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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728514469D/202109-00143 组配分类: 上级政策
发布机构: 西津街道办事处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印发《关于高质量做好西津街道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9-22 发布日期: 2021-09-22
关于印发《关于高质量做好西津街道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22 19:01 来源:西津街道办事处 浏览次数: 字体:[]
各村、社区,各部(中心):

根据宁办发〔2021〕69号文件精神,结合街道实际,现就高质量做好街道村党组织委员会、社区党组织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做好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以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夯实党的执政根基为指向,以选优配强村(社区)“两委”班子特别是党组织书记为关键,以增强村(社区)“两委”班子整体功能为重点,坚持系统思维、整体理念,坚持全程高标准、全面高质量,着力使换届成为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党员干部、团结凝聚广大群众的过程,成为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发扬基层民主、弘扬法治精神的过程,成为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选优配强基层骨干、提供坚强组织保证的过程,成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净化基层政治生态和提升治理水平的过程,切实选出忠诚过硬好头雁、换出团结协作好班子、营造风清气正好生态、形成干事创业好氛围,为构筑共建共治、互联互动、多彩多姿的魅力西津不断凝聚发展力量,不断提升基层治理和为民服务的现代化水平。

二、基本原则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严把方案制定关、人选质量关、选举程序关、责任落实关,旗帜鲜明地将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换届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确保换届工作圆满顺利。

—坚持干事创业导向。紧紧围绕事业发展全局选人,突出高线标准,重实干、重实绩、重担当,在干中选、选中干,通过换届促使班子结构进一步优化、整体功能明显提升,以换届激发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创造美好生活的新动能。

—坚持充分发扬民主。扩大有序政治参与,充分保障党员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切实把组织意图和群众意愿有机统一起来。

—坚持严格依法依规。严格执行党章党规,精准把握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规范程序步骤,细化操作办法,确保执行不打折、落实不走样、程序不出错。

—坚持严肃换届纪律。严明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严禁拉票贿选和强迫民意,对发现的问题线索从严从快查处,始终保持整治不正之风的高压态势,确保换届风清气正。

三、总体安排

街道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从2021年10月上旬开始,到12月底前全面完成。为充分发挥村(社区)党组织在换届选举工作中的领导作用,先进行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于2021年11月15日前完成;后进行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村民委员会于12月15日前完成,居民委员会于12月18日前完成。

四、选优配强班子

(一)合理设置职数。村(社区)党的总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3至7名,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1名、纪检委员1名;村党的委员会一般设委员5至7名、最多不超过9名,社区党的委员会一般设委员5至9名,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1至2名、纪委书记(纪检委员)1名(具体职数由各党组织结合实际情况确定,上报至街道党工委研究批复后不得更改)。村民委员会设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3至7名,居民委员会设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5至9名。推行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村(居)民委员会成员、村民代表中党员应占一定比例,交叉任职比例较上届要有所提高。

(二)明确标准条件。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突出“双好双强”,大力选拔思想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行好、带富能力强、协调能力强,懂发展善治理、有干劲会干事,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热心为群众服务的优秀人员进入村(社区)“两委”班子。村更加注重选拔致富带富能力强、能团结带领群众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人员;社区更加注重选拔治理和服务能力强的人员。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还应具备一定的政策水平,坚持依法办事,善做群众工作,甘于奉献、敢闯敢拼。

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作为村(社区)“两委”成员候选人。1)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政治上当“两面人”的。(2)受过刑事处罚的,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等问题的,近3年因涉黄涉赌涉毒受到行政处罚的。(3)非工作原因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尚未超过所受处分有关任职限制期限的,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公安、司法等机关立案调查处理的。(4)非法宗教的组织者、实施者、参与者,参与邪教组织人员,以及组织、利用宗教宗族宗派势力干扰侵蚀基层组织和基层政权的。(5)存在“带病入党”、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且未受处理的,存在严重违法用地、严重损害生态环境等行为尚未整改的,参与串联聚集、缠访闹访,以非法手段煽动和组织群众集体上访、干扰社会稳定或造成群体性事件的。(6)有严重危害集体利益和群众合法权益行为的,当前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在疫情防控、防汛救灾等任务中拒不执行相关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7)存在拉票贿选等违反换届纪律行为,利用各种方式操纵、干扰、破坏选举工作的。(8)不担当不作为,长期不履职,近3年有考核不称职或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9)因身体健康等原因,无法正常履行相应职责的。(10)其他不适宜担任村(社区)干部情形的。

