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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03256263J/202205-00036 组配分类: 节能审查
发布机构: 宁国市发改委(市粮储局)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名称: [2204-341881-04-01-929369]关于宁国市国新城镇化建设有限公司宁国市汪溪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文号: 发改能评〔2022〕3号
生成日期: 2022-05-30 发布日期: 2022-05-30
[2204-341881-04-01-929369]关于宁国市国新城镇化建设有限公司宁国市汪溪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发布时间:2022-05-30 09:07 来源:宁国市发改委(市粮储局) 浏览次数: 字体:[]
宁国市国新城镇化建设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对宁国市汪溪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进行节能审查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结合专家评审报告,经审查,具体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项目代码:2204-341881-04-01-929369。
二、该项目位于宁国市城区汪溪街道,厂区占地面积约156.9亩,建设性质为新建。主要建设规模和内容为:污水区部分工程:新建污水处理厂规模5万m³/d;配套建88.12km中水管网;建设高铁站前区排水管网。
三、该项目主要消费能源种类为电力,耗能工质为新水。
项目建成运营后,年耗电784.84kWh/a,年消耗新水0.1993万t;年综合能源消耗量为964.57tce(当量值)、2260.85ce(等价值)。
四、项目建设过程中,你单位在落实节能报告各项措施基础上,应在以下方面加以改进和加强:
1.在项目设计阶段,应进一步优化该项目的建设工艺节能设计、电气节能设计、给排水节能设计等;优化节能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加强各项能源的综合利用,提高项目整体能效水平。
2.在项目建设阶段,积极选用高效节能的用能产品和设备,采用达到国家一级能效标准的产品和设备,将设备能效指标作为重要技术指标列入设备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节能措施与项目 建设要做到“三同时”,确保项目的各项节能措施得到实施。
3.在项目建成后,各项能耗指标应作为项目竣工验收的重要内容,凡达不到设计要求的,不予通过工程竣工验收并不得投入使用。
4.在项目运营阶段,应结合该项目的特点,加强设备运营能耗管理,积极倡导和营造全社会节能的氛围。
五、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规模或能源消费量发生重大变化时应重新进行节能评估和审查。
六、请主动配合有关单位依据本审查意见和节能评审报告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并及时报告项目有关事项。


2022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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