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青龙乡人民政府关于《宁国市青龙乡龙阁村洪村地块控
制性详细规划》部分地块用地性质调整论证报告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订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安徽省城乡规划条例》的有关规定,青龙乡组织编制了《宁国市青龙乡龙阁村洪村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部分地块用地性质调整论证报告,征求了龙阁村洪村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并进行了修改完善。现将方案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在公示期间,对该方案的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等法定形式向青龙乡人民政府反馈。
一、位置:青龙乡龙阁村洪村。
二、用地面积:17.4536公顷。
三、用地范围:位于龙阁村洪村,北侧和西侧至S345省道,南侧临近Y030乡道,东侧至西津河。
四、调整论证情况:地块二由现行控规规划的商业用地调整为社会停车场用地和商业用地;地块五由现行控规规划的社会停车场用地调整为商业用地;总体上是将两类地块作位置上的互换,优化了基础设施建设用地位置,其余控规确定的强制性内容均不作调整。
调整前
调整后
用地性质
面积
占比
(公顷)
(%)
商业用地(B1)
10.5062
60.20
10.5057
二类居住用地(R2)
3.6326
20.81
社会停车场用地(S42)
1.4207
8.14
1.4212
防护绿地(G2)
0.3478
1.99
道路用地(S1)
0.9615
5.51
公路用地(H22)
0.5848
3.35
合计
17.4536
100
五、公示期限:2022年5月13日至2022年6月12日
六、反馈方式:
来信来访:0563-4211400张先生
附件1:现行控规土地利用规划图——地块分布情况
附件2:现行控规用地布局图(调整前)
附件3:现行控规调整后用地布局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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