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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宁国市经信局 主题分类:
名称: 关于印发《2019年宁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通知 文号: 宁经信〔2019〕71号
生成日期: 2019-06-04 发布日期: 2019-06-04
关于印发《2019年宁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通知
发布时间:2019-06-04 00:00 来源:宁国市经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各科、室、中心,有关企业:
为切实做好2019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安全生产江淮行”活动,根据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宁国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宁安办〔2019〕44号)文件精神,结合部门实际,制定了《2019年宁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9年5月31日


抄送:宣城市经信局,市安委会办公室


2019年宁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宁国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宁安办〔2019〕4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强化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以“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为主题,以民爆等行业领域为重点,突出安全知识普及、问题整治、典型宣传和隐患曝光,推进安全生产“铸安”行动常态化实效化和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促进我市民爆、电力设施保护、非煤矿山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和安全生产水平提升。
二、主要内容
“安全生产月”活动于2019年6月开展,其中系列专题行活动延续到12月底。
(一)开展主题宣讲活动
一是开展主题宣讲进企业活动。各责任科室、有关企业要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讲活动,通过宣讲法律法规,进一步深化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结合正在开展的1+6+N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邀请专家学者开展安全专题讲座和安全诊断,精准组织开展“六项机制”建设,防范风险、排除隐患。企业主要负责人要面向全体职工讲一堂“安全生产公开课”,深入一线班组开展安全生产教育。要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安全知识有奖竞答、技能竞赛、岗位安全隐患互查等活动,形成人人讲安全的良好氛围。
二是开展主题宣讲进机关活动。各责任科室要在本部门大力宣传和贯彻《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等重要文件,切实履行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要通过编印、发放安全生产教育读本,组织观看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片,张贴安全生产教育系列挂图和宣传画,举办安全生产教育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二)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线下线上活动
积极参加6月16日宣传咨询日活动,通过设置咨询展台、举办展览展示、发放宣传品、有奖竞猜等多种形式进行现场宣传、咨询服务等线下活动。利用各类媒体平台、政务网站和客户端,参与和开展网络公开课、专家访谈、网络直播等线上活动,通过线上线下联动,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
(三)开展媒体宣传咨询活动
各责任科室要强化与主流媒体的合作,通过开辟安全生产专栏、播出安全生产新闻报道、电视访谈等形式,及时、权威、高效地发布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等信息。要充分运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宣传“微信网”,鼓励企业管理人员和生产一线职工加入安全生产微信宣传群,打通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宣传“最后一公里”。
(四)开展典型经验观摩活动
各责任科室要组织挖掘和宣传报道安全生产先进典型,组织动员有关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赴安全生产成效突出的优秀标杆企业现场观摩,借鉴其安全管理、安全文化建设、落实主体责任、防范遏制事故等方面积累的经验做法,对标看齐,示范带动,不断提高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水平。
(五)开展隐患举报和排查治理活动
各责任科室要进一步加大《安徽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宣传力度,广泛发动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举报安全生产风险、重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强化安全生产社会监督,实行举报奖励。推动企业自主履行隐患排查治理等安全管理职责,有效提高企业预防事故能力。
(六)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各责任科室特别是重点行业企业,要组织观看事故警示教育片、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展,并以生产安全险情处置和典型事故救援为案例开展警示教育。要针对汛期和夏季特点,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指导企业有效防范和处置生产安全事故,不断提高社会公众、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同时组织对近期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开展“回头看”,检查、观摩其事故防范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七)举办行业系统专题宣传活动
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等具有行业领域特色的群众性安全生产共建共享活动,鼓励、指导企业积极开展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等活动。
(八)开展应急救援比赛和应急演练活动
各责任科室要组织开展防范化解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重大风险的知识讲座,举办避险逃生、自救互救、救援器材和装备应用等演示观摩和救援比赛等活动。重点行业和高危企业要结合实际在6月份开展现场处置和重点岗位应急演练活动,特别是车间班组一线员工操作式、实战化的初期应急处置演练。
(九)开展安全生产系列专题行活动
一是开展问题整改“回头看”。围绕本系统、本行业领域今年来各级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对标对表,重新核查整改落实情况,杜绝表面整改、死灰复燃的情况。
二是开展区域专题行活动。各责任科室要结合实际,开展具有地方特色和行业特点的区域专题行活动。深入安全生产重点区域、重点场所开展明察暗访活动,曝光一批存在安全隐患、安全责任不落实、监管工作流于形式的反面典型,强化监督和整改。
三是开展安全生产网上行活动。各责任科室要利用省安全生产举报平台及微信、短信、“12350”电话等举报方式,鼓励动员企业职工及家属、媒体、社会热心人士监督举报安全生产问题,在网上广泛征集安全生产风险隐患、非法违法行为等问题线索,并针对问题集中的地区和企业进行深入采访报道。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指导。局安全生产分管领导为局“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负责人,局办公室、经济运行与产业政策科、投资服务与技术进步科、信息化与政务服务科、中小企业与民营经济科、行业监管与资源综合利用科等相关科室人员为成员,办公室设在行业监管与资源综合利用科。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制定实施方案,层层落实责任,分解细化任务,保障经费投入,加强督导考核。要督促各类企业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抓好统筹协调。各责任科室要加大“安全生产月”相关活动的统筹力度,做到与各方面业务工作和阶段性重点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要加强活动组织实施的整体协调联动,调动各方面参与的积极性,做好人力、物力和相关经费等保障,确保活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三)完善资料台账。各责任科室要注意收集相关资料,按时报送各相关工作信息、小结,整理相关工作记录,完善工作台账。
请有关企业于 5 月31日前报送联络人推荐表(附件1)及活动方案,6月份每周三上午11时前报送本周活动开展的视频、图片、文字等电子版资料,重大活动可随时报送,7月1日前报送总结报告和统计表(附件2)。
联系人:夏登有,电话:4036052,电子邮箱:2192109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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