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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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宁国市农业农村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宁国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九月第五周行政处罚结果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9-29 发布日期: 2022-09-29
宁国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九月第五周行政处罚结果
发布时间:2022-09-29 17:10 来源:宁国市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字体:[]

韩厚宝 自然人 身份证 342501*4216 宁农(仙渔)罚〔2022〕1号 使用电鱼方法捕捞 2022年6月22日15时,韩厚鱼驾车(“皖P20N83”陆风越野车)运送韩厚宝及捕捞设备(锂电池1台、逆变器1只、捞杆1副、导电线2根)到达宁国市仙霞镇街道。6月23日零时10分至零时30分,韩厚宝使用上述捕捞设备,在宁国市仙霞河仙霞镇沿街河段三桥桥下水域捕捞渔获物170尾(沙塘鳢11尾、马口鱼150尾、鳑鲏鱼9尾),被宁国市公安局仙霞派出所执法人员当场查获。 《渔业法》第三十八条 罚款 1.没收渔获物170尾(沙塘鳢11尾、马口鱼150尾、鳑鲏鱼9尾);
2.对韩厚宝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
1.000000 2022/9/27 2023/6/27 处罚决定日期+1年
韩厚鱼 自然人 身份证 342501*4278 宁农(仙渔)罚〔2022〕1号 使用电鱼方法捕捞 2022年6月22日15时,韩厚鱼驾车(“皖P20N83”陆风越野车)运送韩厚宝及捕捞设备(锂电池1台、逆变器1只、捞杆1副、导电线2根)到达宁国市仙霞镇街道。6月23日零时10分至零时30分,韩厚宝使用上述捕捞设备,在宁国市仙霞河仙霞镇沿街河段三桥桥下水域捕捞渔获物170尾(沙塘鳢11尾、马口鱼150尾、鳑鲏鱼9尾),被宁国市公安局仙霞派出所执法人员当场查获。 《渔业法》第三十八条 罚款 1.对韩厚鱼罚款人民币玖仟元整(¥9000.00);2.没收捕捞设备1套(锂电池1台、逆变器1只、捞杆1副、导电线2根)。 0.900000 2022/9/27 2023/6/27 处罚决定日期+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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