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住建局(市人防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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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宁国市住建局(市人防办)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关于对市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107号提案的答复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6-24 发布日期: 2022-06-24
关于对市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107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06-24 09:59 来源:宁国市住建局(市人防办) 浏览次数: 字体:[]

蓝冬根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危房改造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发展,农村出现不少闲置房屋,2020年以来,我局组织乡镇(街道)全面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累计排查农村房屋8万多户,完成农村危房改造219户,通过对乡镇(街道)上报存在风险隐患的房屋进行分类处置,解决了不少住房安全问题。但还存在部分产权人(使用人)整治意愿不强、群众房屋安全意识薄弱等问题。

针对您提出的宝贵建议,结合我局工作安排,经征求自然资源规划局等相关部门及部分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意见,形成答复意见

  1. 审批程序方面。农村危房改造实行“户申请、村评议、乡镇审核”程序,经民政局、乡村振兴局认定的农村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户、低保边缘家庭、突发严重困难家庭等可按程序申请农村危房改造。但农村危房改造不得代替建房审批程序,需符合我市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有关要求,在坚持“一户一宅”、符合规划用地性质等条件下,允许进行原址重建。在城市建成区集体土地上的房屋确属危房,需拆除重建的,产权人可向属地街道办事处申请,由街道办事处会同自然资源规划、城管执法局等部门现场查看,符合审批条件的可以进行等高等面积重建。

2、工作调度方面。我局严格执行农村危房改造月报制度,逐月制定改造计划,因地制宜,切实开展修缮加固或拆除重建实体改造工作,确保按时完成年度改造任务。

3、资金保障方面。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宁国市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按照省定重建户2万元,修缮加固户0.6万元的标准,对农村低收入群体危房改造进行补助。为推进乡村振兴,2022年初,我局牵头起草了《进一步加强农房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计划对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标准进一步细化,增加市本级配套资金,要求乡镇、街道通过发动企业、个人捐资等方式,兜底解决特殊困难群体住房安全保障问题。同时,计划对农村危旧房屋拆除整治进行适当奖励,引导农村群众拆除危旧房屋。目前,该方案已通过专家论证、社会公示等程序,准备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

4、培训宣传方面。近年,我局积极开展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已累计培训农村建筑工匠85人,培养了一批懂技术、会管理的专业化乡村工匠队伍。2022年,我局将进一步建立完善农村建筑工匠信用管理和继续教育制度,常态化开展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全面提升农村建筑工匠的专业素质、建造技术和从业水平,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动乡村振兴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证。同时,通过新闻媒体报道、政策解读、入户走访等宣传形式,大力宣传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做到政策宣传镇不漏村、村不漏户。

下一步,我局将会同自然资源规划、农业农村等部门建立完善带图审批、过程管理、竣工验收农房建设审批程序。组织乡镇、街道加强巡查管控,及时处置违法建设行为,引导农村群众按规建房。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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