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峰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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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竹峰街道办事处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费涛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华维钢)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5-08 发布日期: 2023-05-08
关于费涛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华维钢)
发布时间:2023-05-08 15:21 来源:竹峰街道办事处 浏览次数: 字体:[]
关于费涛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市直各局以上单位党组织:
经市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
费 涛同志 任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徐 盼同志 任市物业管理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 静同志 任市司法局南极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王 明同志 任河沥溪街道城乡管理部部长(试用期一年);
范 翔同志 任西津街道城乡管理部部长(试用期一年);
韩 艳同志 任南山街道综合保障部部长(试用期一年);
李 芳同志 任汪溪街道为民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华维钢同志 任竹峰街道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洪 晨同志 任中溪镇为民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杨春水同志的市纪委监委第四纪检监察室主任职务;

免去齐凤丽同志的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特此通知
2023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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