各村(社区)要对照人选标准和“十不选”要求,写入选举办法,提交党员(代表)大会或村(居)民(代表)会议通过后,严格执行。凡具有“十不选”情形的人员,一律不得作为候选人,对具有“十不选”情形人员或违反换届纪律当选的,要宣布当选无效。

(三)着力选好书记。全面落实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市委组织部备案管理制度,街道换届工作指导组深入村(社区),全方位分析研判,经党工委会议研究讨论,切实把好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坚持好中选优、优中选强,注重从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扫黑除恶、疫情防控、防汛救灾、文明创建等重大任务中表现突出的人员中物色人选。对村党组织书记,注重从现任村“两委”班子成员、本村致富带头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退役军人、村医村教等人员中选拔;从外出务工经商人员、本乡本土走出去的大学毕业生中回引,尤其要吸引一批35岁以下优秀年轻人才回村参选,还可从本村在外的机关事业单位退居二线或退休公职人员中回请。对社区党组织书记,注重从现任社区“两委”班子成员、社区专职工作者、退役军人、大学毕业生,以及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等社区各类组织的党员负责人中选拔。

(四)积极稳妥推行“一肩挑”。积极推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居)民委员会主任(以下简称“一肩挑”),抓细抓实人选摸排、调配等工作,切实将那些能够挑得起、自身过得硬、群众信得过的人推出来、选上去。

(五)优化班子结构。着眼事业发展长远需要,推动村(社区)“两委”班子年轻化、知识化和专业化,通过换届力争实现平均年龄普遍下降、整体学历明显提升。新进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应注重选拔45岁以下的人员,村“两委”班子成员应具备中专高中以上学历,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应具备大专以上学历。继续留任的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一般不超过55周岁。对年龄超过60周岁、特别优秀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经街道党工委研究申报、市委常委会审定、报宣城市委组织部备案后,方可继续留任。换届后原则上每个村(社区)“两委”班子中至少有1名35岁以下的年轻干部。

重视培养使用女干部,推动村(社区)妇联主席进“两委”班子,保证每个村(社区)“两委”班子中至少有1名女性成员;统筹推动村(社区)团支部书记进“两委”班子。

(六)严格审核把关。严格落实村(社区)“两委”成员候选人资格市乡村三级联审制度。村(社区)党组织、村(居)民选举委员会对候选人(初步)人选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后,街道党工委组织资格审查组对候选人(初步)人选资格条件进行全面审查后上报市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实行村(社区)“两委”成员近亲属回避制度,在同一村(社区),原则上属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能同时作为提名人选。

五、方法步骤

(一)做好前期准备工作(10月上旬前)

1.全面摸排研判。换届前,街道换届工作指导组要继续按照“六个摸清”要求,全面深入开展调查摸底,按照“六个清楚”要求,切实摸清现任村(社区)“两委”班子现状,摸清后备干部队伍现状,摸清换届合适人选,摸清社情民意,摸清党员群众思想动态,摸清影响换届选举的因素。同时,根据摸排结果,逐一进行分析研判,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预案。对有参选意向的对象要进行全面摸排分析,提前掌握有关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及时反馈至换届工作领导组,指导村(社区)党组织主动联系或约谈,阐明相关政策法规要求,劝其主动退出竞选。

2.开展集中整顿。街道换届工作指导组要以软弱涣散村(社区)党组织为重点,把村(社区)“两委”班子配备不齐、书记主任不胜任现职、班子严重不团结、村(居)务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混乱、社会治安问题和信访矛盾纠纷比较集中、宗族宗教和黑恶势力干扰渗透、选举竞争激烈可能引发各类事件等矛盾问题多的村(社区),列为换届选举的重点难点村(社区)。要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整合工作力量,综合采取党员领导干部挂点联系、选派优秀党员干部包保整改等方式进行集中整顿,及时化解各类影响换届选举的问题隐患。

3.做好审计工作。组织精干力量成立专班,重点聚焦集体财务收支情况、集体财产管理使用情况、生产经营和建设项目发包及管理情况、土地补偿分配和使用情况、村级债权债务情况、财经法纪执行情况、“小金库”账外账治理情况等内容,对村(社区)“两委”成员逐人审计,及时公布审计结果。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要按照有关规定妥善处理。

(二)层层动员部署(10月中旬前)

1.成立工作机构。街道成立换届选举工作领导组和指导组,负责具体指导村(社区)换届工作,村(社区)要依法推选产生村(居)民选举委员会,成立工作专班,保证换届依法依规有序进行。

