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城管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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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20032569337/202208-00026 组配分类: 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宁国市城管执法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宁国市城管执法局2022年8月第二周行政处罚公示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8-15 发布日期: 2022-08-15
宁国市城管执法局2022年8月第二周行政处罚公示
发布时间:2022-08-15 17:23 来源:宁国市城管执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类别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_2(工商注册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3(组织机构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5(事业单位证书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6(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有效期 公示截止期 处罚机关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数据来源单位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备注 执行情况 当前状态 公示期限 地方编码 数据更新时间戳 公开状态 信息项名称 处罚名称
陈婷 自然人 身份证 342502****6245 宁城管(市容)行执罚决字〔2022〕146 《宣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七条第七项之规定 2022年8月4日10时30分,当事人陈婷在宁国市园竹园小区附近携犬出户未使用束犬链(绳)牵领,拒不改正的行为,已违反了《宣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七条第七项规定 《宣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三款之规定 罚款 2022年8月4日10时30分,当事人陈婷在宁国市园竹园小区附近携犬出户未使用束犬链(绳)牵领,拒不改正的行为,已违反了《宣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七条第七项规定,根据《宣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三款之规定,责令当事人陈婷纠正违法行为并给予以下行政处罚:处以人民币伍拾元整(¥50.00)的罚款。 0.005000 2022/08/08 2022/08/08 2023/08/08 宁国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113417020032569337 安徽省宁国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113417020032569337 已执行 1 一年 341881 2022/08/15 公开 行政处罚 陈婷携犬出户未使用束犬链(绳)牵领案
戴章宏 自然人 身份证 342524****2039 宁城管(市容)行执罚决字〔2022〕147 《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九条之规定 2022年8月4日16时05分许,当事人戴章宏在安徽省宁国市港口园区碧云路驾驶皖PB2603运输车运输散装货物不作密封、包扎、覆盖,造成泄漏、遗撒,污染路面,拒不改正的行为,已违反了《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九条之规定 《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七)项之规定 罚款 2022年8月4日16时05分许,当事人戴章宏在安徽省宁国市港口园区碧云路驾驶皖PB2603运输车运输散装货物不作密封、包扎、覆盖,造成泄漏、遗撒,污染路面,拒不改正的行为,已违反了《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九条之规定,根据《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七)项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戴章宏纠正违法行为并给予以下行政处罚:处以人民币玖佰元整(¥900.00)的罚款。 0.090000 2022/08/09 2022/08/09 2023/08/09 宁国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113417020032569337 安徽省宁国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113417020032569337 已执行 1 一年 341881 2022/08/15 公开 行政处罚 戴章宏运输散装货物不作密封、包扎、覆盖,造成泄漏、遗撒案
储丽云 自然人 身份证 342426****0220 宁城管(市容)行执罚决字〔2022〕148 《宣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七条第七项之规定 2022年8月7日07时,当事人储丽云在宁国市广源巷附近携犬出户未使用束犬链(绳)牵领,拒不改正的行为,已违反了《宣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七条第七项规定 《宣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三款之规定 罚款 2022年8月7日07时,当事人储丽云在宁国市广源巷附近携犬出户未使用束犬链(绳)牵领,拒不改正的行为,已违反了《宣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七条第七项规定,根据《宣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三款之规定,责令当事人储丽云纠正违法行为并给予以下行政处罚:处以人民币壹佰元整(¥100.00)的罚款。 0.010000 2022/08/08 2022/08/08 2023/08/08 宁国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113417020032569337 安徽省宁国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113417020032569337 已执行 1 一年 341881 2022/08/15 公开 行政处罚 储丽云携犬出户未使用束犬链(绳)牵领案
许在双 自然人 身份证 340123****8219 宁城管(市容)行执罚决字〔2022〕149号 《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二条之规定 2022年8月6日22时15分,当事人许在双在宁国市城西路大市场入口处从事无证无照经营(卖鸡柳),已违反了《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二条之规定 《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十三条之规定 罚款 2022年8月6日22时15分,当事人许在双在宁国市城西路大市场入口处从事无证无照经营(卖鸡柳),已违反了《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二条之规定,根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十三条之规定,责令当事人许在双纠正违法行为并建议给予以下行政处罚:处以人民币贰佰元整(¥200.00)的罚款。 0.020000 2022/08/08 2022/08/08 2023/08/08 宁国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113417020032569337 安徽省宁国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113417020032569337 已执行 1 一年 341881 2022/08/15 公开 行政处罚 许在双从事无证无照经营案
