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城管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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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宁国市城管执法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宁国市城管执法局局2022年其他权力分表(含实施依据、条件、程序)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12-14 发布日期: 2022-12-14
宁国市城管执法局局2022年其他权力分表(含实施依据、条件、程序)
发布时间:2022-12-14 09:25 来源:宁国市城管执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
宁国市城管执法局2022年其他权力分表
权力类型 权力名称 子项 实施依据 条件 程序
其他权力 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企业制定突发事件、生活垃圾污染防范应急方案备案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2007年建设部令第157号公布,2015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4号修改)第三十六条第二款: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置的企业,应当制定突发事件生活垃圾污染防范的应急方案,并报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备案。 1.为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置的企业;
2.应急方案科学、可行。
1、受理阶段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资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申报材料(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阶段责任:审查申报材料,是否符合相关政府及相关部门规定的征收标准。
3、征收阶段责任:对需缴费的开票征收缴入国库。
4、事后监管责任:对未及时缴费进行催报催缴。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其他权力 工程施工单位编制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三条 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编制建筑垃圾处理方案,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并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备案。 1.工程施工单位;
2.应急方案科学、可行。
1、受理阶段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资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申报材料(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阶段责任:审查申报材料,是否符合相关政府及相关部门规定的征收标准。
3、征收阶段责任:对需缴费的开票征收缴入国库。
4、事后监管责任:对未及时缴费进行催报催缴。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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