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发改委(市粮储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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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宁国市发改委(市粮储局)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名称: 关于市长热线来电反映小区停车场收费相关问题的回复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10-20 发布日期: 2022-10-20
关于市长热线来电反映小区停车场收费相关问题的回复
发布时间:2022-10-20 16:11 来源:宁国市发改委(市粮储局) 浏览次数: 字体:[]
来电人反映:来电人为源光新天地小区业主,现投诉开发商、物业:1、开发商称2022年10月21日起,没租没买地下车位的业主不准将汽车开入小区内;2、来电人认为小区地下车位收费不合理,物业服务与收费存在较大差距;3、小区内部地上一楼有车库但被物业装上地锁、防车柱,阻止业主停车。
发改委回复:您好!您来电反映的事项已收悉。关于第2点地下停车位(库)收费问题:根据《安徽省定价目录》规定,非政府投资建设的停车场,不属于政府定价范围,因此,普通住宅小区车辆停放收费标准不属于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地下停车位(库)权产属开发商的,租金由房地产开发商或委托物业公司与业主委员会合同约定。
针对当前物业小区停车存在的问题,为便于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业主委员会在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时提供参考,参照周边市县区价格水平,结合我市实际,我们会同市住建局出台了《关于市区普通住宅小区车辆停放收费参考标准的通知(试行)》(发改价格[2022]5号)文件,对市区普通住宅小区车辆停放收费提出参考指导标准,供各物业公司参考,具体参考标准如下:
1、地下停车位(库)停车收费标准190元/辆·月(其中,租金150元/辆·月,停车服务费40元/辆·月)。
2、业主已购买的地下车位(库),产权或永久使用权属于业主的,仅收取停位服务费40元/辆·月。
3、人防工程车位(库)停车收费标准160元/辆·月(其中租金120元/辆·月,停车服务费40元/辆·月)。
以上收费参考标准可以上浮不超过20%,下浮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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