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霞镇人民政府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宁国市仙霞镇人民政府> 宅基地使用情况审核
索引号: 11341702725543467L/202209-00110 组配分类: 宅基地使用情况审核
发布机构: 仙霞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仙霞镇2022年宅基地审核使用情况第五期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9-02 发布日期: 2022-09-02
仙霞镇2022年宅基地审核使用情况第五期
发布时间:2022-09-02 15:59 来源:仙霞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2022年8月5日上午,仙霞镇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办公室在镇四楼会议室召开工作例会。分管副镇长舒家明主持会议,农业农村、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综合执法、交通、水利、供电等管理办公室成员及涉及村宅基地协管员参加了会议。会议对近期农民建房进行了专题研究。现形成会议纪要如下:

1、盘樟村狮山8组村民黄俊(户主之子),户主黄有根,家庭人口4人,申请原址翻建房屋一栋2层,申请面积160平方米,保留偏房60平方米不拆除,该户符合一户一宅,拟建占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地类为建设用地,同意该户原址拆建二层楼房,批准宅基地面积100平方米,自行协调邻里关系。综合执法队和村加强巡查监督。

2、仙霞村六组村民李建平,户主李建平,家庭人口1人,申请扩建厨房一栋1层,申请面积约60平方米,主体房屋面积约90平方米,该户符合一户一宅,拟建占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地类为建设用地,同意该户扩建1层房屋,批准宅基地面积60平方米,自行协调邻里关系。综合执法队和村加强巡查监督。

3、杨山村9组村民赵红福(户主之子),户主张翠英,家庭人口3人,申请扩建杂物间一栋1层,申请面积60平方米,其主体房屋110平方米,该户符合一户一宅,拟建占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地类为建设用地,同意该户扩建杂物间一层50平方米,自行协调邻里关系。综合执法队和村加强巡查监督。

4、杨山村3组村民周志奎,户主周志奎,家庭人口6人,申请扩建杂物间20平方米,其主体房屋占地120平方米,该户符合一户一宅,拟建占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地类为建设用地,批准该户扩建杂物间一层20平方米,自行协调邻里关系。综合执法队和村加强巡查监督。

5、杨山村水东十一组村民黄文贵,户主黄文贵,家庭人口1人,申请在杨山村一组新建住房一栋1层面积60平方米,申请危房改造政策,该户符合一户一宅,拟建占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地类为建设用地,批准该户异地新建房屋60平方米,同时道路要求退让5米,完成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自行协调邻里关系。综合执法队和村加强巡查监督。

6、龙亭村新屋组村民汪传良,户主汪传良,家庭人口2人,申请原址翻建房屋一栋1层,申请建房面积60平方米,申请危房改造,该户符合一户一宅,拟建占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地类为建设用地,批准该户翻建房屋60平方米,完成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自行协调邻里关系。综合执法队和村加强巡查监督。

7、石岭村排口组村民陈九月,户主陈九月,家庭人口1人,申请原址翻建房屋一栋2层,申请建房面积150平方米,该户符合一户一宅,拟建占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地类为建设用地,但该户位于G329国道旁,根据市公路局查看该户在原054县道上已形成事实的房屋可以原址等高等面积重建,批准该户原址等高等面积翻建房屋一栋1层。自行协调邻里关系。综合执法队和村加强巡查监督。

8、盘樟村高山1组村民张志明(户主之子),户主张生海,家庭人口3人,申请原址翻建房屋一栋2层面积150平方米,该户符合一户一宅,拟建占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地类为建设用地,该户为居民户,经党委会研究决定按市农业农村局指导意见完善相关程序后予以原址翻建,因其一处30平方米偏房不拆除,批准该户异地翻建房屋120平方米。综合执法队和村加强巡查监督。

注:请各村根据会议纪要的结果,通知到所有申请建房的农户,确定翻建房屋时间请通知相关工作人员现场放线,待放线批准完成后到农业农村办办理农村宅基地批准书后方可开始建设。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