李丽 自然人 身份证 342524****032X 宁城管(市容)行执罚决字〔2022〕150 《宣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七条第七项之规定 2022年8月6日16时30分,当事人李丽在宁国市河沥溪茅屋村附近携犬出户未使用束犬链(绳)牵领,拒不改正的行为,已违反了《宣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七条第七项规定 《宣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三款之规定 罚款 2022年8月6日16时30分,当事人李丽在宁国市河沥溪茅屋村附近携犬出户未使用束犬链(绳)牵领,拒不改正的行为,已违反了《宣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七条第七项规定,根据《宣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三款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李丽纠正违法行为并给予以下行政处罚:处以人民币壹佰元整(¥100.00)的罚款。 0.010000 2022/08/08 2022/08/08 2023/08/08 宁国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113417020032569337 安徽省宁国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113417020032569337 已执行 1 一年 341881 2022/08/15 公开 行政处罚 李丽携犬出户未使用束犬链(绳)牵领案
叶泽升 自然人 身份证 342524****0752 宁城管(市容)行执罚决字〔2022〕151 《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九条之规定 2022年8月6日10时14分许,当事人叶泽升在汪溪街道集镇道路四联合公园西侧用农用货车运输散装货物(石块)未作密封、包扎、覆盖,造成泄漏、遗撒,污染路面,拒不改正的行为,已违反了《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九条之规定 《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七)项之规定 罚款 2022年8月6日10时14分许,当事人叶泽升在汪溪街道集镇道路四联合公园西侧用农用货车运输散装货物(石块)未作密封、包扎、覆盖,造成泄漏、遗撒,污染路面,拒不改正的行为,已违反了《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九条之规定,根据《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七)项之规定,责令当事人叶泽升纠正违法行为并给予以下行政处罚:处以人民币玖佰元整(¥900.00)的罚款。 0.090000 2022/08/09 2022/08/09 2023/08/09 宁国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113417020032569337 安徽省宁国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113417020032569337 已执行 1 一年 341881 2022/08/15 公开 行政处罚 叶泽升输散装货物不作密封、包扎、覆盖,造成泄漏、遗撒案
王春燕 自然人 身份证 342423****2266 宁城管(市容)行执罚决字〔2022〕152 《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 2022年8月7日15时30分,当事人王春燕在宁国市津河东路市医院门口城市建筑物上张贴宣传品,内容是“职等你来,詹放色彩”招聘广告。该行为违反了《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 《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四)项之规定 罚款 2022年8月7日15时30分,当事人王春燕在宁国市津河东路市医院门口城市建筑物上张贴宣传品,内容是“职等你来,詹放色彩”招聘广告。该行为违反了《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根据《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四)项之规定,责令当事人王春燕纠正违法行为并给予以下行政处罚:处以人民币叁佰元整(¥300.00)的罚款。 0.030000 2022/08/08 2022/08/08 2023/08/08 宁国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113417020032569337 安徽省宁国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113417020032569337 已执行 1 一年 341881 2022/08/15 公开 行政处罚 王春燕在城市建筑物上未经批准张贴宣传品案
杜和彬 自然人 身份证 342523****4019 宁城管(市容)行执罚决字〔2022〕153 《宣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七条第七项之规定 2022年8月6日10时,当事人杜和彬在宁国市东城大道附近携犬出户未使用束犬链(绳)牵领,拒不改正的行为,已违反了《宣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七条第七项规定 《宣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三款之规定 罚款 2022年8月6日10时,当事人杜和彬在宁国市东城大道附近携犬出户未使用束犬链(绳)牵领,拒不改正的行为,已违反了《宣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七条第七项规定,根据《宣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三款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杜和彬纠正违法行为并给予以下行政处罚:处以人民币壹佰元整(¥100.00)的罚款。 0.010000 2022/08/09 2022/08/09 2023/08/09 宁国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113417020032569337 安徽省宁国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113417020032569337 已执行 1 一年 341881 2022/08/15 公开 行政处罚 杜和彬携犬出户未使用束犬链(绳)牵领案
汪佳良 自然人 身份证 341881****5213 宁城管(市容)行执罚决字〔2022〕154 《宣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七条第七项之规定 2022年8月8日07时,当事人汪佳良在宁国市河沥溪街道兴业路携犬出户未使用束犬链(绳)牵领,拒不改正的行为,已违反了《宣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七条第七项规定 《宣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三款之规定 罚款 2022年8月8日07时,当事人汪佳良在宁国市河沥溪街道兴业路携犬出户未使用束犬链(绳)牵领,拒不改正的行为,已违反了《宣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七条第七项规定,根据《宣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三款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汪佳良纠正违法行为并给予以下行政处罚:处以人民币壹佰元整(¥100.00)的罚款。 0.010000 2022/08/09 2022/08/09 2023/08/09 宁国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113417020032569337 安徽省宁国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113417020032569337 已执行 1 一年 341881 2022/08/15 公开 行政处罚 汪佳良携犬出户未使用束犬链(绳)牵领案
