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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03256001T/202207-00011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宁国市公安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关于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142号建议的答复 文号: 宁公发〔2022〕64号
生成日期: 2022-07-01 发布日期: 2022-07-01
关于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142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07-01 09:41 来源:宁国市公安局 浏览次数: 字体:[]

金政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市区电动车管理的建议》已收悉,我局十分重视,积极组织开展调研、落实工作。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是持续推进电动自行车免费登记上牌工作。截至4月底,我市电动自行车上牌率已达到87%。受疫情影响,免费上牌期限将适当延长,力争实现上牌率100%目标,切实从源头规范电动车行车秩序。

二是持续整治电动车违法乱象。我局已自418起,在主城区道路组织开展为期三个月的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针对电动自行车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违法规定载人载物、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逆向行驶等违法行为严管严查。

三是持续会同市监局加强电动车销售管理,禁止销售超标电动车。

四是持续加大交通基础设施的投入力度,全面摸排需要增设机非隔离设施的路段,完善相关标识标线。

五是持续做好宣传教育,尤其是《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草案)》,从立法层面完善电动车车综合治理,做好查处电动车违法行为实现有法可依。

谢谢您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下一步,我局将根据您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全力打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同时欢迎您继续关心交通管理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特此答复。


负责人:高勤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日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选工委、市政府办公室。


经办人及电话:任志国(交通管理大队大队长)

13966213009(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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