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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00111222F/201907-00427 组配分类: 城市老旧小区整治
发布机构: 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名称: 宁国市2019年度老旧小区改造政策解读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07-23 发布日期: 2019-07-23
宁国市2019年度老旧小区改造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9-07-23 00:00 来源:宁国市住建局(市人防办) 浏览次数: 字体:[]

【改造范围】老旧小区应为城市、县城(城关镇)建成于2000年以前、公共设施落后影响居民基本生活、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已纳入棚户区改造计划、拟通过拆除新建(改建、扩建、翻建)实施改造的棚户区(居民住房),以及以居民自建住房为主的区域和城中村等,不属于老旧小区范畴。

【改造标准】宁国市老旧小区以基础设施改造为主,主要涉及小区内道路、供排水、绿化、照明、围墙等。

【申报方式】宁国市老旧小区名单的确定采取属地摸底申报模式,由各街道办事处汇总上报,住建局负责审核,市政府同意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联系方式】宁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563-4037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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