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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00111222F/202211-00006 组配分类: 规范性文件立改废
发布机构: 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宁国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宁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国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暂行办法的通知》、《宁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国市城市规划区内集体土地上房屋征迁补偿安置暂行办法的通知》2个规范性文件予以延期适用2年的决定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11-11 发布日期: 2022-11-11
宁国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宁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国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暂行办法的通知》、《宁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国市城市规划区内集体土地上房屋征迁补偿安置暂行办法的通知》2个规范性文件予以延期适用2年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2-11-11 17:01 来源: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为保持征收征迁政策的延续性,根据《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城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宣政办〔2020〕5号)有关规定,经十七届人民政府第17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对《宁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国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暂行办法的通知》(宁政规〔2020〕1号)、《宁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国市城市规划区内集体土地上房屋征迁补偿安置暂行办法的通知》(宁政规〔2020〕2号)进行延期适用至2024年11月10日。



宁国市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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