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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394647658C/202010-00464 组配分类: 主动回应
发布机构: 宁国市卫健委(市中医药局)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名称: 关于传染病疫情概况发布情况说明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12-31 发布日期: 2020-10-20
关于传染病疫情概况发布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20-10-20 10:57 来源:宁国市卫健委(市中医药局) 浏览次数: 字体:[]
关于传染病疫情信息公布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以下说明:

第三十八条国家建立传染病疫情信息公布制度。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定期公布全国传染病疫情信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定期公布本行政区域的传染病疫情信息。

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向社会公布传染病疫情信息,并可以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向社会公布本行政区域的传染病疫情信息。

市卫健委将及时关注国家卫健委及安徽省卫健委信息发布情况,即时予以转发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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