2.制定工作方案。各村(社区)要根据街道村(社区)“两委”换届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本村(社区)工作实际,认真研究制定本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方案。要按照街道换届工作总体部署,进一步细化明确换届工作时间表、任务书和责任人,将日程安排具体到天、责任明确到人,确保每个环节、每个步骤的工作有序推进。

3.深入宣传发动。街道换届工作组配合各村(社区)在辖区内做好换届宣传工作,要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三会一课”“党员活动日”等,开展民主集中制、党员义务权利、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和换届选举目的意义等教育,引导党员群众积极有序参与换届选举。

(三)按章组织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11月15日前)

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广泛发动党员群众,听取党员群众意见,教育党员认真履行义务,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确保换届工作要件不少、步骤不漏、程序不错。

1.启动换届工作。主要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1)村(社区)党组织召开委员会会议,研究开展换届选举有关事宜,讨论通过《关于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决定》。(2)村(社区)党组织向街道党工委报送关于召开党员大会的请示;街道党工委对请示研究并批复。(3)街道党工委批复后,村(社区)党组织召开委员会会议和党小组会,传达批复精神,研究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筹备事项。(4)下发关于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通知,明确党员大会的时间、主要任务并在党员和群众中进行宣传发动。对在家党员要逐人通知,对流动党员要通过电话、微信或信函等方式,动员他们按时参加换届推荐、选举。

2.党员和群众推荐。街道党工委组织召开村(社区)党员和村(居)民代表会议,对现任村(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及成员进行民主测评,并推荐下届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参加推荐的党员和村(居)民代表超过应到会人数一半以上,推荐有效。推荐票要当场唱票、计票,公布推荐结果。村(社区)党组织在得票数超过推荐票一半以上的党员中,按照不低于委员职数20%的差额比例,确定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缺额人选在未列为候选人初步人选且得票数多的被推荐人中另行推荐产生。村(社区)党组织向街道党工委报告推荐结果。村(社区)党组织推荐的初步人选,经街道党工委全面审查认为不能列入的,缺额人选由村(社区)党组织根据推荐结果确定上报。

3.街道党工委推荐。街道党工委召开会议,按照不低于委员职数20%的差额比例,推荐下届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

4.组织考察和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村(社区)党组织召开委员会会议,结合“两推”情况,按照不低于委员职数20%的差额比例,研究确定下届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考察名单,报街道党工委。街道党工委将候选人预备人选考察名单报市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联合审查。在此基础上,街道党工委组织开展考察。考察情况反馈后,村(社区)党组织要结合考察情况,及时召开委员会会议,研究确定下届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并在全村(社区)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天。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街道党工委作出批复。街道党工委与候选人预备人选签订竞职承诺和遵守换届纪律承诺书并进行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5.党员大会选举。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要提前做好报告起草、文件准备、会议研究、下发通知和会场布置等准备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召开党员大会,听取和审议本届党组织委员会的工作报告,选举产生新一届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委员。选举结束后,村(社区)党组织及时向街道党工委呈报选举结果,街道党工委予以批复。

(四)依法组织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12月18日前)

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根据有关要求和操作规程,分七个步骤进行:

1.推选产生村(居)民选举委员会。村民选举委员会由主任和委员组成,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者各村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议事原则。社区选举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一名、委员若干名、候补委员2-3名,在街道选举指导组的指导下,于选举日30日前由当届社区居委会主持召开社区居民代表和驻社区单位代表、社区社会组织代表会议民主推选产生。村(居)民选举委员会主要职责为在乡街道选举工作指导组的指导下,负责主持本村(社区)的换届选举工作。任职期为选举产生之日至新一届村(居)民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时止。村(居)民选举委员会的人数,应当根据村(居)民居住状况、参加选举村(居)民的多少确定,村民选举委员会不少于3人,以奇数为宜;居民选举委员会由7至11人单数组成。村(居)民之间有近亲属关系的,不宜同时担任村(居)民选举委员会成员。

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公布选举委员会主任和委员名单,并报街道选举工作指导组备案。

村(居)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依法确定为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不得再担任村(居)民选举委员会成员。村(居)民选举委员会成员退出或因其他原因出缺的,按照原推选结果依次递补,也可以另行推选。提倡将不是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村(居)党组织书记推选为村(居)民选举委员会主任。

村(居)民选举委员会产生后,要在换届选举前改选村(居)民代表并予以公布。每村按5-15户推选一名代表的比例,总数不得少于30人,其中妇女村民代表应占村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一以上。社区在每个居民小组推选2-3名代表,较小的社区,其居民代表总人数不得少于50人。村(居)民选举委员会要向当选的代表颁发统一印制的“代表证”。

