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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宁国市商务局 主题分类:
名称: 中共宁国市委 宁国市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推进产业集聚集群发展的指导意见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02-12 发布日期: 2019-02-12
有效性: 已失效
中共宁国市委 宁国市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推进产业集聚集群发展的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2019-02-12 00:00 来源:市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为优化资源配置,强化企业专业化分工协作,降低创新创业成本,提高产业集聚度,促进产业集群化,延长产业链条,培育形成具有竞争优势的区域特色产业,现就加快推进产业集聚集群发展,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对标沪苏浙、争当排头兵”总体要求,牢固树立高质量发展理念,以提升产业集聚集群水平为重点,以“大企业引领、大项目支撑、集群化推动、园区化承载”为抓手,聚焦主导产业、骨干企业、重大项目、知名品牌,突出抓创新、强主体、拓开放、促融合,着力推进新兴产业规模化、传统产业高端化、生产性服务业现代化,不断提升全市转型发展水平和区域竞争能力。
  二、发展目标
  按照“企业集中、产业集聚、功能集成、发展集优”要求,以科学化、规模化、高端化、优质化、集聚化为方向,以国家级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港口生态产业园)为集聚平台,立足我市产业特色,通过3-5年的努力,重点培育一个千亿级的汽车零部件产业集群,五个百亿级的耐磨铸件和精密制造产业集群、电子信息产业集群、循环经济产业集群、食品及农林产品深加工产业集群、生产性服务业产业集群,构建“1+5”的产业集群发展格局。
  汽车零部件产业集群。以中德智造小镇为引领,加大数字化和信息化改造力度,推进智能智造,重点引导向特种行业密封件、船舶风电等重大装备、新能源汽车拓展,鼓励由零部件向集成、总成方向发展。集聚规模以上关联企业300家以上,其中百亿元企业1家以上,十亿元企业10家以上,亿元企业80家以上。
  耐磨铸件和精密制造产业集群。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设备和工艺,支持兼并重组,推动耐磨材料领域关键共性技术的研发,推进绿色制造,重点引导向工程机械、汽车、船舶、高铁、轨道交通、核电等关键零部件铸造转型,鼓励精密加工,延伸产业链。集聚规模以上关联企业150家以上,其中十亿元企业3家以上,亿元企业40家以上。
  电子信息产业集群。密切跟踪数字化、网络化技术的发展趋势,加大产业技术创新力度,突破关键元器件技术,推进高端制造,重点引导向智能家居、集成电路、新能源、轨道交通、军工航天等领域拓展,延伸上下游产品。集聚规模以上关联企业100家以上,其中十亿元企业3家以上,亿元企业40家以上。
  循环经济产业集群。立足司尔特精准农业小镇建设,突出新型肥料的研发生产和工业固废的循环利用,推进绿色制造,延伸下游产业链,发展新型建材。集聚规模以上关联企业20家以上,其中百亿元企业1家以上,十亿元企业3家以上,亿元企业10家以上。
  食品及农林产品深加工产业集群。立足山区农特资源优势,大力发展农林产品精深加工,培育电子商务品牌,创新“基地+制造+互联网”生产营销模式,形成区域品牌优势。集聚规模以上关联生产型企业50家以上,电子商务企业20家以上,其中十亿元企业2家以上,亿元企业30家以上。
  生产性服务业产业集群。以总部型经济、智慧型经济和楼宇型经济为重点,突出发展工业设计、现代物流、交通运输、信息服务、金融服务、咨询服务、认证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打造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集聚关联型企业100家以上。
  三、重点任务
  (一)加强规划引导,促进产业集群科学化。按照布局合理、产业协同、资源节约、生态环保的原则,对“1+5”产业集群进行规划布局和功能定位。发挥龙头骨干企业的示范带动效应,每个产业集群明确3-5家龙头骨干企业,并重点扶持,争创细分行业“单打冠军”、“小巨人”。鼓励龙头骨干企业将配套中小企业纳入共同的供应链管理、质量管理、标准管理、合作研发管理,提升专业化协作和配套能力。引导集群内企业集聚发展,加快建设适应不同产业集群需求的功能型标准化厂房,打造集群特色鲜明的专业化特色园区。鼓励和引导集群内中小企业与龙头骨干企业开展多种形式合作,提高专业化协作水平,推动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
  (二)推动链式发展,促进产业集群规模化。加强对产业集群链条式发展的研究,找准建链、强链、补链、延链的关键节点,研判每个产业的创新链、人才链、政策链、资金链和供应链,构筑链式发展的统筹体系。汽车零部件产业集群重点在强链、延链上下功夫,研判好产业的创新链、政策链和供应链,力争打通新能源汽车整车产业链;耐磨铸件和精密制造产业集群重点在补链、延链上下功夫,研判好产业的创新链、资金链,努力向绿色铸造、精密铸造、高端制造转型;电子信息产业集群重点在强链、补链上下功夫,研判好产业的创新链、人才链和供应链,提升产业附加值,增强龙头带动能力;循环经济产业集群重点在建链、延链上下功夫,研判好产业的创新链和政策链,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食品及农林产品深加工产业集群重点在建链、补链、延链上下功夫,研判好产业的人才链、资金链和供应链,加快形成现代食品产业体系,实现食品企业横向集聚;生产性服务业产业集群重点在建链、补链上下功夫,研判好产业的创新链、人才链,打造“创新高地”和“政策洼地”。
  (三)提升创新水平,促进产业集群高端化。围绕“1+5”产业集群创新链,以重点领域前沿技术、关键核心技术和共性技术为重点,鼓励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建立产学研用协同创新网络,培育建设一批高水平的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产品质检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等研发机构。引导每个产业集群组建一个产业创新联盟,构建“企业+联盟”的协同创新机制。开展“标准化+先进制造”行动,支持集群龙头骨干企业主导或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工作,打造一批行业标准“领跑者”企业。支持企业普及推广卓越绩效、精益生产等先进质量管理模式,提升质量管理水平,争创一批行业国家级、省级质量标杆企业。
