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宁国市青龙湖光倒刺鲃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界桩及宣传标牌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2、采购人:宁国市渔业管理服务中心
3、经费来源:渔业补助资金项目经费
4、采购预算:4.2万元
5、最高限额:4.2万元
二、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
数量(块)
规格
产品技术要求
经费预算
标牌
9
外型尺寸:280*300cm
画面尺寸:230*110cm
8*8cm钢管立柱、6*6cm画面框架、1.2mm镀锌板、户外车贴画面、烤漆。
4.2万元
界桩
(不少于24个)
80*18*18cm
3mm厚PVC
双面丝印
在采购预算4.2万元限价范围内(投标报价按4.2万元整填写),供应标牌(符合采购需求的规格和产品技术要求)满足数量9块的前提下,供应界桩(符合采购需求的规格和产品技术要求)数量不少于24个且数量最多的投标人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三、供应商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3、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4、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对本次采购产品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
5、具有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与本项目采购范围相关的内容。
四、供应商确认方式
本项目采取不见面评标,由市渔业管理服务中心组成评标小组,采取最多数量中标办法,在供应标牌满足数量9块的前提下,以供应界桩数量不少于24个且数量最多的投标人作为中标供应商,公示1天无异议后,确认为成交供应商。
五、违约责任
1、供应商确认后,不能按报价文件签订合同的,取消供应商资格。
2、合同签订后,不能按合同供货的,取消供应商资格,且五年内投标本中心不予受理。
六、递交报价文件地点及截止时间
1、提交地点:宁国市城西路老市委大楼四楼宁国市渔业管理服务中心;
2、截止时间:2022年12月5日17时(北京时间);
3、联系方式:李玉芳(0563-4022578)
七、其他说明
项目采购的界桩及宣传牌由成交供应商按照采购需求的相关要求制作(文字内容由市渔业管理服务中心提供),并按照渔业管理服务中心提供的点位(青龙湾水库周边乡镇)安装到位,装卸、运输、安装材料及人工费等所有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
附:报价文件
宁国市渔业管理服务中心
2022年12月2日
报价书
采购人:宁国市渔业管理服务中心
采购项目
宁国市青龙湖光倒刺鲃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界桩及宣传标牌采购项目
报价(元)
人民币(大写):肆万贰仟元整。¥:42000.00
说 明
按照市渔业管理服务中心提供的点位安装到位。
项目
备注:严格按照市渔业管理服务中心要求,上述报价真实有效。如中标后无法完成项目,将取消邀请在渔业管理服务中心限额以下项目中的投标资格。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日期:2022年12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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