张萍 自然人 身份证 342524****0027 宁城管(市容)行执罚决字〔2022〕155 《宣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七条第七项之规定 2022年8月8日17时,当事人张萍在宁国市青龙东路怡康园小区附近携犬出户未使用束犬链(绳)牵领,拒不改正的行为,已违反了《宣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七条第七项规定 《宣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三款之规定 罚款 2022年8月8日17时,当事人张萍在宁国市青龙东路怡康园小区附近携犬出户未使用束犬链(绳)牵领,拒不改正的行为,已违反了《宣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七条第七项规定,根据《宣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三款之规定,责令当事人张萍纠正违法行为并给予以下行政处罚:处以人民币壹佰元整(¥100.00)的罚款。 0.010000 2022/08/09 2022/08/09 2023/08/09 宁国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113417020032569337 安徽省宁国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113417020032569337 已执行 1 一年 341881 2022/08/15 公开 行政处罚 张萍携犬出户未使用束犬链(绳)牵领案
周家群 自然人 身份证 342502****6010 宁城管(市容)行执罚决字〔2022〕156 《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 2022年8月8日15时,当事人周家群在宁国市延福路四季花城小区门口城市建筑物上张贴宣传品,内容是“急求:本小区2-4房为了小孩子上学报名用,楼层不限制,有无装修都可以,有房源出售出租的都可以”的广告。该行为违反了《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 《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四)项之规定 罚款 2022年8月8日15时,当事人周家群在宁国市延福路四季花城小区门口城市建筑物上张贴宣传品,内容是“急求:本小区2-4房为了小孩子上学报名用,楼层不限制,有无装修都可以,有房源出售出租的都可以”的广告。该行为违反了《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根据《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四)项之规定,责令当事人周家群纠正违法行为并给予以下行政处罚:处以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的罚款。 0.050000 2022/08/09 2022/08/09 2023/08/09 宁国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113417020032569337 安徽省宁国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113417020032569337 已执行 1 一年 341881 2022/08/15 公开 行政处罚 周家群在城市建筑物上未经批准张贴宣传品案
江苏宏忠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91320118MA219WRE43 王立忠 身份证 342501****7811 宁城管(市容)行执罚决字〔2022〕157 《宣城市城市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八)项之规定 2022年8月4日0时44分,当事人江苏宏忠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于宁国市蓝天路浙商大厦工地夜间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该行为违反了《宣城市城市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八)项之规定。 《宣城市城市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 罚款 2022年8月4日0时44分,当事人江苏宏忠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于宁国市蓝天路浙商大厦工地夜间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该行为违反了《宣城市城市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八)项之规定。依据《宣城市城市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江苏宏忠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纠正违法行为并决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处以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的罚款。 0.500000 2022/08/09 2022/08/09 2023/08/09 宁国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113417020032569337 安徽省宁国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113417020032569337 已执行 1 一年 341881 2022/08/15 公开 行政处罚 江苏宏忠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从事产生环境噪声污染案
周良成 自然人 身份证 342524****821X 宁城管(市容)行执罚决字〔2022〕158 《宣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七条第七项之规定 2022年8月7日6时16分,当事人周良成在宁国市凤形路三津中学对面携犬出户未使用束犬链(绳)牵领,已违反了《宣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七条第七项规定 《宣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三款之规定 罚款 2022年8月7日6时16分,当事人周良成在宁国市凤形路三津中学对面携犬出户未使用束犬链(绳)牵领,拒不改正的行为,已违反了《宣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七条第七项规定,根据《宣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三款之规定,责令当事人周良成纠正违法行为并给予以下行政处罚:处以人民币壹佰元整(¥100.00)的罚款。 0.010000 2022/08/09 2022/08/09 2023/08/09 宁国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113417020032569337 安徽省宁国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113417020032569337 已执行 1 一年 341881 2022/08/15 公开 行政处罚 周良成携犬出户未使用束犬链(绳)牵领案
李德友 自然人 身份证 342524****0074 宁城管(市容)行执罚决字〔2022〕159 《宣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七条第七项之规定 2022年8月8日16时,当事人李德友在宁国市东风路大华市场附近携犬出户未使用束犬链(绳)牵领,拒不改正的行为,已违反了《宣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七条第七项规定 《宣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三款之规定 罚款 2022年8月8日16时,当事人李德友在宁国市东风路大华市场附近携犬出户未使用束犬链(绳)牵领,拒不改正的行为,已违反了《宣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七条第七项规定,根据《宣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三款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李德友纠正违法行为并给予以下行政处罚:处以人民币壹佰元整(¥100.00)的罚款。 0.010000 2022/08/09 2022/08/09 2023/08/09 宁国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113417020032569337 安徽省宁国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113417020032569337 已执行 1 一年 341881 2022/08/15 公开 行政处罚 李德友携犬出户未使用束犬链(绳)牵领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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