2.确定选举方式。村民委员会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居民委员会选举,采取由本居住地全体有选举权的居民直接选举。

3.制定选举办法。街道村(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指导组应加强指导,引导村(居)民选举委员会依法依规制定好本村(居)选举办法。对村(居)干部任职资格条件、职数、选举程序、选民资格认定、委托投票、不当或非法选举行为裁定、有效选票认定以及回避制度等作出规定,并经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审议通过,以适当方式公布。

4.做好选民登记工作。针对城街道化进程加快、人口流动性增强、户籍制度改革等新情况,支持保障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参与村(居)民委员会选举。把握好关键环节,全面、准确地做好登记工作,防止错登、重登、漏登,保证村(居)民的选举权。登记参加选举的村(居)民名单,应当在选举日20日前张榜公布,向选民发放《选民证》。社区可以根据居民居住情况以自愿登记为原则,但登记参加选举的居民不得低于总数的40%。

5.推选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由本村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直接提名产生,不得用组织提名代替村(居)民提名,保证村(居)民直接提名权。村民选举委员会要对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经村(居)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按照提名得票数多少,比应选人数多1至2人的差额确定正式候选人,并在选举日10日前按候选人得票多少的顺序张榜公布。每个村必须有一名女性村民提名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提名方式原则上有:党组织提名、居民小组会议提名、有选举权的居民20人以上或者居民代表10人以上联名、个人自愿报名。社区选举委员会对被提名人进行资格审查,经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充分讨论后,依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采取投票方式民主产生居委会成员正式候选人。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候选人应当分别比应选名额多1至2人。正式候选人名单应当于选举日3天前在社区内张榜公布。

6.做好候选人资格条件把关工作。村(居)民选举委员会对候选人初步人选资格条件初审后,街道党工委组织本级有关部门及上级相关职能部门派出机构对候选人人选进行全面审查;在正式投票前,市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联合审查,审查结果由街道党工委反馈给村(居)民选举委员会。各村(居)民选举委员会根据市、街道两级审核结果,确定正式候选人人选并按要求进行公示。对审查未通过的人选,由村(居)民选举委员会依法依规按程序取消候选人资格;出现缺额的,按原得票多少依次递补,并重新报审。

7.组织好投票选举工作。村要坚持“选举村民委员会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的过半数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村民的过半数选票,始得当选”的原则,积极动员、组织群众亲自投票,确保选民的投票权;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的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实行户代表、居民代表选举的社区,其代表过半数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的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选举时,应召开选举大会集中投票或设立中心投票会场和若干固定投票站投票;对因居住分散、交通不便或因年老、伤病、残疾等原因难以集中投票的,可以设立流动票箱,但要严格控制流动票箱的数量及路线,并有3名以上工作人员同时在场监督。依法办理委托投票手续。设立秘密写票处,实行无记名投票、公开计票,选举结果应当场公布。要切实维护投票现场秩序,禁止任何扰乱选举现场秩序、影响选民投票意向的行为。各村(社区)选举结果由选举委员会填写“选举结果报告单”,及时上报街道备案。本次村民委员会换届原则上于12月15日前完成;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确定2021年12月18日为“统一选举日”。

(五)同步推选产生村(居)务监督委员会

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一般由3至5人组成,设主任1名。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由村(居)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村(社区)党组织要把好质量关,确保人选具有较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特别是依法办事能力,成员中应至少有1人具备财会、管理知识。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原则上由非村(居)民委员会成员的村(社区)党组织纪委书记或纪检委员兼任。村(社区)党组织纪委书记或纪检委员由街道纪检监察室聘任为监察信息员。强化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与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沟通协调、有效衔接,形成监督合力,实现对村(社区)“两委”成员监督监察全覆盖。

(六)抓好后续工作(12月25日前)

1.加强配套组织建设。以村(社区)“两委”换届为契机,带动包括村(社区)共青团、妇联、民兵组织、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等在内的其他村(居)组织建设,积极推行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鼓励引导村党组织成员依法担任村级其他组织负责人。做好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村级下属委员会及村(居)民小组长(网格长)推选。村民委员会还应设妇女和儿童工作等委员会,居民委员会还应设环境和物业管理等委员会。全面建立村(居)民议事协商制度。

2.做好工作交接。街道将指导村(社区)“两委”新老班子及时做好公章、文档、资金、办公场所等移交工作,保证村(居)事务正常运转。全面推行“开门一件事”,组织新一届班子成员履行干事承诺,着力解决群众关注的民生实事,以实际行动增强民意基础。做好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档案搜集整理归档工作。

