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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宁国市民政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社会事务】关于印发《宁国市推进“公民婚育一件事”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4-18 发布日期: 2023-04-18
【社会事务】关于印发《宁国市推进“公民婚育一件事”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18 08:54 来源:宁国市民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乡镇(街道)、市直相关单位:

现将《宁国市推进“公民婚育一件事”办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宁国市民政局 宁国市公安局宁国市卫健委 宁国市数据资源管理局

2023年4月13日

宁国市推进“公民婚育一件事”办理工作方案


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深做实“为民办实事”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2〕32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秘〔2022〕60号)、《关于印发<安徽省推进“公民婚育一件事”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民务字〔2022〕120号)、《关于印发<宣城市推进“公民婚育一件事”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宣民事〔2023〕7号)等文件要求,方便群众“一站式”办理婚姻登记、户籍登记和生育登记服务事项,提升办事效率,增强服务体验,打造婚育政务服务升级版,结合本市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深化“放管服”改革,围绕群众婚姻登记、户籍登记和生育登记服务事项“一站式”办理需求,突出效果导向,优化审批流程,强化信息协同,加强改革集成,加快构建更加便捷、更为高效的部门联办模式,持续提升婚育领域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任务目标

通过整合申请表单、精简手续材料,依托省政务服务平台,加强数据共享,归并审批环节,再造业务流程,切实减少办事环节、提交材料和往返次数,提升办事效率,实现内地居民婚育事项“一件事”集成办理,优化群众办事体验。公民可通过线下渠道(即宁国市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的综合窗口,下同)或线上渠道(即安徽省政务服务平台“一件事一次办”专栏中“公民婚育一件事”服务模块,下同)了解相关政策,自主选择或一次性提出申请办理婚姻登记、户口登记项目变更、户口迁移、生育登记等相关事项。

三、“公民婚育一件事”具体服务事项及办理渠道

“公民婚育一件事”具体包含以下事项:婚姻登记、户口登记项目变更、户口迁移、生育登记。其中涉及的政务服务事项须在安徽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平台规范编制、同源发布,集中进驻本级政务服务中心。

当事人申请办理“公民婚育一件事”可通过线下、线上两种渠道提出。各部门单独受理、办理相关事项的,相关要求、途径等不受“公民婚育一件事”影响。限于法律规定、当前技术条件和业务特点,“婚姻登记”事项,当事人只能通过线下渠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项目变更”“户口迁移”和“生育登记”事项,当事人可通过线下或线上渠道申请办理。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一)线下渠道:当事人到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一次性提出申请办理“公民婚育一件事”的具体事项,填写《“公民婚育一件事”申请表》,提交相应证件材料。

双方当事人可在预约时间段内,到自行选定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办理居民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变更和符合迁移条件的“夫妻投靠”户口迁移服务事项的,需提交双方当事人有效的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和结婚证。当事人办理生育登记,需提交居民户口簿或身份证。

(二)线上渠道:当事人登录安徽省政务服务平台,在“一件事一次办”专栏中的“公民婚育一件事”服务模块,勾选“一件事”办理的具体事项。

双方当事人可在预约时间段内,到自行选定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办理居民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变更及符合迁移条件的“夫妻投靠”户口迁移服务事项的,需将双方当事人有效的居民户口簿寄送至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当事人办理生育登记的,需拍照上传居民户口簿或身份证或填写相关信息。

四、部门职责

(一)民政部门:制定《宁国市推进“公民婚育一件事”办理工作方案》,办理群众婚姻登记事项,向数据资源管理部门推送婚姻登记数据。

(二)公安部门:受理、办理“户口登记项目变更”“户口迁移”事项;当事人通过线下渠道申请时,接收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转交的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和结婚证,并在办理完后回送至综合窗口;当事人通过线上渠道申请时,接收当事人寄送的居民户口簿并在办理完后回寄至当事人;向数据资源管理部门推送办理结果数据。

(三)卫生健康部门:受理、办理生育登记事项;当事人通过线下渠道申请时,接收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转交的居民户口簿或身份证,并在办理完后回送至综合窗口;当事人通过线上渠道申请时,在办理完后将生育登记证件材料寄至当事人;向数据资源管理部门反馈办理结果数据。

(四)数据资源管理部门:提供线上线下的办理渠道、集约通用的能力支撑、并联审批的协同平台、跨部门跨层级的数据交换通道;接收民政部门推送的婚姻登记数据,受理公安、卫生健康部门提出的婚姻登记信息核验申请;在线下渠道接收当事人“公民婚育一件事”办理需求及相关证件材料,办理结束后向当事人回寄相关证件材料。

五、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制定方案(即日起至4月15日)。市民政局在征求公安、卫生健康、数据资源部门意见的基础上,根据本市实际,牵头制定《宁国市推进“公民婚育一件事”办理工作方案》,明确具体服务事项及相关要求、一件事办理流程及时限,制定申请表单和办理须知。

第二阶段:推进落实(4月16日至4月30日)。各部门依据职责分工落实方案各项任务及相关事宜,组织开展本系统全市业务培训和相关宣传工作,联合进行“公民婚育一件事”的相关事项编制,开展事项办理联调测试。

第三阶段:办理实施(5月1日至11月30日)。5月1日开通“公民婚育一件事”线下办理服务;省级“公民婚育一件事”线上办理服务开通以后,根据省直有关部门部署,开通线上办理服务;及时对外发布“公民婚育一件事”服务公告,密切关注推进情况,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建立民政部门牵头,公安、卫健、数据资源等部门协同联办的工作机制,强化责任担当,明确专人负责,完善各自业务协同,强化证件资料和数据信息及时推送、接收、流转,形成工作合力。

(二)增强资金保障。按照职责分工,强化资金支持,保障“公民婚育一件事”各环节顺利推进;根据宣城市有关部门统一部署,优化线上系统设置,确保数据实时调用、查询、比对、统计分析和电子证照应用等功能;强化线下服务保障,确保服务事项及时推送、流转、接收、反馈,推动“公民婚育一件事”扎实有效落地,取得预期成效。

(三)强化统筹落实。坚持清单化、闭环式管理,实行项目化推进。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涉及本部门对应事项法律法规、业务流程、信息管理等业务培训,积极总结、宣传、推广工作中形成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及时发现并纠正工作推进中的问题,确保“公民婚育一件事”切实发挥升级政务服务、增强办事体验的积极作用。

附件:1、“公民婚育一件事”办理流程图

2、“公民婚育一件事”申请表

3、“公民婚育一件事”办理指南

4、“公民婚育一件事”经办人员联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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