  (四)推进制造升级,促进产业集群优质化。深入开展集群企业“技改升级三年行动计划”,推进集群企业采用智能装备与先进工艺等方式进行智能化技术改造。加快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建设,逐步建立面向生产全流程、管理全方位、产品全生命周期的智能制造模式,实现“降本、提质、增效”目标。实施绿色制造,推进绿色制造装备改造升级,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和装备工艺,引导集群企业积极推广应用先进节能节水节材技术,减少工业固体废物、工业废水、工业废气排放。引导企业实施节能技改和循环经济项目,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
  (五)打造承接平台,促进产业集群集聚化。以国家级开发区(港口生态产业园)为基础,以中德智造小镇为引领,以特色工业集中区为补充,积极对接沪苏浙,强化产业招商和专业招商,打造产业集群的集聚区和特色区,着力构建主业明晰、重点突出、特色明显、错位发展的产业发展载体新格局。加大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进一步发挥华测密封件、工信部赛宝实验室、省级耐磨铸件检验检测中心等公共服务平台作用,着力构建覆盖“1+5”产业集群的科技创新、质量认证、产品检测、信息咨询等公共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自主创新、产品出口、技术改造、品牌建设、装备升级等精准服务。
  四、支持举措
  (一)产业政策。落实国家有关重点产业结构调整和振兴规划的相关政策。围绕“1+5”产业集群的培育和发展,分产业制定集群五年发展规划和三年行动计划,分析产业发展趋势,细化产业集群的发展定位、发展目标、发展重点、发展路径,明晰产业布局区域,排定集群企业的重点项目和引导目录,制定差别化的专项扶持政策,加快推进产业集聚集群发展。每个产业集群每年安排一定专项经费,用于产业集群的政策研究。
  (二)金融政策。积极推进金融机构与产业集群重点企业建立协调沟通机制,完善信用体系,改善融资环境。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对龙头企业和重要配套企业创新融资方式,予以重点支持。协调争取金融机构运用政策性贷款支持产业集群建设和发展,支持保险机构积极开展面向产业集群各类企业的保险服务工作。加大集群企业上市力度,扩大企业直接融资。强化对集群企业的融资业务培训和辅导,引导企业运用多种信用工具和多渠道融资方式筹资。
  (三)土地政策。对产业集群龙头企业重点建设项目用地给予重点保障。对产业集群链上的重点配套企业用地给予优先支持。鼓励引导集群配套协作企业集聚发展,进入标准化厂房。“1+5”产业集群链上的企业租赁国有资本投资的标准化厂房,租金补助奖励在现行基础上再优惠10%。
  (四)招商政策。围绕“1+5”产业集群发展,优化组建产业招商分局,加强产业招商战略研究,密切关注“1+5”产业链上国内外大企业经营及投资动态,分产业制定招商优惠政策,不定期地发布产业招商项目指引。对产业集群链上的招商项目,优先项目预审,强化项目服务。建立产业链引导基金,对产业集群发展具有重大促进作用的关键招商项目,给予“一事一议”的资金支持或奖励。
  (五)财税政策。认真落实国家税收优惠政策。优先支持“1+5”产业集群企业申报国家、省项目扶持资金。整合优化“1+1+5”产业扶持政策体系,优先支持产业集群企业和综合分类评价A类企业。分集群开展集群企业综合十强评选和培育,并给予一定奖励。
  五、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成立加快产业集聚集群发展工作领导组,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市四大班子有关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组下设六个产业集群发展研究办公室,分别由开发区管委会牵头负责汽车零部件产业集群的发展研究,发改委牵头负责循环经济产业集群的发展研究,科技局牵头负责电子信息产业集群的发展研究,经信委牵头负责耐磨铸件和精密制造产业集群的发展研究,农委牵头负责食品及农林产品深加工产业集群的发展研究,商务局牵头负责生产性服务业产业集群的发展研究。牵头单位要尽快研究制定产业集群五年发展规划和三年行动计划。
  (二)建立长效机制。相关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产业集聚集群发展,把产业集聚集群发展作为贯彻落实高质量发展的一项重要措施,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和完善促进产业集聚集群发展的工作协调机制,加强调查研究,及时了解和把握产业集聚集群发展动态。明确六名市级领导联系“1+5”产业集群发展,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不定期召开会议,加强协调服务。
  (三)营造发展环境。充分发挥舆论引导作用,加强对产业集聚集群发展的宣传引导,对经验做法、成功案例积极宣传推介,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产业集聚集群发展的良好氛围。全面深化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提高产业集群发展的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大政策落实力度,加强市场监管,加大涉企收费清理,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四)加强考核督查。将加强产业集聚集群纳入相关职能部门年度考核评价内容,定期开展跟踪督查,对政策执行不力、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不及时整改的予以问责。


2019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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