3.健全完善运行机制。按照分级负责的要求,及时全面开展新一届村(社区)干部、村(居)民代表的培训工作,切实提升思想政治素质和履职尽责能力。健全完善村(社区)特别是“一肩挑”后的组织运行机制,全面落实村(居)重大事项“四议两公开”、村(居)务联席会议和党务、村(居)务、财务公开等制度。探索开展村(社区)“一肩挑”人员激励保障试点工作。推行村(社区)干部承诺践诺制度,健全不胜任不尽职村(社区)干部退出机制。

六、严肃纪律要求

(一)大力加强换届纪律教育。坚持正面教育与反面警示相结合,把换届纪律挺在前面,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换届纪律要求,做到入脑入心,切实增强党员群众的民主法治意识和依法依规办事意识。要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大力宣传“十个严禁”“十个一律”纪律要求和开展村(社区)“两委”换届普法教育,营造良好的换届环境。要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作用,引导候选人严格遵守换届工作纪律,采取合法、正当方式有序参与竞职。全面推行街道党工委与候选人谈心谈话,候选人签订纪律承诺书制度。

(二)严格加强换届纪律监督。严格执行“十个严禁、十个一律”换届纪律要求,紧盯选民登记、候选人提名、竞职演说、投票选举等节点,充分发挥村(社区)监察信息员的前哨和探头作用,通过设立选举监督委员会和邀请党员群众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换届纪律监督员等方式加强监督,做到信访信息和违纪违法线索第一时间掌握、第一时间上报、第一时间核查。要畅通村(社区)“两委”换届的监督举报渠道,街道设立村(社区)“两委”换届专用举报电话,明确专人值守。高度重视村(社区)“两委”换届信访工作,对涉及换届的信访举报问题,即时受理、及时处置、限时办结,对反映问题属实的,坚决予以查处;对与实际情况有出入的,说明情况,澄清事实,消除影响。

(三)严厉打击违纪违法行为。建立换届工作违纪违法问题专办制度,结合开展“村霸”等黑恶势力及基层腐败问题整治工作,做到实名举报的必查,线索清楚、内容具体的必查,涉嫌拉票贿选的必查,群众反应强烈的必查,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坚决打击以暴力、威胁、贿赂等手段干扰破坏换届选举的违法犯罪分子。及时通报换届期间查处的违反换届纪律案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做到查处一起、曝光一起,警示一批、教育一片,形成有力震慑。

(四)做好突发事件防范处置。建立健全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重大事件、重要信息报送制度,全面掌握工作动态,及时稳妥处置。建立换届工作应急处置机制,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防范、掌控和处理,特别要防止出现群体性事件。要发挥律师和法律工作者在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引导群众依法反映自身诉求。

七、组织领导

(一)落实领导责任。村(社区)“两委”换届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关注度高。街道村(社区)干部及相关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 扎实的作风、细致的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和具体指导,确保换届工作健康顺利开展。街道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指导组,要加强对村(社区)“两委”换届的指导,要把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保证“两委”换届工作顺利推进。

(二)严格督促检查。街道纪工委及街道“两委”换届工作指导组,不定期深入到村(社区),采取查阅资料、谈心谈话、实地走访、 问卷调查等方式,了解推进情况和存在问题等,及时向街道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各村(社区)要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联动机制,盯紧盯实换届选举各个环节,发现问题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研判,第一时间调查,第一时间处理。对信访存量较大、矛盾比较突出、家族宗族影响较大的村(社区),要实行点对点、人对人的重点监控,及时有效处置。

(三)注重思想引导。坚持将谈心谈话贯穿换届选举全过程,深入细致地做好换届期间的纪律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切实把纪律讲明、把道理讲透、把思想做通。充分运用广播、LED及党员远程教育站点等平台,多种形式进行思想发动,强化宣讲换届精神和纪律要求,努力提高党员参与率。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在换届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引导群众积极参与换届选举,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四)抓好风险防控。要深入摸排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中的不稳定因素,做到全面细致,不留死角。针对村(社区) “两委”换届工作可能出现的风险隐患,制定完善应急处置预案,落实责任和措施,及时疏导化解,对突发群体性事件,及时依法果断处置,确保社会稳定。要加强情报信息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收集村(社区)“两委”换届期间的情报信息,严格信息报告制度,对掌握的重要信息及时分析研判。要关注重点利益诉求群体,掌握重点人员动态,坚决防止发生大规模上访和个人极端事件。加强换届舆论宣传,强化网络舆情监控和引导,做好换届舆情应对处置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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