平。积极开展民生工程政策宣传,不断提升民生工程政策的知晓率、满意率和支持率。(责任部门:就业促进科、就业管理局、社会保障局)

  三、推进人才强市战略,发挥人才支撑作用

  (十二)壮大专业技能人才队伍。积极倡导和培育工匠精神,实施技能人才培训计划,落实校企合作的高技能人才引进培养体系,支持各定点培训机构与企业开展订单式培训合作。加大对5个“博士后工作站”和3个“技能大师工作室”的服务力度;积极扶持核心基础零部件产业集聚发展基地企业再争创 “博士后工作站、技能大师工作室”。(责任部门:就业促进科、专业技术管理科、就业管理局)

  (十三)做好外来英才的服务工作。进一步优化英才苑管理办法,为入住人才提供更为科学、规范、舒适的服务,激励高层次人才立足宁国、创业发展。建立引进的技能人员、高校毕业生和外来务工人员,融临时住居管理服务、权益维护、文化教育、党团活动于一体的服务周转中心。(责任部门:就业管理局、就业促进科)

  (十四)探索人才工作站新机制。对合肥、杭州、上海、北京4个驻外人才工作站实行分类管理模式,根据各地的特色和功能定位,探索建立通过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引进人才;拓展人才工作站招才引智职能,发挥人才工作站和英才苑的优势,积极与科研机构合作,继续开展宁国企业赴高校招聘高端人才“校园行”活动。(责任部门:就业管理局)

  (十五)抓好人才队伍活力工程。围绕我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贯彻落实我市《关于实施“三津英才”六大行动计划打造人才高地的意见》,完善“宁国市2016-2018年行业、产业紧缺人才需求目录”,围绕我市骨干企业、重大项目的需求引进高层次专家和紧缺人才;开展高层次人才(博士、硕士)“宁国行”活动。开展产业领军人才选拔工作。(责任部门:就业管理局、专业技术管理科)

  四、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十六)稳妥推进公务员人事制度改革。稳妥推进公务员分类改革,完善公务员录用制度;继续推进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改革,关心艰苦边远乡镇机关公务员。加强乡镇公务员队伍建设,贯彻和落实人社部关于新录用公务员在乡镇机关最低服务期的相关意见;做好新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最低服务期相关工作。(责任部门:公务员管理科、工资福利科)

  (十七)加强机关工作人员队伍建设。依法开展公务员管理和招录工作;根据年度计划做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人才引进和“三支一扶”招募、安置等工作;做好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选调考试工作。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转岗、交流和调配工作。加强机关事业单位自聘人员的管理工作。加强公务员职业道德和作风建设,实施公务员能力提升培训计划,完善公务员平时考核评价机制。(责任部门:公务员管理科、劳动关系科、考核培训科)

  (十八)强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探索人才评价模式,优化职称评审程序,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健全事业单位人员的岗位管理和动态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强民营企业管理、技术人员破格评审服务。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日常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完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日常考核和绩效评价体系。(责任部门:专业技术管理科、考核培训科)

  (十九)推进军转安置工作。坚持把军转安置工作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进一步完善阳光安置工作机制,确保完成军转安置任务。(责任部门:公务员管理科)

  (二十)不断完善收入分配制度。贯彻执行国家、省、宣城市有关收入分配方面政策,稳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落实乡镇机关工作人员实行工作补贴制度。进一步落实公检法公务员工资待遇,完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管理,推进公益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加强企业职工收入分配的宏观指导调控,认真执行最低工资标准。(责任部门:工资福利科、劳动关系科)

  五、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二十一)健全劳动关系调解组织建设。加强劳动关系和谐工程建设,印发《宁国市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实施意见》。完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标准化建设,争创“劳动人事争议示范仲裁院”。加强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建设,构建区域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完善乡镇(街道)、村(社区)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建设,发挥企业工会、基层组织调解劳动争议的“第一道防线”的作用。(责任部门:劳动关系科、劳动人事仲裁院)

  (二十二)加强劳动人事调解仲裁工作。坚持依法开展劳动与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加强对劳动关系形势的预警和研判,建立健全劳动关系突发性、群体性事件预防和应急处理机制。加强仲裁办案质量管理,积极稳妥地处理案件。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规范劳动合同的签订,推进劳动用工申报备案工作,扎实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进一步扩大集体合同签订覆盖面。(责任部门:劳动人事仲裁院、劳动关系科)

  (二十三)提升劳动监察执行水平。加强劳动监察“两网化”建设,实现责任网格化、运行信息化、管理网络化、执法规范化。坚持依法开展劳动监察工作,落实《宁国市人社局用人单位“红黑榜”发布制度》,贯彻落实《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及《安徽省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实施办法》。按照属地管理和部门负责原则,落实农民工工资清欠主体责任,加大对重点领域和重点单位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恶意欠薪和欠薪逃匿等违法行为。(责任部门:监察大队、劳动监察科)

  (二十四)做好农民工服务工作。健全农业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农业劳动力平等就业机制;做好农民工就业技能培训和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工作;积极扶持返乡农民工创新创业。推进农民工群体依法参加各类社会保险,着力解决新生代农民工群体所面临的社会保障等问题。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畅通农民工劳动争议仲裁“绿色通道”和劳动监察维权渠道。(责任部门:劳动监察科、就业促进科、就业管理局、社会保障局)

  六、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加强人社队伍建设

  (二十五)加强机关党建工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从严从实加强党的建设,进一步增强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持一切从大局出发,不折不扣推进中央和省、市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落地,扎扎实实做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项工作。(责任部门:纪检监察室、各科室部门)

  (二十六)提高人社服务效能。要勇于担当狠抓落实,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坚持依法办事、“阳光行政”;深入开展“窗口服务质量提升活动”,深入推行党务、政务公开;充分运用新兴网络媒体,以“互联网+政务服务”、“宁国人社”公众微信号等载体,构建“法治人社、智慧人社、服务人社”。加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项目资金争取和招商引资工作,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责任部门:办公室、各科室部门)

  (二十七)加强人社队伍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党内监督条例,坚决整肃庸政懒政怠政行为,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水平,完善工作绩效考核评价机制,奖勤罚懒;健全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严肃追究为官不为、懒政怠政的行为。举办人社系统干部“人社政策和业务”培训班,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干部队伍。(责任部门:办公室、纪检监察室、各科室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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